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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 三个圈层 发展规划

东区就业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时间:2019-08-29 来源:东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阅读次数:

  2018年来,区就业局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和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规定,按照《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攀东财〔2019〕113 号),现将我局2018年部门支出情况自评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人员情况。攀枝花市东区就业服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就业局)系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参公单位,主要负责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建设辖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实施“再就业援助”工程以及全区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劳务输出等就业服务工作。机关设财务科、失业保险科、就业促进科和局办公室。编制8名,2018年实有工作人员15人。

  (二)固定资产情况。

  我单位2018年年末固定资产总额为1028327.69元,包括电脑5台、打印机2台、空调4部、培训楼(自建)、车库(调拨)、办公桌椅、沙发、档案柜等。

  2018年来,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一是固定资产的建帐。设立帐、卡、表、簿,并分别进行管理。按固定资产类别建立分品种、规格的明细帐,记载入库、发出库、结存的数量和金额,并根据在用和在库的情况,按使用部门或个人建立一套详细的固定资产领用登记簿,只记数量,不记金额,便于进行定期核对清理。对能编号的物件,由局办公室逐件统一编号管理;二是固定资产的领用。领用人必须进行领用登记、签名,并负责保护和管理;三是固定资产的维修。专用设备,由使用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必要的定期检修标准,由局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维修;四是固定资产的清点。每年年终前,由局办公室组成固定资产清点小组,对本局的所有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点,并把清点结果及时向局领导报告。清点小组对固定资产的短少损失,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造表,必须查明原因,报局办公会议研究处理;五是固定资产的归还。职工调离单位时,必须将所有公物交回局办公室,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年度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18年度部门预算资金收入总额为231715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62858元、日常公用支出17112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3164元、项目支出570000元。

  (二)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预算资金支出总额为2317151元。其中行政运行1151837元,信息化建设30000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567537元,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90000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0676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3446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1523元,住房保障支出106044元。

  其中重大项目及民生工程支出:城市低收入群体培训生活补助费支出300000元.

  (三)其他资金收支及结余情况。

  2018年利息收入为138.39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我局按时将2018年预算编制并上报区财政局,预算金额为2324455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1439062元,按照2018年1月份工资全年批复,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项目;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72229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3164元,按照2018年1月份工资全年批复,主要包括退休人员工资及在职人员公积金;4、项目支出60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低收入群体培训生活补助费、就业再就业专项工作经费、创建信用社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经费、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运转费、金保工程网络运行维护费、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经费等支出。

  经区财政局审查后实际批复为2317151元,预算支出总计2317151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1462858元;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71129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3164元;4、项目支出570000元,其中:城市低收入群体培训生活补助费300000元、就业再就业专项工作经费50000元、创建信用社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经费20000元、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运转费20000元、金保工程网络运行维护费30000元、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经费150000元。

  为了规范和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我局严格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本单位有关财务制度执行预算编制:一是坚持预算管理原则:综合预算、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全程管理、加强监督;二是对各明细项目预算建议的合理性及合规性进行集体商讨、局长审核;三是按照预算编制和审批流程,汇总各业务口子预算编制草案,将预算草案上报财政大平台系统,并报送区财政局;四是认真执行财政局关于年度预算收支范围和预算编制程序等具体要求,全面、准确、及时编制和报送年度预算。编制预算建议方案中涉及设备购置的,由办公室对设备购置必要性进行审查后交局长签署意见;五是依据往年经费收入情况以及来年工作任务情况认真编制年度预算,经财务科室汇总,提交局长审批后上报区财政局。

  (二)执行管理情况。

  2018年来,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加强监督,维护财经纪律,并结合我局实际,认真履行相关规则制度:一是按照国家财经制度、法规要求,局机关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都纳入了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并接受监督。各项支出均应严格遵守行政单位经费规定执行;二是认真组织会计核算、办理会计业务,正确编制会计报表;三是局机关各项开支均需出具合法、规范、有效的原始发票或原始凭证,严禁“白条”报销,原始凭证必须由报销人、经办人签名,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报销。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由借款人员填写统一格式的《借条》,经局长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办理借款手续,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报帐手续,不得无故拖延;四是加强现金管理,不得“坐支”,加强支票管理,出纳、会计各司其职,互相制约;五是要求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认真贯彻国家各项改革措施,既要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又要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六是会计人员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每年要及时将各类会计帐、证、表等资料分类装订,立卷归档;七是对违反财务制度和违反财务纪律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对违反财务制度和无特殊理由并未经领导批准的超标准支出,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八是各类支出按规定提出申请,经局长批准后方可执行。5000元(含5000元)以上项目支出,需经主管局(区人社局)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由主管局长签字,10000元及以上支出按规定报送分管区长签字。

  (三)决算编制情况。

  2018年度收入决算总额为2217404.99元。

  预算年度终了后,单位财务科室依据决算要求,按预算计划或调整计划原则执行并清理全年收支数据,做好对账,依据以前年度资料及年度对账资料,编制年度决算报告,经局长审查后报财政局审批并公示。

  (四)支出绩效情况。

  2018年支出情况:2018年度支出决算总额为2217404.99元,其中:行政运行1189934.78元,信息化建设16339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44817.53元,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232895.08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0676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0937.72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06346.88元,住房保障支出167636元。

  我局严格按照规定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各项支出由单位财务科室按照批准的预算和有关规定审核办理并严格执行上级财政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建立健全部门支出管理制度:一是从财政取得的部门资金,均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上级或本级部门报告资金使用情况,接受上级或本级部门检查监督;二是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规定,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严格按照本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三是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严禁使用虚假票据;四是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未出现超预算安排支出。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的,均按照规定程序报送财政局审批;五是资产采购均严格遵循请购、审批、合同订立、采购、验收、付款等程序。资产购置发生的资金支付原则上以转账方式结算;六是各项收入统一纳入财务部门管理,严格专项资金管理,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公款私存”;七是各项支出均按照预算进行,保障人员经费及单位正常运转所需要的开支;八是办公用品实行按月计划,由业务科室申请,办公室统一订购。相关的报纸,杂志和书刊由办公室统一征订,打字复印、电脑耗材、金保网络维护等均由办公室负责安排;九是差旅费报销严格遵守攀枝花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十是接待费报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执行。公务活动中必要的接待工作餐遵循节约原则,安排自助餐或家常菜,不得提供高档菜肴,也不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用私人会所和高消费餐饮场所。严格控制陪餐人数(10人以下不超过3人,10人以上不超过接待人数的三分之一),实行“对口”接待。公务接待费用报销凭证必须“三单”齐全,即派出单位公函、财务票据、接待清单(含接待时间、人员、事由),“三单”不齐或内容不一致,财务一律不报销,接待费经领导签字后,按规定程序报销。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2018年来,我局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持续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切实降低“三公”经费支出,严格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先批后用原则。各类支出应按规定提出申请,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二是集体决定原则。5000元(含5000元)以上项目支出,需经局班子集体研究决定(5000元至10000元的支出经局长办公会审议,10000元(含10000元)及以上支出经主管局(区人社局)党组会审议;三是不超标准原则。各类支出严格按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超标准开支;四是不突破预算原则。各类支出不得突破批准的预算;五是转账优先原则。原则上使用公务卡和转账结算各类公务开支;六是局领导审批原则。局领导对费用支出预算、内容、方式进行事前把关控制和事后审核;局领导对完成的支出进行最终审签;七是支付中心复核原则。报销支付凭证均由报销人、经办人员、审核人员、局长签字后报送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进行复核,并以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复核意见为准,不符合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要求的均不给予报销。

  2018年来,我局未出现违规支出部门经费情况,当年部门支出总体落实情况较好,审核、支出资金及时,全年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较好。

  (二)存在问题。

  一是缺乏专业会计人员,人员更换频繁。相关财务制度不完善、程序不够清晰、岗位职责未明确到个人,不相容职责未分离。会计科目使用、账务处理、核算期不熟悉。二是对票据、凭证风险认识不足,因同事人情等原因,对发票、凭证的审核、验证不够认真、内容不考究,手续不严格,可能导致资金流失。三是单位固定资产未坚持谁使用,谁负责保管的制度,人已调动所使用资产未及时办理移交,或资产任意移动,可能导致固定资产流失。

  (三)改进建议。

  一是招考或招聘专业会计人员,完善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完善程序,严格考核,提高岗位人员业务素质及思想觉悟、配备专业胜任能力责任意识强的人,从源头上抵御风险。强化财务培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做好职务分离。定期轮岗,特别关注会计人员思想水平提高。正确行使会计核算职责权限、把好会计监督关。二是强化对审核票据岗位人员反腐倡廉的教育,提高岗位责任意识、法律意识,要配备德才兼备人员、实施定期轮岗,强化日常内部审计;严格考核制度,定期实施审计监督。三是应当坚持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资产使用管理制度,实物资产移动应经过批准,定期组织资产清查盘点、对账,造成资产缺失的应追究责任。

 

东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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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东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责任编辑: 东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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