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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 发展规划

2020年度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部门决算

时间:2021-09-28 来源: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阅读次数:

公开时间:2021年9月28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东区就业服务管理局主要职责:负责全区的失业保险工作,承办失业人员的登记调查、组织管理,核定、审批失业保险待遇;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的政策咨询和再就业服务;负责拟定城乡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职业指导服务,就业状况调查,负责组织实施对失业人员、下岗职工、农村劳动力以及在岗人员的就业和再就业培训,协调处理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中的问题,为政府提供就业培训的政策措施建议;加强促进就业、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执行职责,完善共公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 审批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负责承办政府赋予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筑牢基础保障,积极援助困难群体

  积极开展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送资金为主要内容的“五送”活动,帮扶重点就业群体。一是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与价格临时补贴。截止12月,累计发放失业保险金12147人次1617.02万元,代缴医保缴费 12093人次685.78万元;落实价格临时补贴10867人次70.97万元。二是及时兑现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发放2017年318人次243.05万元、2018年2052人次1236.04万元、2019年1369人次 1131.30万元,合计   2610.39万元。三是做好就业困难对象援助认定工作。加强就业失业登记工作,实现辖区人员就业失业登记基础数据录入100%。截至目前,发放《就业创业证》2717 本,就业困难人员认定84人,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127人。四是妥善安置失业群体。发放2019年度公益性岗位补贴33人60.19万元,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积极开发消毒消杀、疫情监测、防疫宣传、卫生保洁等临时公益性岗位,妥善安置失业人员和暂未返岗农民工,发放59人补贴28.47万元。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发放2018年度用人单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153人次219.07万元、2019年度用人单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205人次202.89万元。鼓励中小企业一次性吸纳失业人员以及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就近就便到本地企业就业,按规定给予2家企业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4人0.4万元。拓增青年就业见习平台,新审批青年就业见习基地4家,目前东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总数已达35家,截至目前,企业已吸纳青年就业见习243人。五是免费提供技能培训。促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重点就业群体掌握就业一技之长,开展免费线上和实操职业技能培训,已举办焊工、育婴师、美容美发、中式烹调和中式面点等7个培训班次,培训260人。六是启动失业补助金申领办理。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等要求,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严格办理相关业务,截至目前,已受理审核发放辖区失业人员2934人失业补助金750.26万元。

   2、搭建对接平台,着力破解“两难”困局

  切实解决者疫情期间失业人员就业难和企业用工难“两难”现状,积极搭建对接平台。一是在全市率先启动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1月10日,联合区妇联在远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举办了以育婴和养老护理等康养专业的专场招聘会,当天共有20家用人企业前来选人招聘,提供岗位346个,285名培训结业学员前来参加招聘会,其中176人达成初步就业意向。1月11日至12日,在攀枝花万达广场集中举办了 2020年现场大型招聘会,两天招聘会现场入驻用工企业82家,提供就业岗位1000余个,涉及餐饮、服装销售、汽车销售、服务、造型师、物流、保安等多个行业,免费发放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政策咨询300余次,前来应聘求职者200余人,56人现场达成初步就业意向。二是大力开展网络招聘“春风行动”。充分运用“互联网+就业服务”,对接用工企业,定期征集发布就业岗位信息,促进辖区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和返乡人员等就近就地实现就业。截至目前,已开展“春风行动”网络招聘会10期,其中,开展攀枝花万达、“钛”行业企业、高校毕业生、农民工专场招聘会共5场。涉及109家企业120余个行业,提供770多个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000余人,累计达成意向招聘协议366人,累计达成用工意向159人。三是开展“百日服务攻坚、千万岗位推送”专项活动。5月31日,与东华街道、区团委和攀枝花万达广场联合举办了以“百日服务攻坚、千万岗位推送”为主题的就业服务现场招聘会。这是疫情发生以来,全市首次举行的大型线下招聘会。当天现场入驻企业121家,提供各类就业职位达1500余个,发放各类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资料400余份,商家企业收到有效求职简历350余份,初步达成意向数 180人。四是开展“民营企业招聘月”专项活动。7月,通过网络线上举办的形式,联系辖区30家民营企业参加招聘活动,提供岗位合计85个(其中:面向 2020 届高校毕业生岗位14个),线上签订就业(意向)协议4人。五是开展“金秋招聘月”专项活动。11月20日—22日,分别在东华街道钢城大厦广场、弄弄坪街道东风广场、瓜子坪街道阳光馨园社区广场举办2020年攀枝花市东区大型现场招聘会,现场入驻企业180家,重点面向新媒体、电商、网络直播、外卖等行业新兴产业和制造业等企业用工需求,提供各类就业岗位1200余个,累积发放各类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资料1500余份,进场总人数2500人左右,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共计419人。

  3、激发创业活力,发挥带动示范效应

    一是开展线上创业服务指导。鼓励辖区中小微企业和有创业意愿者在疫情防控期间停工不停学不停训,充分发挥“互联网+创业培训”平台作用,联合区团委开展了为期一周(2月26日—3月4日)的“青创战疫”线上免费创业授课培训指导服务工作,参加的中小微企业达42家,高校毕业生有意愿创业者117人。二是组织参加创业比赛和培训活动。推荐19个创业项目团队参加“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攀枝花市选拔赛。加强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和网络创业培训,组织大学生创业者参加第十一届“我能飞”大学生成功创业者提升培训14人。三是及时兑现创业扶持政策。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8人4.2万元,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发放补贴4人4万元。积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推荐创业担保贷款16人,涉及金额160万元。

  4、积极采取措施, 提升公共服务质效

   一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在政务服务中心暂时关闭期间,为确保工作不断档,进一步方便办事群众,真正实现零跑路办理业务,安排工作人员在政务服务中心每日值班,对外公布政策与办事咨询电话,积极推行网厅、微厅业务办理,线上线下同步受理业务,急事特事一律优先办理,累计接受就业创业政策电话咨询312件、电话预约办理业务 28件。二是详细梳理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国家和省市新出台稳就业应急新政策,利用政府网站、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微信群QQ群等渠道,面向社会和居民公布政策并扩大宣传;同时,进一步梳理公共就业服务事项,及时优化规范流程,按照标准化要求办理各项业务,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方便快捷服务。三是加强失业预警动态监测工作,认真做好务工服务,动态汇总统计出攀进攀务工人员基本情况,组织摸排鄂籍在川和川籍在鄂农民工及辖区外省籍农民工(含湖北籍人数和武汉籍人数)来攀务工人数,协助与我省签署务工合作备忘录的10个省市摸排对接东区户籍未返岗人员及时返岗,促进城乡劳动力有序转移,组织完成辖区企业用工情况调查问卷和劳动者求职就业状况调查问卷并上报市级。

  5、及时兑现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做好企业稳岗诉求登记和办理,在疫情期间,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专门人员,宣传解释政策,协调市级主管部门,帮助和指导企业申报相关补贴业务。二是完善信息台账,加强失业动态监测,主动对接行业主管部门,跟踪掌握重点、规上和限上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政策补助情况及存在的困难等,适时摸清辖区就业用工供需状况,针对性有重点落实扶持政策。根据特定行业企业特定用工所需,除及时对外发布招聘信息外,还进一步对接辖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兄弟区县与市外,多渠道帮助其解决用工问题。三是全面实施稳岗扩岗计划。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和规定,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银江镇及时将稳岗返还、吸纳就业政策及申报办理程序传达到辖区企业,截至目前,已审核符合条件企业306家,发放稳岗补贴共计252.42万元,稳定在岗职工2200余人,取得较好效果。同时,启动了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工作,已受理审核辖区13家防疫保供企业申报稳岗补贴并上报市局。

   6、围绕工作重点,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采取“定向式”和“订单式”培训方式,在疫情期间,积极稳步推进线上职业技能行动,一是指导并受理10 家企业596名职工开展线上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全面做好企业职工和劳动者“百日免费线上培训”活动。二是详细梳理政策,印制宣传资料,制定工作方案,在区政府主持下分别召开2020年度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推进会、2020年全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推进会,明确相关部门和机构职责,分解下达目标任务。采取“三个三”举措,掌握底数,积极对接企业、培训机构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推进重点就业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与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开展了东区2020年第一批劳务品牌培训项目和返乡创业培训项目比选、东区安全培训项目比选。三是做好助农增收工作,对接银江镇,组织银江镇阿署达村农民开展两期网络创业(电商)培训班培训。对接市创业服务中心,邀请省市农业专家,在银江镇阿署达村现场为农民免费开展农作物种植及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与指导。对接区农村农业和交通局,面向农业企业、合作社推进农业技能培训及网络电商培训。四是做好第四届“四川工匠杯”职业技能大赛选拔赛暨首届“攀西工匠杯”职业技能大赛项目推荐工作,共推荐20人参加6 个大项目比赛,其中1人获三等奖。做好2020 年四川省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参赛推荐工作,组织推荐选手参加全部4个竞赛工种比赛,开展 2020 年“天府万人计划”天府工匠项目申报工作。

  7、切实履行职责,全面做好防疫工作

  一是加强监管机构防疫工作,向辖区职介机构、劳务派遣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等发出防疫科普知识、疫情预防手册,及时传达有关防疫规定和要求,对其进行全面排查,建立疫情联络员制度,每日向市人社局报送疫情防控情况。二是根据疫情严峻形势,按照省、市、区相关要求,调整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职业招聘活动,做好应对准备措施,通过线上开展职业招聘、就业 、创业与职业培训等相关活动。三是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相关工作确保开学安全的通知》等要求,抓好对辖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有序复学和安全的督促指导,对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目前,全区职介中心、劳务派遣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已全部复工复课。

  8、严格监管防范,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2020年上半年,我局针对全区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缺口现状与落实疫情期间就业应急政策实际,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已争取就业创业补助专项资金2813.60万元,职业技能提升资金459 万元,合计:3272.60万元。同时,进一步加强了资金使用风险防范管理。一是按照省人社厅规定,严格实行“三个全面取消”(全面取消社银人工报盘,全面取消手工经办,全面取消直接收支现金业务),就业创业补各项资金全部通过省人社厅省版就业创业服务V2.0系统线上审核发放,并发放至个人社会保障卡(原为银行卡)及补贴单位对公账户中。二是定期开展自查,常态化邀请市、区级部门审计检查失业保险金和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区纪委驻人社纪检组对疫情期间就业应急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核实、督导,接受市局对东区2019年支付各项就业创业补贴资金进行审计。按照省人社厅要求,加强全省社保基金网络监督疑点信息的核查,开展了2019年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内控专项检查,接受市局对疫情以来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及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检查。三是针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业务经办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加以整改,全面梳理了各项业务经办风险点,严格执行初审与复核、稽核与业务经办等岗位设置不相容原则,严格做到业务与财务岗位相分离、财务与档案岗位相分离、系统管理与业务岗位相分离“三个分离”;严格实行授权管理,规范了业务流程设置和权限分配;严格实行制约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岗位职责,落实到个人,建立了初审、复核、审核、审批的业务经办和资金支付程序,重要岗位均实行AB岗制度,最大程度上防范了“经办审批所有权限在一人”的风险。四是组织职工深入开展“守纪律、提效能、强执行、做表率”活动和人社系统比武练兵活动,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严禁违规办理,违反廉洁制度规定,严禁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等行为,发现苗头与倾向性问题,立即加以纠正与处理。2020年4月,我局发现因省版就业服务V2.0系统自动生成的原因,导致重复发放给何伟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失业金5280元、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的临时价格补贴292元,共计5572 元。及时取得东区公安分局的支持,向成都市成华分局发出协办函,请求成华分局协调下辖的保和派出所责成何伟退回重复领取的失业保险金,5月底成功追回失业保险金5572 元。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为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局,决算单位1个,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核定事业编制8人,聘用人员7人,本年度在职15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局收入总计226.88万元、支出总计226.8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决算总计各减少10.23万元,减少4.31%。主要变动原因是合理支出,厉行节约。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05.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5.19万元,占99.9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2万元,占0.02%。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1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70万元,占91.78%;项目支出18.07万元,占8.2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6.82万元、支出总计226.8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决算总计各减少10.25万元,减少4.32%。主要变动原因是科学预算,合理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3万元,增长1.99%。主要变动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提高。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6.72万元,占89.52%;卫生健康支出9.77万元,占4.45%;住房保障支出13.25万元,占6.0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19.75万元,完成预算96.8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44.82万元,完成预算100.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提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机关服务(项): 支出决算为12.51万元,完成预算96.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综合业务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14.19万元,完成预算67.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支出,坚持厉行节约。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3.88万元,完成预算80.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支出,坚持厉行节约。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0.74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59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54万元,完成预算119.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提高。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0.95万元,完成预算114.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提高。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3.2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1.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5.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5.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5万元,比2019年减少1.19万元,下降6.94%。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支出,坚持厉行节约。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注:数据来源财决附03表)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创建信用社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未出现违规支出部门经费情况,当年部门支出总体落实情况较好,审核、支出资金及时,全年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较好。

  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总体执行情况较好。为了规范和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我局严格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本单位有关财务制度执行预算编制,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城市低收入群体培训生活补助费、就业再就业专项工作经费、创建信用社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经费、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运转费、金保工程网络运行维护费、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经费等支出。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 金保工程运行”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万元,执行数为2.25万元,完成预算的37.5%。通过项目实施,为创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政策帮扶、创业信息、创业培训和指导等全方位服务,为辖区实现创新支持创业和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互动发展、经济跨越式赶超,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和带动作用。

  (2)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万元,执行数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有效鼓励辖区群众现实充分就业,以城镇社区为对象,充分发挥社区优势,充分机制,鼓励支持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

  (3)金保工程运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0.9万元,执行数为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确保金保网络正常运转,保障日常业务办理及时、无故障,满足群众办理需求。

  (4)就业再就业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万元,执行数为1.76万元,完成预算的88%。通过项目实施,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职能,缓解辖区失业率,通过招聘会送岗位上门帮助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对象等实现就业再就业。

  (5)低收入群体职业培训生活补助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万元,执行数为11.94万元,完成预算的79.6%。通过项目实施,不断提升劳动者的就业能力,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为目标,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培训促进就业”的工作原则,结合市场需求,增强培训有效性和实用性。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单位

东区就业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

6

2.25

100

37.5%

1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6

6

2.25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作为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的全国82个创业型试点城市之一,为扎实开展国家级创业城市创建工作,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并完成每年90人以上的大学生创业工作。

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支持等举措,为其提供政策咨询、政策帮扶、创业信息、创业培训和指导等全方位服务,完成了90人的大学生创业工作。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完成每年90人以上的大学生创业工作。以上的大学生创业工作。

90

90

30

30

 

质量指标

指标1:引导鼓励辖区各类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给其提供咨询服务及政策扶持

 

 

10

10

 

时效指标

指标1:按照年度工作安排推进

2020年1-12月

2020年12月

10

10

 

成本指标

指标1:创业培训费补助训费补助

1

1

10

10

 

指标2:大学生创业工作经费

1.25

1.25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

 

 

5

5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鼓励辖区失业人员、大学生创新创业

 

 

5

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创建信用社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单位

东区就业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3

1.3

1.3

100

100%

1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3

1.3

1.3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以城镇社区为对象,充分发挥社区优势,充分机制,鼓励支持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

开展创建工作的期间,在辖区69家社区制作大量关于创建工作的宣传资料进行发放,并安排2-3名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后期验收达标5-6家。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在辖区69家社区制作大量关于创建工作的宣传资料进行发放

69

69

30

25

 

质量指标

指标1全年实现创建达标5-6家

5

5

10

10

 

时效指标

指标1:按照年度工作安排推进

2020年1-12月

2020年12月

10

10

 

成本指标

指标1:宣传费

1

1

10

10

 

指标2:证书费用及展示牌

0.3

0.3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

 

 

5

5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通过创建工作,有效鼓励辖区群众现实充分就业

 

 

5

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金保工程运行、维护费

主管部门

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单位

东区就业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9

0.9

0.9

100

100%

1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0.9

0.9

0.9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由市局开发的金保网络系统,每年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机构金保工程业务专网租费、网络维护及运行由各区县财政部门纳入部门预算。维持系统支持工作。

全年系统运转正常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金保网络维护运行

正常运转

正常运转

30

30

 

质量指标

指标1:确保金保网络正常运转

正常运转

正常运转

10

10

 

时效指标

指标1:全年系统运转正常

正常运转

正常运转

10

10

 

成本指标

指标1:人工维护、网络耗材费

0.9

0.9

20

20

 

指标2: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

 

 

5

5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及时正确办理失业保险金、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大学生创业补贴、创业补贴等日常业务

 

 

5

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就业再就业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单位

东区就业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

2

1.76

100

88%

93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2

2

1.76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作为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的全国82个创业型试点城市之一,为扎实开展国家级创业城市创建工作,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并完成每年90人以上的大学生创业工作。

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支持等举措,为其提供政策咨询、政策帮扶、创业信息、创业培训和指导等全方位服务,完成了90人的大学生创业工作。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每年组织至少5场中型招聘会

5

5

30

30

 

质量指标

指标1:组织招聘会过程中做好安全工作,防止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全年无安全事故

全年无安全事故

10

10

 

时效指标

指标1:按照年度工作安排推进

2020年1-12月

2020年12月

10

10

 

成本指标

指标1:招聘会制作费

1

1

10

3

 

指标2:开展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工作经费

0.76

0.76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

 

 

5

5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职能,缓解辖区失业率

 

 

5

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低收入群体职业培训生活补助费

主管部门

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单位

东区就业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5

15

11.94

100

79.6%

1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5

15

11.94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在我市定点职业机构参加职业培训期间,给予其每天20元生活补助费,扶持其积极参加职业培训,补助资金由区县财政负担。

全年实现全区250人低收入群体生活补助费落实到位。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落实培训期间生活补助500人

250

199

30

30

 

质量指标

指标1:保障低收入群体培训期间生活补助费落实到位

15万元

11.94万元

10

10

 

时效指标

指标1:2019年1-12月

2020年1-12月

2020年1-12月

10

10

 

成本指标

指标1:生活补助费

15

11.94

20

20

因疫情不能集中开展培训;下一步将取消该项预算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

 

 

5

5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提升辖区低收入群体就业能力,帮助其实现就业

 

 

5

5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

 

 

5

5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攀枝花市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行政运行(20801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行政运行(2080103):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的支出。

  行政运行(2080104):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方面综合性管理事务支出。

  信息化建设(2080108):反映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

  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2080111):反映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支出。

  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 住房保障支出(221),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22102),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22102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攀枝花市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人员情况。攀枝花市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系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参公单位,主要负责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建设辖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实施“再就业援助”工程以及全区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劳务输出等就业服务工作。机关设财务科、失业保险科、就业促进科和局办公室。编制8名,2020年实有工作人员15人。

  (二)固定资产情况

  我单位2020年年末固定资产总额为126299.69元,包括电脑1台车库(调拨)1个、住宅楼1套、办公桌椅、沙发、档案柜等。

  2020年来,我中心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一是固定资产的建帐。设立帐、卡、表、簿,并分别进行管理。按固定资产类别建立分品种、规格的明细帐,记载入库、发出库、结存的数量和金额,并根据在用和在库的情况,按使用部门或个人建立一套详细的固定资产领用登记簿,只记数量,不记金额,便于进行定期核对清理。对能编号的物件,由中心办公室逐件统一编号管理;二是固定资产的领用。领用人必须进行领用登记、签名,并负责保护和管理;三是固定资产的维修。专用设备,由使用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必要的定期检修标准,由中心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维修;四是固定资产的清点。每年年终前,由中心办公室组成固定资产清点小组,对本中心的所有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点,并把清点结果及时向局领导报告。清点小组对固定资产的短少损失,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造表,必须查明原因,报中心办公会议研究处理;五是固定资产的归还。职工调离单位时,必须将所有公物交回中心办公室,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2020年度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总额为:200.2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44.37万元,机关服务12.93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10.67万元,住房公积金13.2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28万元,行政单位医疗6.30万元,事业单位医疗0.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61万元。

  2020年度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总额为201.6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44.85万元,机关服务12.50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10.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59万元,住房公积金13.2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28万元,行政单位医疗7.5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0.95万元。

  2、部门预算项目安排及支出情况

  2020年年初预算项目财政批复为:就业再就业专项工作经费26.70万元。

  2020年项目支出情况:就业再就业工作经费18.07万元。

  (二)追加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无

  (三)专项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无

  (四)其他资金收支及结转结余使用情况

  无

  (五)其他资金收支及结余情况。

  2020年利息收入为175.71元。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区级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年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来,东区完成城镇新增就业6022人,位列全市第一;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为3.75 %,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239人,位列全市第一 ;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367人;职业技能培训3611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和输出全年完成2100人;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4人,“零就业家庭”实现了动态管理,实现当期“消零”目标。当年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总体落实情况较好,审核、落实资金基本能够及时兑现,全年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较好。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一是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与价格临时补贴。截止12月,累计发放失业保险金12147人次1617.02万元,代缴医保缴费 12093人次685.78万元;落实价格临时补贴10867人次70.97万元。二是及时兑现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发放2017年318人次243.05万元、2018年2052人次1236.04万元、2019年1369人次 1131.30万元,合计2610.39万元。三是做好就业困难对象援助认定工作。加强就业失业登记工作,实现辖区人员就业失业登记基础数据录入100%。截至目前,发放《就业创业证》2717 本,就业困难人员认定84人,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127人。四是妥善安置失业群体。发放2019年度公益性岗位补贴33人60.19万元,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积极开发消毒消杀、疫情监测、防疫宣传、卫生保洁等临时公益性岗位,妥善安置失业人员和暂未返岗农民工,发放59人补贴28.47万元。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发放2018年度用人单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153人次219.07万元、2019年度用人单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205人次202.89万元。鼓励中小企业一次性吸纳失业人员以及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就近就便到本地企业就业,按规定给予2家企业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4人0.4万元。拓增青年就业见习平台,新审批青年就业见习基地4家,目前东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总数已达35家,截至目前,企业已吸纳青年就业见习243人。五是免费提供技能培训。促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重点就业群体掌握就业一技之长,开展免费线上和实操职业技能培训,已举办焊工、育婴师、美容美发、中式烹调和中式面点等7个培训班次,培训260人。六是启动失业补助金申领办理。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等要求,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严格办理相关业务,截至12月底,已受理审核发放辖区失业人员2934人失业补助金750.26万元。

  (2)质量指标。一是职业技能培训,2020年全年实现各类培训3611人,培训合格后推荐就业及分散就业情况较好,就业率达到30%左右;二是2019年全年落实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针对就业援助对象的实际情况,大力实施就业援助,为就业援助对象提供个性化、精细化的上门服务,确保了就业帮扶到家。

  (3)时效指标。一是职业技能培训,2020年全年完成各类培训工作后,资金拨付落实进度情况较好,下半年全部兑现落实到位;二是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上半年收取资料,下半年逐一落实兑现,由于该项工作资金缺口较大,落实难度增加,截止12月底才落实兑现到位;三是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工作,针对上岗的就业援助对象的实际情况,我中心均采取按季度申报、审核、拨付,资金落实到位情况及时。

  (4)成本指标。2020年区本级兑现各类就业创业补贴3271.71万元,其中:职业技能培训补贴80.08万元;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补贴2610.4万元;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417.28万元;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20.26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68.4万元;大学生创业补贴4万元;贫困人员培训生活补助2.55万元;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48.3万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0.4万元;青年见习补贴15.71;求职创业补贴4.32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一是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开展,提升了辖区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低收入家庭成员的求职素质及自身技能水平,使部分群众培训后实现了就业,增加了个人及家庭的收入;二是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使辖区就业困难对象购买养老、医疗保险的压力减少,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庭经济支出;三是落实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是我区大力开发增加就业岗位,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动。针对我区就业援助对象的实际情况,大力实施就业援助,积极开展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送资金为主要内容的“五送”活动,使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近就业,社区安置就业,增加了家庭收入维护了社会稳定。

  (2)社会效益。2020年来,我区积极组织职业技能培训、落实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开发公益性岗位、打造基层劳动就业服务平台等工作,是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在区委、区政府和区人社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始终坚持“就业是民生之本”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市会议精神,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狠抓服务效能,严格落实就业创业惠民政策的具体体现。通过加大扶持力度,深入开展各项工作,增强了群众满意度,有效促进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的良好发展,社会效应良好。

  (3)生态效益。2020年来,我区积极组织职业技能培训、落实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开发公益性岗位、打造基层劳动就业服务平台等工作,是辖区政府面对群众的重要系列民生工程,具有维护社会稳定、增加城乡居民个人及家庭收入、营造良好的公共就业服务氛围的一系列举措,具备良好的社会生态效应。

  (4)可持续影响。2020年来,我区积极组织职业技能培训、落实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开发公益性岗位、打造基层劳动就业服务平台等工作的持续开展,是我中心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就业创业促进政策,稳定全区就业创业局势,维护辖区稳定的重要工作方式。东区作为攀枝花市主城区,攀钢、十九冶等中央企业和钢城集团等市属重点企业均位于辖区,承担了全市产业结构调整企业下岗职工就业创业补助政策落实的主要工作,持续以上工作,将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东区为攀枝花市主城区,常住人口38万人,流动人口5万人,占全市城区人口的60%。近年来,辖区攀钢、十九冶等中央企业和钢城集团等市属重点企业因产业结构调整,在企业去产能、环保整治过程中分流安置职工数量急剧增加,造成东区辖区享受就业创业补助政策人员逐年递增。东区享受就业创业补助政策人员中,攀钢、十九冶、钢城集团等企业下岗职工占82%。目前我区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特别是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资金已经出现严重缺口,多次引发群众上访投诉,矛盾十分突出,已严重影响到辖区社会稳定。

  (二)上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

  无上级专项资金下达。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

  无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无

  (二)自评结论

  2020年来,我中心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持续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切实降低“三公”经费支出,严格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先批后用原则。各类支出应按规定提出申请,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二是集体决定原则。5000元(含5000元)以上项目支出,需经局班子集体研究决定(5000元至10000元的支出经局长办公会审议,10000元(含10000元)及以上支出经主管局(区人社局)党组会审议;三是不超标准原则。各类支出严格按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超标准开支;四是不突破预算原则。各类支出不得突破批准的预算;五是转账优先原则。原则上使用公务卡和转账结算各类公务开支;六是局领导审批原则。局领导对费用支出预算、内容、方式进行事前把关控制和事后审核;局领导对完成的支出进行最终审签;七是支付中心复核原则。报销支付凭证均由报销人、经办人员、审核人员、局长签字后报送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进行复核,并以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复核意见为准,不符合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要求的均不给予报销。

  2020年来,我中心未出现违规支出部门经费情况,当年部门支出总体落实情况较好,审核、支出资金及时,全年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较好。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偏离原因:一是低收入群体职业培训生活补助费不能当年拨付,原因为省版就业系统升级调试,培训工作目前还无法录入实名制系统,导致生活补助费不能及时兑现;二是创业担保工作运转费还未拨付,原因为目前我区不具备大额担保贷款条件,均委托市局小额担保公司代为完成,费用年底进行结算;三是就业再就业专项工作经费支付了部分费用,未能全部拨付,原因为省版就业系统省版就业系统升级调试,部分工作目前还无法录入实名制系统,导致部分费用暂未支付。

  改进措施:一是招考或招聘专业会计人员,完善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完善程序,严格考核,提高岗位人员业务素质及思想觉悟、配备专业胜任能力责任意识强的人,从源头上抵御风险。强化财务培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做好职务分离。定期轮岗,特别关注会计人员思想水平提高。正确行使会计核算职责权限、把好会计监督关。二是强化对审核票据岗位人员反腐倡廉的教育,提高岗位责任意识、法律意识,要配备德才兼备人员、实施定期轮岗,强化日常内部审计;严格考核制度,定期实施审计监督。三是应当坚持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资产使用管理制度,实物资产移动应经过批准,定期组织资产清查盘点、对账,造成资产缺失的应追究责任。

  附件2

  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2020年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攀枝花市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并引导帮扶辖区城镇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实现自主创业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10]47号文件,《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0号),《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攀财社[2014]23号)文件要求,我局开展辖区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2020年来,我局为规范资金管理,严格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先批后用原则。各类支出应按规定提出申请,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二是集体决定原则。5000元(含5000元)以上项目支出,需经局班子集体研究决定(5000元至10000元的支出经局长办公会审议,10000元(含10000元)及以上支出经主管局(区人社局)党组会审议;三是不超标准原则。各类支出严格按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超标准开支;四是不突破预算原则。各类支出不得突破批准的预算;五是局领导审批原则。局领导对费用支出预算、内容、方式进行事前把关控制和事后审核;局领导对完成的支出进行最终审签;

  4、该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均按照实际开展工作过程中产生的金额进行报销或者拨付。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我市作为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的全国82个创业型试点城市之一,为扎实开展国家级创业城市创建工作,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并完成每年90人以上的大学生创业工作。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通过积极引导鼓励辖区各类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给其提供咨询服务及政策扶持,每年我区计划创业培训人数约为1000人,委托市级定点培训机构组织辖区失业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完成每年实现大学生创业90人以上的省级民生工程任务,验收指导每家创办实体成功的大学生创业。

  以上工作均按年度工作安排推进,1季度完成总体目标20%,二季度完成60%,三季度完成80%,四季度完成100%。

  3、申报内容与东区辖区实际情况相符,申报目标合理。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自评工作开始后,我局高度重视,采取了以下工作方式:第一步通过财政金财系统查询项目年初预算批复金额;第二步通过财务会计查询账目统计该项目实际全年支付、使用金额;第三部通过填报攀枝花市东区重点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表内容自评得分情况;第四步撰写攀枝花市东区重点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发现、总结问题。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9年底,我局按照区财政安排,统一申报下年度资金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项目财政批复为:就业再就业专项工作经费2万元、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经费6万元、创建信用社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经费1.3万元、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运转费1.5万元、金保工程网络运行维护费0.9万元、城市低收入群体培训生活补助费1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按照预算相关规定,2020年全年我局申报预算该项目资金总额6万元,财政批复6万元。

  2、资金到位。

  年初预算项目资金经过区财政分配至大平台,该项目资金按照年初预算批复6万元全额及时到位。

  3.资金使用。

  该项目资金2020年全年实际支出2.25万元,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一是转账优先原则。原则上使用公务卡和转账结算各类公务开支;二是支付中心复核原则。报销支付凭证均由报销人、经办人员、审核人员、局长签字后报送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进行复核,并以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复核意见为准,不符合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要求的均不给予报销。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我局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1-12月按工作进度开展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该项目围绕辖区创业工作开展,属于公益性事业,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办公经费按实际使用逐一报销、拨付,全年无政府采购。

  (三)项目监管情况。该项目属于单位预算内办公经费性质,按照内控制度:一是先批后用原则。各类支出应按规定提出申请,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二是集体决定原则。5000元(含5000元)以上项目支出,需经局班子集体研究决定(5000元至10000元的支出经局长办公会审议,10000元(含10000元)及以上支出经主管局(区人社局)党组会审议;三是不超标准原则。各类支出严格按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超标准开支;四是不突破预算原则。各类支出不得突破批准的预算;五是局领导审批原则。局领导对费用支出预算、内容、方式进行事前把关控制和事后审核;局领导对完成的支出进行最终审签。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作为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的全国82个创业型试点城市之一,为扎实开展国家级创业城市创建工作,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完成了90人的大学生创业工作。引导鼓励辖区各类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给其提供咨询服务及政策扶持,完成创业培训人数约为1000人。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支持等举措,为其提供政策咨询、政策帮扶、创业信息、创业培训和指导等全方位服务,为辖区实现创新支持创业和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互动发展、经济跨越式赶超,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和带动作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来,我中心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持续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切实降低“三公”经费支出,严格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先批后用原则。各类支出应按规定提出申请,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二是集体决定原则。5000元(含5000元)以上项目支出,需经局班子集体研究决定(5000元至10000元的支出经局长办公会审议,10000元(含10000元)及以上支出经主管局(区人社局)党组会审议;三是不超标准原则。各类支出严格按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超标准开支;四是不突破预算原则。各类支出不得突破批准的预算;五是转账优先原则。原则上使用公务卡和转账结算各类公务开支;六是局领导审批原则。局领导对费用支出预算、内容、方式进行事前把关控制和事后审核;局领导对完成的支出进行最终审签;七是支付中心复核原则。报销支付凭证均由报销人、经办人员、审核人员、局长签字后报送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进行复核,并以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复核意见为准,不符合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要求的均不给予报销。

  2020年来,我中心未出现违规支出部门经费情况,当年部门支出总体落实情况较好,审核、支出资金及时,全年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创建国家创业型城市工作经费实际支付了大部分费用,因区财政资金原因,部分资金当年未能及时支付。

  (三)相关建议。

  一是招考或招聘专业会计人员,完善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完善程序,严格考核,提高岗位人员业务素质及思想觉悟、配备专业胜任能力责任意识强的人,从源头上抵御风险。强化财务培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做好职务分离。定期轮岗,特别关注会计人员思想水平提高。正确行使会计核算职责权限、把好会计监督关。二是强化对审核票据岗位人员反腐倡廉的教育,提高岗位责任意识、法律意识,要配备德才兼备人员、实施定期轮岗,强化日常内部审计;严格考核制度,定期实施审计监督。三是应当坚持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资产使用管理制度,实物资产移动应经过批准,定期组织资产清查盘点、对账,造成资产缺失的应追究责任。

  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2020年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攀枝花市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主要负责落实以城镇社区为对象,鼓励支持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攀枝花市东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的通知》攀劳社发[2007]20号文件文件要求,以城镇社区为对象,充分发挥社区优势,充分机制,鼓励支持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2020年来,我局为规范资金管理,严格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先批后用原则。各类支出应按规定提出申请,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二是集体决定原则。5000元(含5000元)以上项目支出,需经局班子集体研究决定(5000元至10000元的支出经局长办公会审议,10000元(含10000元)及以上支出经主管局(区人社局)党组会审议;三是不超标准原则。各类支出严格按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超标准开支;四是不突破预算原则。各类支出不得突破批准的预算;五是局领导审批原则。局领导对费用支出预算、内容、方式进行事前把关控制和事后审核;局领导对完成的支出进行最终审签;

  4、该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均按照实际开展工作过程中产生的金额进行报销或者拨付。

  (二)项目绩效目标

  1、以城镇社区为对象,充分发挥社区优势,充分机制,鼓励支持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

  2、开展创建工作的期间,在辖区69家社区制作大量关于创建工作的宣传资料进行发放,并安排2-3名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后期验收达标5-6家。在创建过程中保障质量达标,现实充分就业90%以上

  以上工作均按年度工作安排推进,1季度完成总体目标20%,二季度完成60%,三季度完成80%,四季度完成100%。

  3、申报内容与东区辖区实际情况相符,申报目标合理。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自评工作开始后,我局高度重视,采取了以下工作方式:第一步通过财政金财系统查询项目年初预算批复金额;第二步通过财务会计查询账目统计该项目实际全年支付、使用金额;第三部通过填报攀枝花市东区重点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表内容自评得分情况;第四步撰写攀枝花市东区重点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发现、总结问题。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9年底,我局按照区财政安排,统一申报下年度资金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项目财政批复为:就业再就业专项工作经费2万元、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经费6万元、创建信用社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经费1.3万元、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运转费1.5万元、金保工程网络运行维护费0.9万元、城市低收入群体培训生活补助费1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按照预算相关规定,2020年全年我局申报预算该项目资金总额1.3万元,财政批复1.3万元。

  2、资金到位。

  年初预算项目资金经过区财政分配至大平台,该项目资金按照年初预算批复1.3万元全额及时到位。

  3.资金使用。

  该项目资金2019年全年实际支出1.3万元,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一是转账优先原则。原则上使用公务卡和转账结算各类公务开支;二是支付中心复核原则。报销支付凭证均由报销人、经办人员、审核人员、局长签字后报送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进行复核,并以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复核意见为准,不符合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要求的均不给予报销。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我局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1-12月按工作进度开展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该项目围绕辖区创业工作开展,属于公益性事业,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办公经费按实际使用逐一报销、拨付,全年无政府采购。

  (三)项目监管情况。该项目属于单位预算内办公经费性质,按照内控制度:一是先批后用原则。各类支出应按规定提出申请,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二是集体决定原则。5000元(含5000元)以上项目支出,需经局班子集体研究决定(5000元至10000元的支出经局长办公会审议,10000元(含10000元)及以上支出经主管局(区人社局)党组会审议;三是不超标准原则。各类支出严格按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超标准开支;四是不突破预算原则。各类支出不得突破批准的预算;五是局领导审批原则。局领导对费用支出预算、内容、方式进行事前把关控制和事后审核;局领导对完成的支出进行最终审签。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0年我局开展创建工作的期间,在辖区69家社区制作大量关于创建工作的宣传资料进行发放,并安排2-3名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后期验收达标5家。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以城镇社区为对象,充分发挥社区优势,充分机制,鼓励支持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来,我中心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持续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切实降低“三公”经费支出,严格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先批后用原则。各类支出应按规定提出申请,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二是集体决定原则。5000元(含5000元)以上项目支出,需经局班子集体研究决定(5000元至10000元的支出经局长办公会审议,10000元(含10000元)及以上支出经主管局(区人社局)党组会审议;三是不超标准原则。各类支出严格按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超标准开支;四是不突破预算原则。各类支出不得突破批准的预算;五是转账优先原则。原则上使用公务卡和转账结算各类公务开支;六是局领导审批原则。局领导对费用支出预算、内容、方式进行事前把关控制和事后审核;局领导对完成的支出进行最终审签;七是支付中心复核原则。报销支付凭证均由报销人、经办人员、审核人员、局长签字后报送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进行复核,并以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复核意见为准,不符合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要求的均不给予报销。

  2020年来,我中心未出现违规支出部门经费情况,当年部门支出总体落实情况较好,审核、支出资金及时,全年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就业再就业工作经费实际支付了大部分费用,因区财政资金原因,部分资金当年未能及时支付。

  (三)相关建议。

  一是招考或招聘专业会计人员,完善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完善程序,严格考核,提高岗位人员业务素质及思想觉悟、配备专业胜任能力责任意识强的人,从源头上抵御风险。强化财务培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做好职务分离。定期轮岗,特别关注会计人员思想水平提高。正确行使会计核算职责权限、把好会计监督关。二是强化对审核票据岗位人员反腐倡廉的教育,提高岗位责任意识、法律意识,要配备德才兼备人员、实施定期轮岗,强化日常内部审计;严格考核制度,定期实施审计监督。三是应当坚持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资产使用管理制度,实物资产移动应经过批准,定期组织资产清查盘点、对账,造成资产缺失的应追究责任。

  金保工程运行、维护费2020年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攀枝花市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主要负责落维护金保网络运转正常。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关于基层和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机构金保工程业务专网租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攀劳社发[2010]53号)文件。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2020年来,我局为规范资金管理,严格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先批后用原则。各类支出应按规定提出申请,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二是集体决定原则。5000元(含5000元)以上项目支出,需经局班子集体研究决定(5000元至10000元的支出经局长办公会审议,10000元(含10000元)及以上支出经主管局(区人社局)党组会审议;三是不超标准原则。各类支出严格按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超标准开支;四是不突破预算原则。各类支出不得突破批准的预算;五是局领导审批原则。局领导对费用支出预算、内容、方式进行事前把关控制和事后审核;局领导对完成的支出进行最终审签;

  4、该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均按照实际开展工作过程中产生的金额进行报销或者拨付。

  (二)项目绩效目标

  1、由市局开发的金保网络系统,每年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机构金保工程业务专网租费、网络维护及运行由各区县财政部门纳入部门预算。

  2、开展工作的期间,全年金保网络运转正常。

  3、申报内容与东区辖区实际情况相符,申报目标合理。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自评工作开始后,我局高度重视,采取了以下工作方式:第一步通过财政金财系统查询项目年初预算批复金额;第二步通过财务会计查询账目统计该项目实际全年支付、使用金额;第三部通过填报攀枝花市东区重点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表内容自评得分情况;第四步撰写攀枝花市东区重点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发现、总结问题。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9年底,我局按照区财政安排,统一申报下年度资金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项目财政批复为:就业再就业专项工作经费2万元、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经费6万元、创建信用社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经费1.3万元、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运转费1.5万元、金保工程网络运行维护费0.9万元、城市低收入群体培训生活补助费1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按照预算相关规定,2020年全年我局申报预算该项目资金总额0.9万元,财政批复0.9万元。

  2、资金到位。

  年初预算项目资金经过区财政分配至大平台,该项目资金按照年初预算批复0.9万元全额及时到位。

  3.资金使用。

  该项目资金2020年全年实际支出0.9万元,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一是转账优先原则。原则上使用公务卡和转账结算各类公务开支;二是支付中心复核原则。报销支付凭证均由报销人、经办人员、审核人员、局长签字后报送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进行复核,并以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复核意见为准,不符合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要求的均不给予报销。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我局安排了专人对金保系统进行定期维护。

  (二)项目管理情况。该项目围绕系统维护工作,属于公益性事业,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办公经费按实际使用逐一报销、拨付,全年无政府采购。

  (三)项目监管情况。该项目属于单位预算内办公经费性质,按照内控制度:一是先批后用原则。各类支出应按规定提出申请,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二是集体决定原则。5000元(含5000元)以上项目支出,需经局班子集体研究决定(5000元至10000元的支出经局长办公会审议,10000元(含10000元)及以上支出经主管局(区人社局)党组会审议;三是不超标准原则。各类支出严格按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超标准开支;四是不突破预算原则。各类支出不得突破批准的预算;五是局领导审批原则。局领导对费用支出预算、内容、方式进行事前把关控制和事后审核;局领导对完成的支出进行最终审签。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0年我局开展工作的期间,保障日常业务办理及时、无故障,满足群众办理需求

  (二)项目效益情况。

  及时正确办理各类日常业务,让群众满意,能够保障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来,我中心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持续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切实降低“三公”经费支出,严格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先批后用原则。各类支出应按规定提出申请,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二是集体决定原则。5000元(含5000元)以上项目支出,需经局班子集体研究决定(5000元至10000元的支出经局长办公会审议,10000元(含10000元)及以上支出经主管局(区人社局)党组会审议;三是不超标准原则。各类支出严格按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超标准开支;四是不突破预算原则。各类支出不得突破批准的预算;五是转账优先原则。原则上使用公务卡和转账结算各类公务开支;六是局领导审批原则。局领导对费用支出预算、内容、方式进行事前把关控制和事后审核;局领导对完成的支出进行最终审签;七是支付中心复核原则。报销支付凭证均由报销人、经办人员、审核人员、局长签字后报送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进行复核,并以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复核意见为准,不符合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要求的均不给予报销。

  2020年来,我中心未出现违规支出部门经费情况,当年部门支出总体落实情况较好,审核、支出资金及时,全年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应支付维护费用以及全部录大平台,但因财政资金原因,导致维护经费无法正常及时拨付。

  (三)相关建议。

  一是招考或招聘专业会计人员,完善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完善程序,严格考核,提高岗位人员业务素质及思想觉悟、配备专业胜任能力责任意识强的人,从源头上抵御风险。强化财务培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做好职务分离。定期轮岗,特别关注会计人员思想水平提高。正确行使会计核算职责权限、把好会计监督关。二是强化对审核票据岗位人员反腐倡廉的教育,提高岗位责任意识、法律意识,要配备德才兼备人员、实施定期轮岗,强化日常内部审计;严格考核制度,定期实施审计监督。三是应当坚持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资产使用管理制度,实物资产移动应经过批准,定期组织资产清查盘点、对账,造成资产缺失的应追究责任。

  就业再就业工作经费2020年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攀枝花市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主要负责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实施“再就业援助”工程。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失业登记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攀人社发[2016]276号),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攀人社发[2017]71号),《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攀人社发【2013】387号)文件要求,每年通过现场招聘会、职业介绍等形式,帮助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对象等实现就业再就业。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2020年来,我局为规范资金管理,严格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先批后用原则。各类支出应按规定提出申请,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二是集体决定原则。5000元(含5000元)以上项目支出,需经局班子集体研究决定(5000元至10000元的支出经局长办公会审议,10000元(含10000元)及以上支出经主管局(区人社局)党组会审议;三是不超标准原则。各类支出严格按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超标准开支;四是不突破预算原则。各类支出不得突破批准的预算;五是局领导审批原则。局领导对费用支出预算、内容、方式进行事前把关控制和事后审核;局领导对完成的支出进行最终审签;

  4、该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均按照实际开展工作过程中产生的金额进行报销或者拨付。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按照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要求,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工作;每年通过现场招聘会、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扶持、免费培训等形式,在辖区开展大中专毕业生服务月、就业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送技能下乡  送岗位上门”、“零就业家庭”解困等活动以及公共职业介绍、帮助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对象等实现就业再就业。并在辖区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解决就业困难对象,维护社会稳定。

  2、该项目用于组织“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高校毕业生招聘周”等各类招聘会。预计达到全年招聘会进场的用工单位共计200余家,提供就业岗位900余个,进场求职人员达到10000余人,有1000余名求职者与用人单位达成意向性用工协议。

  以上工作均按年度工作安排推进,1季度完成总体目标20%,二季度完成60%,三季度完成80%,四季度完成100%。

  3、申报内容与东区辖区实际情况相符,申报目标合理。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自评工作开始后,我局高度重视,采取了以下工作方式:第一步通过财政金财系统查询项目年初预算批复金额;第二步通过财务会计查询账目统计该项目实际全年支付、使用金额;第三部通过填报攀枝花市东区重点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表内容自评得分情况;第四步撰写攀枝花市东区重点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发现、总结问题。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9年底,我局按照区财政安排,统一申报下年度资金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项目财政批复为:就业再就业专项工作经费2万元、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经费6万元、创建信用社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经费1.3万元、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运转费1.5万元、金保工程网络运行维护费0.9万元、城市低收入群体培训生活补助费1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按照预算相关规定,2019年全年我局申报预算该项目资金总额2万元,财政批复2万元。

  2、资金到位。

  年初预算项目资金经过区财政分配至大平台,该项目资金按照年初预算批复2万元全额及时到位。

  3.资金使用。

  该项目资金2020年全年实际支出1.76万元,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一是转账优先原则。原则上使用公务卡和转账结算各类公务开支;二是支付中心复核原则。报销支付凭证均由报销人、经办人员、审核人员、局长签字后报送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进行复核,并以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复核意见为准,不符合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要求的均不给予报销。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我局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1-12月按工作进度开展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该项目围绕辖区创业工作开展,属于公益性事业,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办公经费按实际使用逐一报销、拨付,全年无政府采购。

  (三)项目监管情况。该项目属于单位预算内办公经费性质,按照内控制度:一是先批后用原则。各类支出应按规定提出申请,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二是集体决定原则。5000元(含5000元)以上项目支出,需经局班子集体研究决定(5000元至10000元的支出经局长办公会审议,10000元(含10000元)及以上支出经主管局(区人社局)党组会审议;三是不超标准原则。各类支出严格按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超标准开支;四是不突破预算原则。各类支出不得突破批准的预算;五是局领导审批原则。局领导对费用支出预算、内容、方式进行事前把关控制和事后审核;局领导对完成的支出进行最终审签。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0年我局组织“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高校毕业生招聘周”等各类招聘会。合计达到全年招聘会进场的用工单位共计200余家,提供就业岗位900余个,进场求职人员达到10000余人,有1000余名求职者与用人单位达成意向性用工协议。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招聘会送岗位上门帮助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对象等实现就业再就业。稳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低就业困难人员。鼓励企业、社区兴办就业实体,开发社会公共服务、社区服务、社区管理等就业岗位,优先安置就业困难群体。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来,我中心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持续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切实降低“三公”经费支出,严格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先批后用原则。各类支出应按规定提出申请,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二是集体决定原则。5000元(含5000元)以上项目支出,需经局班子集体研究决定(5000元至10000元的支出经局长办公会审议,10000元(含10000元)及以上支出经主管局(区人社局)党组会审议;三是不超标准原则。各类支出严格按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超标准开支;四是不突破预算原则。各类支出不得突破批准的预算;五是转账优先原则。原则上使用公务卡和转账结算各类公务开支;六是局领导审批原则。局领导对费用支出预算、内容、方式进行事前把关控制和事后审核;局领导对完成的支出进行最终审签;七是支付中心复核原则。报销支付凭证均由报销人、经办人员、审核人员、局长签字后报送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进行复核,并以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复核意见为准,不符合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要求的均不给予报销。

  2020年来,我中心未出现违规支出部门经费情况,当年部门支出总体落实情况较好,审核、支出资金及时,全年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就业再就业工作经费实际支付了大部分费用,因区财政资金原因,部分资金当年未能及时支付。

  (三)相关建议。

  一是招考或招聘专业会计人员,完善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完善程序,严格考核,提高岗位人员业务素质及思想觉悟、配备专业胜任能力责任意识强的人,从源头上抵御风险。强化财务培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做好职务分离。定期轮岗,特别关注会计人员思想水平提高。正确行使会计核算职责权限、把好会计监督关。二是强化对审核票据岗位人员反腐倡廉的教育,提高岗位责任意识、法律意识,要配备德才兼备人员、实施定期轮岗,强化日常内部审计;严格考核制度,定期实施审计监督。三是应当坚持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资产使用管理制度,实物资产移动应经过批准,定期组织资产清查盘点、对账,造成资产缺失的应追究责任。

  低收入群体职业培训生活补助费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攀枝花市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我局负责辖区低收入群体的培训工作,并在我市定点职业机构参加职业培训期间,给予其每天20元生活补助费,扶持其积极参加职业培训。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城市低收入群体就业、社会保障和收入增加工作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13】32号文件执行,按照攀办发【2013】32号文件。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2020年来,我局为规范资金管理,严格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先批后用原则。各类支出应按规定提出申请,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二是集体决定原则。5000元(含5000元)以上项目支出,需经局班子集体研究决定(5000元至10000元的支出经局长办公会审议,10000元(含10000元)及以上支出经主管局(区人社局)党组会审议;三是不超标准原则。各类支出严格按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超标准开支;四是不突破预算原则。各类支出不得突破批准的预算;五是局领导审批原则。局领导对费用支出预算、内容、方式进行事前把关控制和事后审核;局领导对完成的支出进行最终审签;

  4、该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均按照实际开展工作过程中产生的金额进行拨付。

  (二)项目绩效目标

  1、辖区低收入群体的培训工作,城市低收入群体在我市定点职业机构参加职业培训期间,给予其每天20元生活补助费,扶持其积极参加职业培训。

  2、开展工作的期间,全年我局实现全区250人低收入群体生活补助费落实到位,按照2019年我区认定的低收入群体250人,每人每天补助20元生活补助,按照培训课时为期15天计算,合计所需资金15万元拨付给承担培训工作的定点培训机构安排学员伙食费。

  3、申报内容与东区辖区实际情况相符,申报目标合理。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自评工作开始后,我局高度重视,采取了以下工作方式:第一步通过财政金财系统查询项目年初预算批复金额;第二步通过财务会计查询账目统计该项目实际全年支付、使用金额;第三部通过填报攀枝花市东区重点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表内容自评得分情况;第四步撰写攀枝花市东区重点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发现、总结问题。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9年底,我局按照区财政安排,统一申报下年度资金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项目财政批复为:就业再就业专项工作经费2万元、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经费6万元、创建信用社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经费1.3万元、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运转费1.5万元、金保工程网络运行维护费0.9万元、城市低收入群体培训生活补助费1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按照预算相关规定,2020年全年我局申报预算该项目资金总额15万元,财政批复15万元。

  2、资金到位。

  年初预算项目资金经过区财政分配至大平台,该项目资金按照年初预算批复15万元全额及时到位。

  3.资金使用。

  该项目资金2020年全年实际支出11.94万元,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一是转账优先原则。原则上使用公务卡和转账结算各类公务开支;二是支付中心复核原则。报销支付凭证均由报销人、经办人员、审核人员、局长签字后报送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进行复核,并以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复核意见为准,不符合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要求的均不给予报销。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委托市级定点培训机构组织250名低收入群体进行免费培训。

  (二)项目管理情况。该项目围绕职业技能培训及生活补助兑现工作,属于公益性事业,工作过程中产生的生活补助经费委托培训机构做好发放工作,并做好考勤签到工作,领取生活补助需本人签字确认,确保低收入培训人员切身利益。

  (三)项目监管情况。该项目属于单位预算内办公经费性质,按照内控制度:一是先批后用原则。各类支出应按规定提出申请,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二是集体决定原则。5000元(含5000元)以上项目支出,需经局班子集体研究决定(5000元至10000元的支出经局长办公会审议,10000元(含10000元)及以上支出经主管局(区人社局)党组会审议;三是不超标准原则。各类支出严格按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超标准开支;四是不突破预算原则。各类支出不得突破批准的预算;五是局领导审批原则。局领导对费用支出预算、内容、方式进行事前把关控制和事后审核;局领导对完成的支出进行最终审签。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0年全年我局实现全区低收入群体199人免费培训,并将11.94万元生活补助费落实到位

  (二)项目效益情况。

  我局通过培训,不断提升劳动者的就业能力,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为目标,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培训促进就业”的工作原则,结合市场需求,增强培训有效性和实用性。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来,我中心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持续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切实降低“三公”经费支出,严格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先批后用原则。各类支出应按规定提出申请,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二是集体决定原则。5000元(含5000元)以上项目支出,需经局班子集体研究决定(5000元至10000元的支出经局长办公会审议,10000元(含10000元)及以上支出经主管局(区人社局)党组会审议;三是不超标准原则。各类支出严格按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超标准开支;四是不突破预算原则。各类支出不得突破批准的预算;五是转账优先原则。原则上使用公务卡和转账结算各类公务开支;六是局领导审批原则。局领导对费用支出预算、内容、方式进行事前把关控制和事后审核;局领导对完成的支出进行最终审签;七是支付中心复核原则。报销支付凭证均由报销人、经办人员、审核人员、局长签字后报送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进行复核,并以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复核意见为准,不符合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要求的均不给予报销。

  2020年来,我中心未出现违规支出部门经费情况,当年部门支出总体落实情况较好,审核、支出资金及时,全年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应支付生活补助费已全部录大平台,但因财政资金原因,导致生活补助费无法正常及时拨付。

  (三)相关建议。

  一是招考或招聘专业会计人员,完善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完善程序,严格考核,提高岗位人员业务素质及思想觉悟、配备专业胜任能力责任意识强的人,从源头上抵御风险。强化财务培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做好职务分离。定期轮岗,特别关注会计人员思想水平提高。正确行使会计核算职责权限、把好会计监督关。二是强化对审核票据岗位人员反腐倡廉的教育,提高岗位责任意识、法律意识,要配备德才兼备人员、实施定期轮岗,强化日常内部审计;严格考核制度,定期实施审计监督。三是应当坚持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资产使用管理制度,实物资产移动应经过批准,定期组织资产清查盘点、对账,造成资产缺失的应追究责任。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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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责任编辑: 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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