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9-03 来源: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一、部门概况
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东区人社局下设办公室、社会保障和基金监督股、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管理股、人事人才管理股,东区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6个,其中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其他事业单位2个,为东区劳动争议仲裁院、东区人才服务中心。
1、东区人社局机关有公务员编制8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实有公务员8人,退休人员9人,聘用人员81人。
2、二级单位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有参公编制6名,实有5人。
3、二级单位东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有事业编制7名,实有7人。
4、二级单位东区人才服务中心有事业编制38名,其中人才储备编制31名。人才服务中心实有8人,其中2人占用人才储备编制。车辆编制1个,实有车辆1台。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原值962,275.15元,其中:通用设备745,330.50元,专用设备20,445.00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96,499.65元。无形资产10500.00元,其中:软件等10500.00元。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年度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18年东区人社局收入预算1380.5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80.53万元。
(二)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东区人社支出预算138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2.2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85.3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5.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47万元;项目支出418.25万元。本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人社局机关及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争议仲裁院、人才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人社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毕业生选录及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基层平台建设工作、公务员及事业人员培训工作、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等工作。
2018年东区人社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4万元)。
(三)其他资金收支及结余情况
2018年其他收入703.00元,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东区人社局按照工作要求,及时报送年初部门预算单位基本信息及当年项目资金安排基础信息,资料翔实准确。及时将数据录入预算管理系统。并根据《预算法》、《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将本部门预算在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开。
(二)执行管理情况。
2018年度,东区人社局实际收入1355.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5.53万元,其他收入0.07万元。
2018年度,东区人社局实际发生支出1471.5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46.7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99.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5.59万元。
本单位是按照区财政全年下达的预算指标来安排各项工作,专款专用,不拖欠,不挪用。在收到财政下达的各类指标后,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拨付各项款项,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1、运转保障。在单位的日常经费管理工作中首先保障单位基本运转,保障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项目资金用于单位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
2、厉行节约。本单位在保障基本运转的前提下,大力倡导厉行节约。2018年全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9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6万元。
(三)决算编制情况。
东区人社局按照工作要求,准确编制部门决算报表,及时报送相关数据,资料翔实准确。
2018年度收入决算总额为1355.60万元。2018年度支出决算总额为1471.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6.3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聘用人员及三支一扶人员年度考核;引进硕士研究生安家费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7.5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及管理工作经费、劳动仲裁院办公经费、金保工程网络使用费、基层平台建设经费、人事代理费、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经费、劳动保障协理员工作经费、公务员及事业人员培训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费、岗前培训工作经费、毕业生选录及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经费、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经费、劳动保障所工作经费、高校毕业生创业经费、高层次人才经费、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经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1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保障支出82.47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支出绩效情况。
2018年,根据我局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三公”经费情况分析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财务管理不断加强。2018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0.54万元,实际支出4.76万元,在预算内开支。其中:公务接待费0.90万元,较2017年降低了15.89%,是由于本单位厉行节俭,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6万元,较去年增长1.85%,是由于本年度各项检查等增加导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最大效益使用固定资产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962,275.15万元,按照厉行节约,物尽其用的原则,资产管理采取统一建账,统一核算管理,对每一件固定资产使用明确保管职责,闲置的资产,由办公室统一调整,合理流动,发挥最大的效益。资产的购置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购置,资产的处置报废报审,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保证资产的安全高效,防止资产流失。
3、人社工作卓有成效
2018年,全区人社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人社局决策部署,抓重点、促改革、补短板、惠民生、防风险,全力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1)以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为支撑,全面实施人才强区战略
一是大力开展人才引进。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招考党政机关人才。目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参公人员)25名,其中省考招录公务员(参公人员)24名,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 1 名乡镇机关公务员,招录选调生0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区属中小学教师78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由区领导带队组成招聘组,先后赴北京、昆明、成都等地,考核招聘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8名,招聘医学、教育等急需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27名。引进聘用区外专业技术人才。从区外引进卫生、教育等领域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19名。引进国外优秀人才。区属企业恒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引进乌克兰科学院院士伊万,来攀开展钛近净成形技术用低氧、球形钛粉制备关键技术项目研发。二是积极落实人才待遇。落实辖区高层次人才待遇。目前有市级高层次人才17人(不含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大企业、科研院校和医院),区财政资金兑现市级高层次人才工作津贴29.81万元。落实东区引进人才待遇。按照市、区引进人才政策,对引进人才按人才所学专业、用人单位需求进行了妥善安置,并提供安家补助、租房补贴、户口办理等服务,使人才安心落户东区、服务东区。发放人才安家补助37万元,租房补贴50.88万元。三是努力开展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各类人才培训。开展全区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加强职业道德 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培训、攀枝花市2018年度大数据时代的互联网信息安全网络安全培训等人才培训3300余人,提高了全区人才的综合素质。组织开展职称评审等级考试。组织开展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工人技术等级考试工作,全区140人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61人取得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7 人取得高级技术工人等级资格,7人取得技师资格。四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切实抓好十九大精神的教育培训,扎实做好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数据)深化公务员平时考核,依法做好公务员监督惩戒和申诉工作。五是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序推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考核等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聘用合同、公开招聘、岗位管理工作。六是加强聘用人员的管理。加强东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和劳动保障协理员的管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劳动用工行为,制定了《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和劳动保障协理管理办法》。七是加强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继续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维护稳定和解困工作,逢节假日、重大会议期间等都随时关注军转干部的思想动态,并开展东区自主择业的31名军转干部信息的录入工作。八是成功举办首届“攀枝花工匠杯”百岗万人职业技能大赛东区分赛。共计推荐了38名选手参加首届“攀枝花工匠杯”百岗万人职业技能大赛主赛的8个项目,其中4名选手获奖。
(2)以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为重点,倾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信访维稳工作联动机制,多渠道、多形式解决劳动矛盾纠纷。主动监察用人单位404家,年审用人单位用工资料105家,受理举报投诉案件31件,立案28件,法定时间内结案率达100%。为842名劳动者追回工资1361.4895万元。劳动仲裁办理劳动争议案件274件,裁决133件,调解95件,46件正在办理之中。受理工伤认定申请174件,办理劳动能力等级鉴定送达151件。一是加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机制建设。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依法依规处理企业改革中职工的劳动关系,定期开展形势分析研判,有效防范劳动关系领域系统性风险。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二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检查用人单位31户,其中政府投资项目11个,非政府投资21个项目中,对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按月足额发放工资等问题已责令企业进行了限期整改,并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与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检查了职业中介机构9家,用人单位23家,进一步规范职业中介机构活动和用人单位的招工行为。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年度审查,年审105家用人单位20512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3家,国有企业2家,民营企业98家,个体工商户2家)。开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巡查工作,累计检查建筑施工企业105家次,在建施工项目74个次,其中政府工程项目26个次(东区10个次、市政府项目16个次),劳动密集型工矿企业11家次,部分企业存在未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未实行总承包企业直发或受委托直发农民工工资、未建立职工花名册,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情况,要求单位进行整改。三是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推进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远程调解平台建设,“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提升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置效率。坚持仲裁与监察工作联动、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推动街道(镇)、社区(村)基层调解,及时化解劳资纠纷。
(3)以纵深推进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努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是深入实施人社系统“一号工程”和“头等大事”。以“互联网+人社”信息化建设为核心,推进“服务平台标准化、服务基础信息化、服务机制协同化、服务行为专业化”建设,全面提升东区人社服务质量和水平,为辖区居民提供规范、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二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重要指示精神,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民造福作为根本的政治担当。认真谋划人社事业,制定政策措施,培养干部人才,推动工作落实。三是驰而不息转作风。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区十项规定要求,深入整治人社系统作风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走基层”活动,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提到人社系统政风行风满意度创新提升。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强化作风建设,强化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强化反腐败斗争,推动形成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从政环境。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单位支出绩效总体良好,在资金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出绩效方面,都按规定严格执行,合理安排支出,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存在问题。
预算执行存在偏差,预算编制欠严谨。由于一些无法预计和列入年初预算的项目支出,需要在年度中间进行预算调整。公用经费的核算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核算过程中部分支出难以区分公用经费与项目经费,费用使用中存在界限不清现象。
(三)改进建议。
1、强化对专项资金预算管理,结合单位实际,按轻重缓急统筹安排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合理性,优化资金结构。
2、按时间进度分解资金使用计划。专项资金的使用,要事前做计划,事中进行控制,事后总结提高。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充分体现资金投向的目标和效益。
3、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水平。由于目前的预算管理在编制和实施中还存在编制不细、预算调整、追加预算等情况,因此项目预算执行的准确性还有待加强。
4、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强与财政部门的紧密配合,开展好整体支出及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运用好绩效评价的结果,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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