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8 来源:东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阅读次数: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攀枝花市东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有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7个;实有在职人员2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6人,人事派遣事业人员1人,区内统一聘用14人,退休3人),无内设机构,无公务用车。
机构职能
主要负责贯彻国家、省、市、区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征缴工作及养老保险的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受理全区应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的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管理。按规定核准和支付参保人员的养老、工伤保险待遇。建立和管理参保单位和职工缴费记录。
(二)人员概况
攀枝花市东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是独立核算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预算级次为一级。2022年末有参公事业编制6人,人才派遣1人,退休3人。区聘人员1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资金预算收入1470.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收入193.27万元、日常公用收入9.19万元、项目经费收入934.80万元。
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财政预算支出总计1470.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9.91万元、商品和服务费用支出9.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支出3.37万元、项目支出1267.76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人员类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为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2022年年初预算人员类支出179.83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93.27万元(其中追加13.44万元),指标无结余。
2.运转类支出安排及支出情况。
为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2022年年初预算日常公用支出16.56万元,全年实际支出9.19万元(其中减少7.37万元),指标无结余。
3.特定目标类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我中心社保专项工作经费严格按照项目用途,做到专款专用为保障社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安全;2022年年初社保专项工作预算支出12.86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0.16万元,指标无结余。
按照《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财政局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暂行办法》(攀人社发﹝2012﹞423号)规定,2022年年初预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区级财政补助资金支出45.00万元,实际下达26.6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26.60万元,指标结余总计18.4万元,预算执行率59%,资金结余率41%,无违规记录。
为确保全区机关事业人员职业年金贴息按时足额到账,2022年年初预算职业年金贴息支出50.00万,实际下达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0万元,指标结余总计50.00万元,预算执行率0,资金结余率100%;该项目每年由省级社保部门对各市区下达职业年金贴息资金结算表进行支付,2022年接省级社保部门通知无需转该项资金,所以未支付。无违规记录。
为东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安置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支付,2022年追加征地农民社保安置费预算支出1224.76万元,实际下达1224.76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224.7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资金结余率0%;无违规记录。
(二)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自评对全年工作目标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明年的工作开展及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我中心高度重视部门自评结果,及时整理、汇总、分析、反馈绩效自评结果,并将其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本绩效报告将向区财政局报送,拟公开于东区社保中心门户网站,并自愿接受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监督。
自评质量。
严格按照绩效评价体系要求,认真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绩效评价严谨、准确。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收集的预决算、财务资料和部门整体工作开展情况的相关资料、通过实地核查并结合2022年实际履职情况,依据设定的评价指标逐一进行评分,自评总得分为87分。我中心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良好,很好地完成了年初预算计划的各项工作,履行了部门各项职责,达到了预算所设立的主要目标。
(二)存在问题
我中心在编制部门预算时,严格根据本单位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进行编制。整体预算绩效管理存在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因本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资金的安排及使用上有不可预见性;二是单位对部门支出整体绩效评价指标无法量化,因此我局整体绩效评价的指标比较粗。
改进建议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二是加快相关工作推进,按进度分解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三是加强单位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支付、财务核算等。
附件:东区社保中心2022年度区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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