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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 发展规划

攀枝花市东区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时间:2016-09-05   阅读次数:

  

攀东食安办〔20168

  

  

攀枝花市东区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2016年,东区将继续以“深化、规范、提高”为工作主题,以“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有序可控”为工作目标,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推进重点工作、提升监管效能,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食品药品安全水平的整体提升。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网络建设

  

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和完善安全监管体系。一是根据区食安办下发的全年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机构职责、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区食安委的牵头作用,强化食品生产企业、流通领域和餐饮单位安全监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合作;二是强化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形成重心下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继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基层单位的目标考核范畴,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向纵深发展;三是建立健全食品经营户动态信息,及时进行信息上报、核报,及时掌握本辖区经营户的基本情况,做到上下联动,情况清楚,登记完整,内容正确。

  

二、各方联动,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作为重点,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的方式,加大集中整治力度,依法监管,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衔接,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本年度的专项整治工作中,要针对节假日期间庆祝活动和公众聚餐活动多的特点,认真查找监管薄弱环节,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节假日期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领域安全监管

  

(一)餐饮消费环节

  

一是加强对学校食堂、托幼机构、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高风险领域,以及熟食卤味、生食水产品、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整顿食堂、小型餐饮单位、无证餐饮单位;查处餐饮单位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非法加工提炼使用地沟油等行为;二是加强日常检查和新证核查。按照区食安委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业、企事业单位食堂、现制现售等行业的日常卫生检查;对新发证户在收到新发证户名册后二周内及时进行现场核查,确保检查覆盖率及检查频率;三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举报的处理。利用政府网站发布举报信息,对群众市民的举报一经核实,给予举报人适当的经济奖励;二是在接到举报后的最短时间内,到现场进行检查核实,结合实际做好处理工作,及时反馈信息。

  

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各街道(乡镇)。

  

(二)食品流通领域

  

1.着力完善以行政指导、健全监管网络、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为手段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落实主办方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加强日常监督、排查和信息沟通,及时组织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的整治、疏导和规范活动,加大对涉及高危无证照食品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

  

3.加强食品安全示范街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台账两项制度。

  

4.积极开展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食用油市场、农村食品市场、季节性食品和节假日食品市场等各项整顿工作;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超市卖场、熟食店的监管和质量抽检。

  

5.严厉查处其它违反食品流通领域经营行为。

  

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道(乡镇)

  

(三)食用农产品环节

  

1.进行农药、化肥等使用的培训和指导,将安全用药告知书发放至每个农产品生产企业(场、户)。

  

2.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场、户)的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和台账,签订相关承诺书、责任书。

  

3.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严厉打击违法市场经营食用甲胺磷、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沙丁胺醇等禁用农药、兽药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蔬菜、水果、畜禽、水产等地产农产品中药物残留的检测力度。

  

3.加强生猪食品监管,生猪上市前进行兽药残留和瘦肉精检测;及时发现制止擅自屠宰生猪、出售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责任部门:区交通和农水局、区市管局、区公安分局、各街道(乡镇)

  

(四)食品生产环节

  

1.组织开展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保持对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对各类食品地下生产、加工窝点的查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2.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卫生监督管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食品的行为。

  

3.积极培育食品生产品牌企业,提高企业诚信自律意识和能力,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

  

责任部门:区市场管局、区质监分局、区公安分局、各街道(乡镇)

  

(五)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疗秩序监管

  

1.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制度,建立和健全本地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名单、地址等数据库,并进行动态维护管理,做到情况清楚,登记完整,内容正确;建立社区药品监管网络及信息报送制度。

  

2.对药品销售企业进行执业药师在岗情况、处方药销售登记等情况的检查,做到每月全覆盖检查一次,每季度准时汇总上报。

  

3.开展药械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投诉举报和专项检查活动;主动及时发现辖区内药械违法违规行为。

  

4.不定期组织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和药学服务进社区活动。

  

5.严厉打击无证行医,维护地区医疗秩序,安全处置所涉药品、医疗器械。

  

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卫计局、区公安分局、各街道(乡镇)。

  

四、固本强基,进一步放大创建活动引领示范效应

  

继续巩固食品安全示范街的创建成果,对食品安全示范街上的食品经营户继续加强检查与指导,同时,在示范街上设立示范店并进行推广;进一步健全索证、索票制度和台帐登记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各种食品不安全因素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并以点带面,不断促进和提高本镇食品卫生管理水平。

  

五、狠抓关键,进一步防控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1.认真做好食堂卫生安全监管。加强对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和单位食堂等高风险重点单位的专项检查监管工作,同时要加强学校食堂和托幼机构的开学前检查以及餐饮机构承办酒宴的安全监管。

  

2.加大对盒饭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抓住人员卫生和场所卫生等监管重点环节,推进制度化管理,全面提升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单位食堂的管理水平,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3.在“元旦”、“五一”、“十一”、“春节”等节日前开展各类食品专项检查,防止集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六、全面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充分利用培训、会议和各种宣传形式,积极向公众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增强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示消费者关爱生命,关注安全饮食用药,增强防范意识,营造人人关心饮食用药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的良好局面。

  

 

  

 

  

20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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