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0-28 阅读次数: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贯彻国家、省、市、区基本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区基本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受理全区城镇应参加基本养老、工伤、生育、医疗、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的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管理;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医疗、失业保险费的征缴和管理;按规定核准和支付参保人员的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建立和管理参保单位和职工缴费记录;按照“金保工程”有关“五保合一、集中征收、集中财务、集中支付”的要求,对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和个人统一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管理及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核算等的管理。
(二)、2014年重点工作
1、以建立社保扩面长效机制为中心,认真落实政策,加强服务监督,全面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2、大力开展我区城乡社会保险工作,全面构建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3、认真落实基金监管制度,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4、认真抓好基层平台建设,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
5、认真做好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6、强化政策宣传,使社会保险政策深入人心。
7、认真加强效能建设,全面提高职工业务经办能力
二、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东区社保局收入决算总额为161.1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5.22万元,其他收入0.0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5.81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减少14.95万元,主要原因遵照各级规定节约了各项开支。
2014年东区社保局支出决算总额为161.1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14.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0.01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10.9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关于社会保险征缴、稽核、待遇审核、发放、基金转移等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行政运行,主要用于本单位参公人员工资等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用于我单位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以及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三)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津补贴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购房补贴,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等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99万元,主要用于东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社会保险专项工作、对参保单位及个人的征缴、稽核和发放等支出。
(二)住房保障支出6.12万元,主要用于东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3年决算持平。2014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公务接待费0.39万元。
201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加班用餐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3年决算持平。
2014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0.82万元,用于开展社会保险征缴、审计、稽核;解决征地农民上访等日常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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