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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 发展规划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时间:2022-07-20 来源: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一、部门概况

  

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区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提出就业资金安排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区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区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全区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监督检查。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障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者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八)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和区级部门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开展的区级表彰活动。承办区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九)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人员聘用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支付、

  保障和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十二)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三)负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四)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东区人社局下设办公室(群众工作股、农民工工作股)、人事和工资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就业促进和社会保障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股),东区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5个,其中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其他事业单位2个,为东区劳动争议仲裁院、东区人才服务中心。

  1、东区人社局机关有行政编制5名,实有公务员8人(含驻人社局纪检组长1名)。退休人员11人,劳动保障协理员77人。

  2、二级单位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有参公编制6名,实有5人(含驻局纪检组工作人员1名)。

  3、二级单位东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有事业编制8名,实有8人。

  4、二级单位东区人才服务中心有事业编制34名,其中人才储备编制27名。人才服务中心实有8人,其中1人占用人才储备编制。车辆编制1个,实有车辆1台。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东区人社局固定资产原值168.59万元,其中:通用设备91.29万元,专用设备2.73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74.57万元。无形资产2.31万元,其中:软件等2.31万元。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2021年基本支出958.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4.2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4.5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2、部门预算项目安排及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269.75万元,其中:人事管理工作经费5.45万元,就业、招聘工作经费28万元,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经费6.45万元,年度考核经费56.10万元,兑现引进硕士研究生安家等经费153万元,劳动保障相关工作经费10.96万元,金保工程网络使用费5.62万元,低收入群体就业创业补贴4.17万元。上年度结转项目支出165.44万元,其中:兑现引进硕士研究生安家等经费124.36万元,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移交工作经费39.08万元,“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工作经费2万元。

  

(二)追加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追加预算。

  

(三)专项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1、2021年收到“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8万元、“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1.55万元,结转2020年度“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4.3万元,合计13.85万元。用于推进“三支一扶”工作,促进服务农村扶贫工作取得新进展。“三支一扶”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至“三支一扶”人员管理单位东区银江镇,没有截留、挤占、挪用、套取“三支一扶”资金的情况。

  2、2021年收到“2021年省级财政社保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资金(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绩效管理资金)”2.64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业务经办机构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展工伤业务所需办公设备更新购置等。没有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资金的情况。

  

(四)其他资金收支及结转结余使用情况

  

2021年年初结余结转资金173.11万元,其中:上年度未支付办公经费3.37万元,兑现引进硕士研究生安家等经费124.36万元,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移交工作经费39.08万元,“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工作经费2万元,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4.3万元。年末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区级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外出选拔优秀大学生4次,完成全区专业技术人员2284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275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河源长制、安全生产、依法行政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在线培训在线培训,完成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次,区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1次。表扬优秀工作人员314人(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6人,劳动合同聘用人员188人),全区“急难险重”先进个人60人,兑现引进硕士研究生安家费等111人等,兑现低收入群体就业创业补贴29人,加工干部人事档案1000余份。

  

(2)质量指标:全面落实就业优惠政策,切实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做好精准扶低工作,审核通过补贴人员29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区属中小学教师15名。考核招聘大学生51人。完成兑现东区111名引进硕士研究生安家费277.36万元。扎实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在各专项行动中检查建筑工程项目20个200余次,稳妥化解恒大等项目欠薪问题,为1953人追讨工资3200万元。先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季度巡查、根治欠薪夏季行动、工程建设领域“零欠薪”专项行动、农民工工资拖欠“清零”百日行动、根治欠薪“利剑”行动、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7次。开展用工检查139家,办理劳动争议案件1118件,调解处理1005件,调解成功率89.89%,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均达100%,有效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

  

(3)时效指标:2021年全年按进度推进工作。

  

(4)成本指标:2021年全年支出合计1409.62万元,无年末结转结余。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单位承担的劳动维权、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工作所需经费。本单位按照区财政全年下达的预算指标来安排各项工作,专款专用,不拖欠,不挪用。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东区人社局大力实施就业促进工程,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强化社会保障,助力精准扶贫,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依法治区,改善劳动关系,维护和保持稳定,全面贯彻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度。强化执法检查,着重提高用工单位和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落实包案责任,建立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积案包案责任制,推动基层调解,坚持仲裁与监察工作联动,加强了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加强平台建设,筑牢效能基础,提升能力和素质,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专项资金和基金监督管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局按照预算项目及财务相关要求使用预算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基本满意及以上。

  

(二)上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021年底东区实有“三支一扶”大学生2人,由东区银江镇进行管理。

  

(2)质量指标。推进“三支一扶”工作,促进服务农村扶贫工作取得新进展。

  

(3)时效指标。本年度内资金按时拨付。

  

(4)成本指标。2021年收到“三支一扶”补助资金”9.55万元,结转2020年度“三支一扶”补助资金4.3万元,合计13.85万元,已全部拨付至“三支一扶”人员管理单位东区银江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推进“三支一扶”工作,促进农村扶贫工作取得进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现有“三支一扶”大学生2人,其中1人服务期2022年9月期满,1人服务期2023年9月期满。

  

(三)自评结论

  

总体来说,我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良好,财政资金预算配置合理合规,预算执行严格有序,预算管理规范可控,资金效益合乎预期。从预算到执行和收入、支出、资产管理及信息公开,都严格按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全年收支平衡,有效保证了机构运转,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见的工作任务,确定了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了预算指标,但是在实际支出过程中,由于工作调整、实际审核支付等情况,部分资金未严格按照时效指标在年度内执行。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二是严格管理,规范财务运行,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审批制度,确保资金支出合法、真实。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公示情况

  

绩效自评对全年工作目标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明年的工作开展及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我单位将绩效自评结果运用到下一年工作的统筹安排、项目资金划拨及按照工作任务的重要性来明确资金使用上,以提高工作效率,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本次自评按相关要求上报及公开。

攀枝花市东区2021年度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自评表(人社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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