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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 发展规划

关于扎实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0-10 来源:东区食安委办  阅读次数:

  

银江镇,各街办,区公安分局,区农水局,区市管局,其他区食安委成员单位:
    根据《攀枝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工作督查和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攀食安办〔2016〕19 号)文件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贯彻落实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就加强工作落实、加强问题整改、加强督促检查及信息报送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大工作落实力度
    各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攀枝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攀食安〔2016〕 1号)和市农牧局、市工商局、市食药局、市公安局工作方案的要求,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清源”“净流”“扫雷”“利剑”四个专项行动,治理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加强和规范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
二、加强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落实
    各责任部门要深入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强化工作落实,切实解决当前专项行动推进不力的问题,按照省、市食安办的工作要求,加强问题整改,落实有关工作要求。
三、加强工作督促检查
区食安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对口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升我区农村食品安全总体水平。
四、加强工作信息报送
各责任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整改突出问题、落实工作要求、加强督查督办的有关情况,并于10月18日前报区食安办。
同时,每季度末月的20日前,区交通和农水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向区食安办书面报送本部门公布重点整治、抽检监测、监管执法等有关情况的数据,每年 6 月 25 日前和 11 月25日前,向区食安办书面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上半年和全年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情况,今年前期未报送的单位,请于11月25日前一同报送。
联系人:周玉峰、李庆,联系电话:2226139,材料报送邮箱:124387138@qq.com。(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上半年和全年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情况请用协同平台发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周玉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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