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6 来源:东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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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二、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附件:攀枝花市东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2年部门预算(含预算绩效目标和政府采购预算)经东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东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职能简介
贯彻国家、省、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受理全区管辖范围内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申报管理;负责受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工作;负责参保人员相关待遇的核准和支付工作;负责建立和管理参保单位和个人缴费记录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并向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咨询等相关服务;负责做好社会保险基金职业年金的征收、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和财务核算等管理工作;负责对在东区参保单位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进行稽核检查;负责全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核算工作;负责全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养老金待遇申请及核算等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东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2年重点工作
(一)开展基数申报工作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关于攀枝花市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关意见的通知》(攀社险〔2010〕56号),我中心将开展2022年度企业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
(二)想办法、添措施,确保养老保险扩面征缴
对未参保、欠费企业及时掌握相关情况,要求企业依法及时全员参保缴费。
(三)确保离退休人员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1)根据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发放时间,每月按时将领取待遇的人员名单、待遇金额、调整补发情况等进行整理汇总,及时与银行沟通协调,提供核发养老待遇电子文件,确保每月资金及时到位、待遇按时发放;
(2)严格贯彻落实政策要求,确保各项待遇及时调补
(四)严格风控管理,加强基金监管
(1)加强银行账户管理。
(2)加强疑点数据稽核。
(3)科学配置岗位,强化风险管理。
(4)加强廉政教育。
(二)机构设置
东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有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7个;实有在职人员2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5人,人事派遣事业人员1人,区内统一聘用14人,退休3人),无内设机构,无公务用车。
二、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区社保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东区社保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303.39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29.32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贴息缴费支出、老工伤人员工伤医疗费、财政代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社保专项工作经费减少。
1.收入预算情况
东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303.3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100%。
2.支出预算情况
东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303.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39万元,占65%;项目支出107.00万元,占35%。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东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3.39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29.32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贴息缴费支出、老工伤人员工伤医疗费、财政代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社保专项工作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3.3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2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3.39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229.32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贴息缴费支出、老工伤人员工伤医疗费、财政代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社保专项工作经费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68万元,占90%;卫生健康支出14.44万元,占4.8%;住房保障支出15.27万元,占5.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33.79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11.5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1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日常工作及相关业务的各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8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退休职工人员经费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7.4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相关规定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0万元,主要用于按相关规定为东区在职职工职业年金贴息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4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为生活困难人员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2.9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0.7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相关规定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0.7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相关规定为单位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5.2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相关规定为在职职工缴纳公积金单位部分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6.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9.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16.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东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2年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没有安排出国出境。
2.公务接待费。
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元,较2021年预算增长/下降0%(与2021年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车。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等方面支出,无相关主要保障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东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5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4万元,减少8%。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东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7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底,东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东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部门通用项目和专业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预算绩效目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指标、其他绩效指标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其中涉及当年财政拨款303.39万元。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区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区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区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主要用于部门退休职工人员经费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主要用于部门按相关规定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主要用于部门按相关规定为在职职工缴纳公积金单位部分的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日常工作及相关业务的各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主要用于按相关规定为东区在职职工职业年金贴息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主要用于财政为生活困难人员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四、附件:攀枝花市东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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