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0-28 阅读次数: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贯彻落实国家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分析、了解、掌握全区就业失业的基本状况,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监控管理体系,控制失业率,维护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2、协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定公共就业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具体实施。负责落实就业再就业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各类积极就业政策,做好就业再就业援助工作。
4、负责全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充分就业社区”、“充分信用”的创建和就业与社会保障服务工作。
5、承担劳动力就业能力建设工作责任。负责全区就业训练、就业再就业培训管理,组织指导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和农民工岗前就业培训,提升人力资源能力。
6、承担城乡劳动力创业促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责任。负责全区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开展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政策咨询、开业后续支持服务,引导全民创业。
7、承担农村劳务开发就业工作责任。负责组织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有序流动;负责发展劳务经济,牵头协调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负责统筹城乡就业,促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同质均等。
8、承担全区失业保险工作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失业保险目标计划,负责失业保险基金内控制度和失业保险与就业指导互动建设,负责失业保险经办的业务管理、失业动态监测、指导 “破产、兼并、解散、关闭”企业失业保险工作。
9、负责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10、负责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东区就业服务管理局是隶属于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独立编制的全额拨款参公单位,财务单独核算,核定编制为9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区就业服务管理局收入决算总额为243.0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17.65万元, 其他收入(银行利息收入)0.3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5.10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62.90万元。
2014年区就业服务管理局支出决算总额为243.0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80.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3.51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62.9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末结转和结余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东区就业服务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辖区内就业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类级全部功能分类,数据来源表2)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3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二)住房保障支出9.1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2014年东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公务接待费0.13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减少4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报销制度。
201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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