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0-30 阅读次数:
按照决算管理相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
1、受理辖区学校、街道(镇)或居委会等参保单位居民医保登记申请;2、接收、审核、确认参保单位申报的参(续)保居民个人基础资料;3、会同区财政局审核确认区政府对参续保居民的补助金额,征收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4、办理辖区内参保居民就医过程中的各种审批、备案事项;5、审核、支付辖区内定点医疗医疗机构和市医保机构制定医院申报的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6、负责辖区参保居民转市外省内医院住院的审批工作;7、受理辖区参保局在外地住院和本地特殊情况未通过医保网络结算的住院费用报销事宜;8、按省市相关部门的要求填报居民医疗保险的各种统计报表;9、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概况
东区医疗保险管理局是隶属于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独立编制的全额拨款参公单位,财务单独核算,核定编制为6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收入决算总额。2013年区医疗保险管理局收入决算总额为114.3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2.75万元,其他收入(银行利息收入)0.0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1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1.44万元。
支出决算总额。2013年区医疗保险管理局支出决算总额为114.3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87.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1.9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东区医疗保险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辖区内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及待遇审核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8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二)住房保障支出5.4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攀枝花市东区医疗保险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共有1页 当前第1页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承办:攀枝花市东区电子政务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12-2237455
网站标识码:5104020005 ICP备案编号:蜀ICP备2021023010号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167号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