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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2019-09-05 来源:东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阅读次数:

  为确实做好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攀东财[2019]113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单位组织人员开展了自查工作,检查基本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进行分析、总结,现将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

  贯彻国家、省、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受理全区管辖范围内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申报、征缴管理;负责受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征缴工作;负责参保人员相关待遇的核准和支付工作;负责建立和管理参保单位和个人缴费记录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并向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咨询等相关服务;按照“金保工程”有关“五险合一、集中征收、集中财务、集中支付”的要求,负责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支付和财务核算等管理工作;负责对在东区参保单位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进行稽核检查;负责全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核算工作;负责全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养老金待遇申请及核算等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及机构情况

  我单位编制人数7人,实有人员22人,包括在编6人,退休2人,人社局人事代理事业人员1人,人社局统一聘用11人,单位自聘2人;无车辆。

  (三)资产情况

  我单位2018年末资产总额为21.0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6.88万元)。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年度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本单位2018年预算总收入942.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6.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6万元,项目支出779.07万元。

  2018年,紧密围绕依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清欠工作、积极合作推动职责划转工作,加大稽核确保基金稳定运行,认真贯彻执行社会保险相关政策,各项工作有序推进。2018年本单位预算支出206.2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7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支出,养老保险,日常运转,社会保险专项工作、对参保单位的稽核和管理工作等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8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保障支出15.60万元(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本单位2018年预算总收入942.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6.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6万元,项目支出779.07万元。

  (二)执行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坚决“反对浪费、节约开支”的原则,专款专用,不拖欠,不挪用。在收到财政下达的各类指标后,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拨付各项款项。

  (三)决算编制情况。

  2018年度收入决算总额为163.57万元。2018年度支出决算总额为206.2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7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支出,养老保险,日常运转,社会保险专项工作、对参保单位的稽核和管理工作等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8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保障支出15.60万元(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支出绩效情况。

  接受财政监督检查,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加强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定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统一全局财务收支,确保每年财政预算收支平衡,保证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完成。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东区社保局内部控制制度》等制度,建立和完善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等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相关人员在工作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了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加强了对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了各种漏洞的发生,会计监督到位,经济运行透明,经济责任得以明确和落实。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在东区公众信息网中公开本单位的预、决算信息,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我单位在资金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出绩效方面,都按规定严格执行,合理安排支出,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存在问题。

  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尚需完善。公用经费的核算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核算过程中部分支出难以区分公用经费与项目经费,费用使用中存在界限不清现象。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

 

 

 东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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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银柏蒿   责任编辑: 李婧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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