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0-29 阅读次数: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人力资源开发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2、拟订并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贯彻执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实施就业资金安排计划;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的落实。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我区的相关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和信息统计,参与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5、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人员的综合管理,配合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人员的考试招录工作,组织实施公务员考核奖惩、申诉控告、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等日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6、负责政府系统事业单位人员的综合管理,组织实施政府系统事业单位人员考试录用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做好人才服务工作,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7、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离退休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贯彻执行国家、省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支付、保障和调控政策。
8、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后续管理和服务。
9、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依法纠正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10、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11、承担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重点工作
1、就业再就业工作:城镇新增就业582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5%;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94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4.4%;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369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2.5%;下岗人员再就业15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7;帮扶“4045”人员就业30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9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51.7%;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72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2.9%;创业培训30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开展新型农民培训28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2%;品牌培训5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农民实用技术培训5200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04%;农村青年技能培训2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数据入库人数5361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072.2%;劳务收入0.35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2.9%。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32%。
2、社会保险征缴扩面工作:养老保险:有28473人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完成目标任务的19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000人,完成下达目标任务200%,缴费人数达到860人,完成下达目标任务172%。基金征缴额11943.66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59%。工伤保险:有16231人参加工伤保险,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基金征缴692.32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26%。生育保险:有16923人参加生育保险,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基金征缴236.08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12%。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4728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3.1%;城镇居民参保119869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4.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7547.3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19.2%。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00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5.9%;基金征缴1591.93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18%。
3、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专家服务示范基地建设,组织果树种植专家到双龙滩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集中培训工作,组织服务业专家对主要服务行业管理部门及辖区主要服务业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完成加强财政供养人员管理规范化工作。平稳、安全完成各类人事考试任务。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试工作,考试合格共33人。开展东区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公招人员136人(事业109人,公务员27人)。稳步推进培训工作。
4、和谐劳动关系:主动监察各类用人单位560户,完成目标任务的101.8%;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2%以上,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8%;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率达85%,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10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起诉率在18%以下,仲裁终局裁决撤销率为零。以基础数据、基层机构建设和基层队伍业务素质“三强化”为中心,加强网络与网格的联动,不断推进“两网化”建设工作。
5、基层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依托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开展就业再就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劳动维权和人事人才咨询等精细化服务,辖区群众充满归属感,幸福指数得到提升。加大建设投入。在2013年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对30个社区开展基层公共就业社会保障平台“三化”示范社区建设。我局自筹资金70万元,对10个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9个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完成了标识标牌、制度流程的制作,设备设施的补充、陈旧设备的更换,个别场地受限社区开辟新的场地达标,使劳动保障平台“六个到位”的整体水平和“五个统一”的标准化建设得到了全面提升。注重业务知识、业务技能的培训,促进工作人员熟悉业务,更好服务辖区群众。
二、部门概况
东区人社局下属二级决算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东区人社局收入决算总额为1165.6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54.8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0.66万元,利息收入0.12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214.28万元,主要原因上年结转收入增加、东区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人数增加、专家导师津贴及工作经费增加、开展基层平台建设工作等。
2014年东区人社局支出决算总额为1165.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4万元,教育支出1.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4.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1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02.48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214.28万元,主要原因年末结转和结余数增加、东区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发放数增加、专家导师津贴及工作经费发放数增加、开展基层平台建设工作等。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东区人社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人社局机关及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争议仲裁院、人才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人社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毕业生选录及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基层平台建设工作、公务员及事业人员培训工作、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自主择业军干部安置工作、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等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人社局机关及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争议仲裁院、人才服务中心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人社局机关及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争议仲裁院、人才服务中心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聘用人员及三支一扶人员年度考核;引进人才待遇兑现费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招工作等。
(二)教育支出1.44万元,主要用于由人社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组织培训项目的培训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4.1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基本支出和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毕业生选录及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经费、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经费、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及创业大赛工作经费、人事代理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费、村(社区)大学生管理经费、岗前培训工作经费、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经费、基层平台建设经费、金保工程网络使用费、劳动仲裁院办公等费用、劳动保障协理员工作经费、劳动保障所工作经费、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经费等。
(四)住房保障支出32.16万元,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3年决算持平。
2014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公务接待费2.34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24.27%,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工作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规定,降低公务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次数。
201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共计支出0.66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2014年上半年事业人员公招面试午餐费2500元;省委督查东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就餐费、东区平台建设验收迎检工作就餐费共计2410元;金桥社区验收现场会就餐费1150元;春节慰问局退休人员就餐费550元。其他就餐费用支出1.6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办案、处理群体事件、加班等加班餐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88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32.65%,主要原因是2014年待报废车一辆,停止使用,相应燃料费、维修费等支出减少。进一步规范公务车使用管理,严格执行派车制度。
2014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14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载客汽车1辆。
2014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7.88万元,用于人社局机关及监察大队、仲裁院、人才中心等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劳动维权、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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