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0-28 阅读次数: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受理辖区学校、街道(镇)或居委会等参保单位居民医保登记申请;2、接收、审核、确认参保单位申报的参(续)保居民个人基础资料;3、会同区财政局审核确认区政府对参续保居民的补助金额,征收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4、办理辖区内参保居民就医过程中的各种审批、备案事项;5、审核、支付辖区内定点医疗医疗机构和市医保机构制定医院申报的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6、负责辖区参保居民转市外省内医院住院的审批工作;7、受理辖区参保局在外地住院和本地特殊情况未通过医保网络结算的住院费用报销事宜;8、按省市相关部门的要求填报居民医疗保险的各种统计报表;9、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4年,东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和市、区政府确定的民生工程事项,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贯彻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各项政策,深入推进支付方式改革,认真做好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启动实施零售药店医保定点工作,加强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监督管理,提高医疗保险待遇审核效能,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部门概况
攀枝花市东区医疗保险管理局(简称东区医保局)系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东区医保局收入决算总额为142.4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5.4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7万元,其他收入0.03万元。
2014年东区医保局支出决算总额为142.4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97.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7.3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东区医保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医疗保险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东区医保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类级全部功能分类,数据来源表2)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70万元,主要用于东区医疗保险管理局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医疗保险专项工作、对定点医疗机构及药店的稽核和管理工作等支出。
(二)住房保障支出7.46万元,主要用于用于东区医疗保险管理局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公务接待费0.16万元,与2013年决算持平。
201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用餐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无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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