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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 发展规划

关于东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3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时间:2014-10-30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

  贯彻国家、省、市、区基本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区基本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受理全区城镇应参加基本养老、工伤、生育、医疗、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的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管理;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医疗、失业保险费的征缴和管理;按规定核准和支付参保人员的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建立和管理参保单位和职工缴费记录;按照“金保工程”有关“五保合一、集中征收、集中财务、集中支付”的要求,对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和个人统一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管理及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核算等的管理。

  二、部门概况

  东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隶属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全额拨款,财务独立核算。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3年收入决算总额为150.1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9.09万元,其他收入(利息收入)0.0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1.02万元。

  2013年支出决算150.1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0.1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决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关于社会保险征缴、待遇审核、发放、基金转移等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社会保险基本工作须用的光线使用费。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0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参公人员工资等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完成社会保险基本工作须用的光线使用费、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以及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退休人员退休费、津补贴等支出等。

  (二)住房保障支出6万元,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件:社保局2013年收支决算总表及支出决算表.xls

 

  

东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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