关于在“保畅通、保干净、保安全”行动中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的通知
时间:2016-10-28 来源: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机关各股、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攀故花市委办公室 攀故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故花市“保畅通、保干净、保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攀委办〔2016〕83 号)及《攀枝花市东区“保畅通、保干净、保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现就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从 2016 年 10 月 25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19 日,开展为期 5个月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将元旦、春节食品药品安全整治、中国(四川)第二届森林康养年会和四川省第七届乡村文化旅游节(冬季)暨 2016 年攀故花市欢乐阳光节、攀故花“花城有约”导游大赛决赛等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一并纳入专项整治。整治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 年10月25日至2016年10月30日)。以排查摸底、查找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方案、宣传发动、工作部署、先期整改等工作为重点,明确职责目标任务,层层动员部署落实。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6年10月30日至2017年 2月28日)。以落实工作方案、开展联合执法、强化督导检查、强化新闻曝光、维持平稳秩序等工作为重点,集中整治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3月11日至2017年3月 19日)。以检查验收、评估总结、建章立制等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巩固集中整治行动成果,推动相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二、组织领导
成立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管局“保畅通、保干净、保安全”食品药品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宋顺康同志任组长,局党委委员、食品药品总监相向思杰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周玉峰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点
(一)集中开展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强肉及肉制品市场监管整治,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及肉制品行为。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市场经营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水产品市场经营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集中治理,扩大对畜禽水产品中抗生素等兽药抽样覆盖范围,增加风险隐患品种抽检数量和频率,发现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样品,实施来源追溯和去向追踪,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责任部门:食品生产与流通监管股、餐饮服务监管股、各市场监管所)
(二)集中开展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组织开展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以白酒、饮用水、肉及肉制品、婴幼儿食品、食用油、冷冻食品、保健食品、散装熟食品、节令食品、地方特色食品、自制调味料及火锅底料等为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检查。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强力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责任部门:食品生产与流通监管股、餐饮服务监管股、各市场监管所)
(三)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突出节日市场、重大活动、旅游景区、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村群体性聚餐、展销会、庙会等重要时段、重点场所,加强监管执法,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责任部门:食品生产与流通监管股、餐饮服务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各市场监管所)
(四)集中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结合目前开展的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针对药品流通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对药品经营企业存在的“挂靠走票”、出租出借证照、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购销票据不规范、超范围或方式经营、未按要求销售处方药等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全力保障药品安全。(责任部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各市场监管所)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协调。各责任股室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集中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要将“保畅通、保干净、保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与目前开展的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相结合,与日常监督检查、量化分级管理、“明厨亮灶”工作、GSP 跟踪检查等监管工作相结合,统筹兼顾,同步推进。要在做好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要时段专项整治的同时,还要注重常态化管控,确保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二)强化监督抽检。要结合年初制定的食品药品抽检监测计划, 加大监督抽验力度, 加强抽验数据的汇总分析和风险研判,对检验结果提示可能存在风险的,及时组敎跟踪检查,并依法查处,有效控制风险隐患。要充分利用快速检验进行样品筛查,提高监督抽检效能。要注重抽检的随机性、及时性、准确性、实用性,提高抽检效能。
(三)强化案件查办。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一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捣毁取缔一批“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要建立和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案件,及时移交公安部门,确保责任追究到位。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食品药品日常监督检查、抽验监测、专项整治、案件查办等情况。要加强与全市各大媒体深度合作,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及相关知识,提高覆盖面和知晓率,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参与,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责任股室于10月30日前向政策法规股上报各工作实施方案,同时上报一名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各责任股室于每月22日前向政策法规股报送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2017年 3月1前,向政策法规股报送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包括主要措施、整治成果、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
联系人:李庆,联系电话:2226139。
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 年 10 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