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24 来源: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区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提出就业资金安排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区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区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全区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监督检查。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障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拟订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者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8、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和区级部门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开展的区级表彰活动。承办区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9、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人员聘用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10、贯彻执行国家、省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支付、保障和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12、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13、负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4、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面落实就业优惠政策。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着力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落实稳岗返还政策。
2、切实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加强社保基金监督管理,保证社会保金基金按时足额发放。全面落实疫情期间社会保险减、免、缓工作。做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工作。着力解决部分退役士兵养老保险断缴补费。
3、大力开展人才引进,积极落实人才待遇。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开展年度考核工作。
4、开展根治欠薪春季、夏季、冬季专项行动。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年度审查。全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0%以上。全年办理劳动争议案件651件,立案处理328件,立案处理的案件中裁决80件,调解(撤诉)214件,案外调解272件,调解率85%,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办理工伤认定案件220件。加强远程调解平台建设运用。利用远程调解平台开展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远程调解工作108件,成功调解劳动争议案件95件,进行工伤认定证人远程调查取证43件。
二、机构设置
东区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5个,其中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3个,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其他事业单位2个,为东区劳动争议仲裁院、东区人才服务中心。
1、东区人社局机关有公务员编制5名,实有公务员7人(含驻人社局纪检组长1名),退休人员11人,聘用人员77人。
2、二级单位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有参公编制6名,实有1人,为驻人社局纪检组工作人员。
3、二级单位东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有事业编制8名,实有8人。
4、二级单位东区人才服务中心有事业编制34名,其中人才储备编制27名。人才服务中心实有7人,其中1人占用人才储备编制。车辆编制1个,实有车辆1台。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391.24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11.09万元,下降7.39%。主要变动原因是各项经费正常压缩。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362.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7.35万元,占96.6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万元,占0.1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40万元,占3.18%;其他收入0.1万元,占0.01%。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21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5.29万元,占78.93%;项目支出255.01万元,占21.0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91.1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1.15万元,下降7.40%。主要变动原因是各项经费正常压缩。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9.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支出262.73万元,下降17.84%。主要变动原因是各项经费正常压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9.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40.57万元,占86.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7.30万元,占8.04%;卫生健康支出29.32万元,占2.42%;住房保障支出42.44万元,占3.5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209.62完成预算89.8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 人力资源事务 行政运行: 支出决算为602.93万元,完成预算99.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一般公共服务 人力资源事务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支出决算为232.28万元,完成预算64.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3. 一般公共服务 人力资源事务 机关服务: 支出决算为204.99万元,完成预算99.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一般公共服务 人力资源事务 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 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5.一般公共服务 组织事务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支出决算为0.37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综合业务管理: 支出决算为5.44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社会保障和就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劳动保障监察: 支出决算为5.84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社会保障和就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信息化建设: 支出决算为7.95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社会保障和就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支出决算为1.85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社会保障和就业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 支出决算为19.8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社会保障和就业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支出决算为33.29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2.社会保障和就业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支出决算为5.88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3.社会保障和就业 抚恤 死亡抚恤: 支出决算为16.56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4.社会保障和就业 其他生活救助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 支出决算为0.7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5.卫生健康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1.68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6.卫生健康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4.89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7.卫生健康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决算为2.75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8.住房保障 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42.44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5.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13.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42.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完成预算44.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1万元,占74.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1万元,占25.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1万元,完成预算65.4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03万元,增长2.54%。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1万元。主要用于监察大队、仲裁院、人才服务中心等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单位承担的劳动维权、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完成预算22.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17万元,下降29.3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俭,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1万元,主要用于省市等单位到东区调研、检查等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3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4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市人社局调研指导案件公务接待费610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公务接待费810元;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来攀实地核查公务接待费1416元;接待綦江区人社局公务接待费1228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58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东区人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17万元,比2019年减少76.41万元,下降64.44%。主要原因是调整部分经费支出分类,部分经费支出按要求列入项目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东区人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5万元。主要用于东区社保中心购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东区人社局有车辆0辆,下属事业单位东区人才服务中心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单位承担的劳动维权、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良好,财政资金预算配置合理合规,预算执行严格有序,预算管理规范可控,资金效益合乎预期。从预算到执行和收入、支出、资产管理及信息公开,都严格按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全年收支平衡,有效保证了机构运转,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0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支出情况良好,预算执行严格有序,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金保工程网络使用费”、“就业、招聘工作经费”、“高层次人才经费”、“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经费”、“人事管理工作经费”等10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金保工程网络使用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1.52万元,执行数为7.95万元,完成预算的69.01%。本年度按照实有网点数按月支付金保网费,由于网点数减少、资费下调,全年金保网络费用支出降低,大大节约了财政资金。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区金保网络正常运行使用,劳动保障经办业务高效安全,提升全区人社公共服务水平。
(2)“就业招聘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9万元,执行数为23.78万元,完成预算的60.97%。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公招工作、毕业生选录及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顺利开展。为东区加快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完成本年度工作目标。
(3)“高层次人才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0.20万元,执行数为90.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7%。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攀枝花人才新政在攀工作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高层次人才工作津贴补助政策贯彻落实,做好人才服务管理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由于高层次人才是动态管理,在实际发放时按照在攀在岗确认及考核的高层次人才以及新增加的高层次人才人数确定发放金额,与年初预算数存在一定变化。下一步改进措施:在以后人才政策执行过程中,做好人才动态管理工作,掌握人才动态,严格按政策标准执行。
(4)“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经费”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按标准进行档案数字化录入工作,以达到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管理标准,通过省市的考核。
(5)“人事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7.53万元,完成预算的75.3%。通过项目实施,做好了全区人事档案管理和服务工作,配合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开展人事档案管理相关工作,保障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完成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线培训,组织开展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等相关工作。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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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金保工程网络使用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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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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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1.52 |
执行数: |
7.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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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1.52 |
其中-财政拨款: |
7.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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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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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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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保工程是国家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的电子政务工程项目,是要利用先进的电子信息技术和手段提高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东区人社局承担着全区劳动保障业务运行的技术支撑作用。我区金保工程网络已在人社局机关、街道(镇)、社区(村)设立网点。根据攀人社发[2018]373号文件,东区目前“村医通”网点已开通9个网点。 |
全区金保网络正常运行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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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 (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人社局机关、街道(镇)、社区(村)共设立金保网网点个数、村医通网点数 |
金保网网点82个,村医通网 点9个 |
目前实有53个网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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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金保网络使用费 |
人社局机关网点每月向电信缴纳光纤网络使用费600元;街道(镇)、社区(村)等每月每个网点缴纳100元 |
全年支付7.9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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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按月度支付 |
2020年1月-2020年12月 |
按月度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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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网络使用费 |
人社局机关网点每月600元;街道(镇)、社区(村)等每月每个网点100元,全年共计10.44万元。村医通网点按900元测算,全年1.08万元。 |
全年支付7.9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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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提升服务水平 |
确保全区金保网络正常运行使用,社保经办业务高效安全,提升全区人社公共服务水平,创建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体系。 |
全区金保网络正常运行使用,社保经办业务高效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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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基本满意及以上 |
基本满意及以上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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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就业、招聘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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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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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9 |
执行数: |
2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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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39 |
其中-财政拨款: |
2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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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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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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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人才引进工作,实施人才强区工程,为东区加快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2、提高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新入职工作人员素质,使其尽快适应工作岗位要求,对新参加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3、做好促进就业的服务工作,促进大学生进行自我认识与自我评价,进行职业生涯规划,获取求职技巧等,为就业做好准备。4、顺利完成本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 |
按工作安排完成本年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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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 (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外出选拔优秀毕业生、开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次数 |
每年外出选拔优秀毕业生2-3次,开展2次考试招聘,3次考核招聘 |
完成外出选拔毕业生3次,公开招聘2次,考核招聘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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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加强人才引进工作,为东区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按公告规定开展公招工作,公招程序规范 |
根据各部门人才需求,选拔引进各类人才。一切工作按照公告规定开展,每一程序都在纪委监督下开展,保证公正、公平。 |
做好公招、考核招聘高层次及紧缺专业人才相关工作,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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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按年度工作安排推进 |
2020年1月-2020年12月 |
按工作安排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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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外出选拔人才工作经费、公开招聘工作经费 |
外出选拔人才宣传资料、差旅费等、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小学教师、专项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约39万元 |
23.7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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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提供人才保障,宣传东区
|
加强人才引进工作,为东区加快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宣传东区,吸引更多优秀毕业生。 |
为东区加快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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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调查满意度达到满意及以上 |
调查满意度达到满意及以上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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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高层次人才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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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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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90.2 |
执行数: |
9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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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90.2 |
其中-财政拨款: |
9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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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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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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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攀枝花人才新政七条》中有关高层次人才的政策内容。 |
完成本年兑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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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 (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高层次人才数量 |
第四类3名;第五类15名;第六类5名;第七类18名;第八类6名。 |
4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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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符合条件的2019年高层次人才 |
根据通过2019年年底在攀在岗确认及考核的高层次人才及2019年新增加的高层次人才 |
4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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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高层次人才2019年经费兑现时间 |
2020年8月前 |
2020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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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高层次人才2019年经费 |
根据目前实有高层次人才测算:第四类3人兑现144000元;第五类15人兑现360000元;第六类5人兑现90000元;第七类18人兑现108000元;第八类5人兑现200000元。合计902000元。 |
90.3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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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贯彻人才新政 |
认真贯彻落实攀枝花人才新政 |
认真贯彻落实攀枝花人才新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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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高层次人才满度 |
调查满意度达到满意及以上 |
调查满意度达到满意及以上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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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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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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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0 |
执行数: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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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50 |
其中-财政拨款: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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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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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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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干部档案管理水平,提高干部档案为干部工作服务的质量,根据省市对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的要求,完成东区在职在编干部人事档案的数字化建设工作。以提供更加准确、方便、快捷、优质的电子化阅档服务为方向,建立健全一般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数字化规章制度,努力加强档案内容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对档案库房进行改造,采购档案装具、存储设备、信息采集设备等,开发数字化管理软件、进行档案数字化加工等。 |
按进度推进本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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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 (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在职在编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 |
预计需加工档案2700余份 |
已录入档案1000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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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干部人事档案达标 |
达到省市对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的标准并通过检查。 |
按标准进行档案数字化录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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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按年度工作安排推进 |
2020年1月-2020年12月 |
按进度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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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新购置回转柜等设备费、档案数字化加工数字化服务费 |
新购置回转柜等设备费预计12万元、档案数字化加工数字化服务费38元 |
本年实际支付5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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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
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
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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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管理达标 |
将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管理达到标准,通过省市的考核。 |
按标准进行档案数字化录入工作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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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人事管理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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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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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 |
执行数: |
7.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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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7.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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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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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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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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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与完善人事代理远程信息服务系统、做好人事档案管理、人事人才培训等服务工作。保障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组织做好全区事业人员培训工作,确保各项培训工作的落实和到位。 组织开展八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承担辖区内所有的企业和东区机关事业单位初级职称评审,以及中小学一级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
完成本年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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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 (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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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人事档案管理、组织全区事业人员培训培训人数、评审次数 |
管理人事档案5000余份、培训约2500人次、辖区内企业和东区机关事业单位初级职称评审以及中小学一级教师(中级)职称评审评审9次。 |
管理人事档案5000余份、专业技术人员2290名,事业人员2422名、评审9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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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人事档案服务,完成省市各种公需科目培训要求,做好全区事业人员培训任务,各类初、中级职称评审评审结果 |
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完善档案信息服务系统。顺利完成省市的公需科目培训任务,为全区经济社会工作需要做好各项内容的培训。做好各类初、中级职称评审,评审结果公平、公正 |
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完善档案信息服务系统。组织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线培训。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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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按年度工作安排推进 |
2020年1月-2020年12月 |
按年度工作安排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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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人事档案管理办公等费用、事业人员培训费、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费用 |
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维护、人事档案转递等约4万元;全区事业人员培训授课费、场地租赁费、培训资料等费2万元;评审专家评审费用、评审工作办公费用支出等4万元 |
7.5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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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做好人事人才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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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东区经济社会工作做好人事人才培训服务工作,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保障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和服务工作。 |
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正常运行,做好社会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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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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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满意度达到满意及以上 |
调查满意度达到满意及以上 |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金保工程网络使用费”项目、“就业、招聘工作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 “金保工程网络使用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就业、招聘工作经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 人力资源事务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 人力资源事务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 人力资源事务 机关服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 人力资源事务 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反映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 组织事务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综合业务管理: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方面综合性管理事务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劳动保障监察: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信息化建设: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如金保工程、社会保障卡建设和运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等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反映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 抚恤 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 其他生活救助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的支出。
23.卫生健康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卫生健康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5.卫生健康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6.住房保障 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 反映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实现社会化管理的支出。
2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区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提出就业资金安排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区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区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全区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监督检查。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障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者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八)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和区级部门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开展的区级表彰活动。承办区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九)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人员聘用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支付、
保障和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十二)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三)负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四)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东区人社局下设办公室(群众工作股、农民工工作股)、人事和工资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就业促进和社会保障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股),东区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5个,其中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其他事业单位2个,为东区劳动争议仲裁院、东区人才服务中心。
1、东区人社局机关有行政编制5名,实有公务员7人(含驻人社局纪检组长1名)。退休人员11人,劳动保障协理员77人。
2、二级单位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有参公编制6名,实有1人(为驻局纪检组工作人员)。
3、二级单位东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有事业编制8名,实有8人。
4、二级单位东区人才服务中心有事业编制34名,其中人才储备编制27名。人才服务中心实有7人,其中1人占用人才储备编制。车辆编制1个,实有车辆1台。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东区人社局固定资产原值160.31万元,其中:通用设备89.42万元,专用设备2.43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68.46万元。无形资产2.31万元,其中:软件等2.31万元。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2020年基本支出955.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3.0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2.2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2、部门预算项目安排及支出情况
2020年项目支出233.05万元,其中就业、招聘工作经费23.78万元,人事管理工作经费7.53万元,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经费50万元,高层次人才经费90.35万元,年度考核经费48.55万元,金保工程网络使用费7.95万元,劳动保障相关工作经费4.89万元。上年度结转项目支出21.2万元,其中毕业生就业指导讲座3.6万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经费支出5.84万元,劳动仲裁院工作经费1.85万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费1.81万元,人事代理费0.18万元,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经费0.55万元,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经费7万元,年度考核经费0.37万元。
(二)调整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2020年11月财政下达“东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指标43.4万元,使用支付5818元,结转42.82万元。
(三)专项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2020年收到上级补助资金 4.3万元,为“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4.3万元,用于推进“三支一扶”工作,促进服务农村扶贫工作取得新进展。由于财政审核支付等原因资金年内暂未拨付,已结转至2021年。没有截留、挤占、挪用、套取“三支一扶”资金的情况。
(四)其他资金收支及结转结余使用情况
2020年年初结余结转资金28.39万元,年末结余结转资金180.94万元。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区级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外出选拔优秀大学生3次,完成全区专业技术人员2290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242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守纪律、提效能、强执行、做表率”在线培训,完成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次,专项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次。表扬优秀工作人员297人(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5人,劳动合同聘用人员162人),全区“急难险重”先进个人40人,兑现东区高层次人才40人等,加工干部人事档案1000余份。
(2)质量指标:全面落实就业优惠政策,切实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做好精准扶低工作,审核通过补贴人员15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名、区属中小学教师20名。考核招聘高层次及紧缺专业人才53人(紧缺专业教师35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9人。完成兑现东区40名高层次人才待遇90.35万元。扎实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在各专项行动中检查建筑工程项目78个次,督促建筑企业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5000余人次7000万余元。先后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禁止使用童工和娱乐场所禁止招用未成年人专项整治行动,完成了劳动保障监察“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举报投诉立案13件,结案13件,法定时间内结案率达100%。开展了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书面审查和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审查劳动用工单位109家,涉及劳动者1.8万余人,并将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示。加强仲裁案件办理,劳动仲裁办理劳动争议案件328件,调解率73%,办理工伤认定案件220件,法定时效内结案率100%。全力开展农民工服务工作,成立东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开展根治欠薪春季、夏季、冬季专项行动和稳定劳动关系春风行动等5次,结合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对在建项目以及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的企业开展拉网式全覆盖的欠薪隐患排查,检查企业80户次,涉及农民工6500人次,及时化解欠薪隐患10件。依法办理4件督办案件,下发责令整改10份,协调处理工资纠纷10余件。提升人社窗口服务能力,打造示范窗口,构建“平台建设标准化,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方式人性化”基层人社公共服务机制。
(3)时效指标:2020年全年按进度推进工作。
(4)成本指标:2020年全年支出合计1210.3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80.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单位承担的劳动维权、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工作所需经费。本单位按照区财政全年下达的预算指标来安排各项工作,专款专用,不拖欠,不挪用。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0年,区人社局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挑战,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引才聚智、劳动维权、农民工服务等方面,全力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坚持把稳就业放在第一位,实施稳就业攻坚行动。制定稳就业重点任务清单,落实阶段性“延、缓、降、保、稳”企业社保费、提高稳岗返还比例、扩大就业补贴范围,全力援企稳岗保就业。大力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提升工程,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力实施以工代训,重点帮助中小微企业劳动者以训提能,促进稳岗就业。切实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全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社会保险减、免、缓工作。规范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推进基金智能管理,提高基金监督能力。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明显提升。大力开展人才引进。积极落实人才待遇。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持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客观、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畅通群众信访维权渠道,强化人社领域矛盾纠纷排查监控,有效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着力打造“温暖人社”。有序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扎实开展人社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局按照预算项目及财务相关要求使用预算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基本满意及以上。
(二)上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目前东区共有“三支一扶”大学生一人,由东区银江镇进行管理。
(2)时效指标。本年度内资金暂未拨付。
(3)成本指标。应拨付“三支一扶”补助资金4.3万元至东区银江镇,年度内暂未拨付。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推进“三支一扶”工作,促进农村扶贫工作取得进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现有“三支一扶”大学生1人,服务期续期2年至2022年9月期满。
(三)自评结论
总体来说,我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良好,财政资金预算配置合理合规,预算执行严格有序,预算管理规范可控,资金效益合乎预期。从预算到执行和收入、支出、资产管理及信息公开,都严格按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全年收支平衡,有效保证了机构运转,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见的工作任务,确定了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了预算指标,但是在实际支出过程中,由于工作调整、实际审核支付等情况,部分资金未严格按照时效指标在年度内执行。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二是严格管理,规范财务运行,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审批制度,确保资金支出合法、真实。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公示情况
绩效自评对全年工作目标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明年的工作开展及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我单位将绩效自评结果运用到下一年工作的统筹安排、项目资金划拨及按照工作任务的重要性来明确资金使用上,以提高工作效率,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本次自评按相关要求上报及公开。
附件2
“金保工程网络使用费”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攀劳社发﹝2010﹞53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按照多业务系统数据整合,在2008年实行了“五险合一”的统一业务体系,使用“金保工程”网络开展工作。金保工程是国家“十五”期间重点建设的“十二金”工程之一,是我市重要电子政务工程项目,承担着全区劳动保障业务运行的技术支撑作用。东区金保工程网络已在人社局机关、街道、镇、社区设立网点,网络费用由区人社局统一支付。根据攀人社发﹝2018﹞373号文件,东区开通“村医通”网点,纳入金保网络经费。2020年9月前局机关网点每月网络使用费600元,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及街道(镇)、社区(村)等网点每月每个网点缴纳100元。2020年9月以后,按照街道(镇)、社区(村)每个网点60元/月缴纳金保网费。
为确保全区金保网络正常运行使用,社保经办业务高效安全,提升全区人社公共服务水平,创建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体系,我局按月支付全区各网点金保网费。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2020年年初预算申报11.52万元,预算批复11.52万元,实际到位11.52万元,实际支付资金7.95万元,均为金保工程网络使用费,经费按月支付。我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我局原金保网络使用费为8200元/月,后由于机构改革街道社区区划调整,网点数量减少,同时为节约财政资金,我局与网络服务商中国电信公司协商并达成协议,按照每个网点60元/月的资费缴纳金保网费,2020年10月起53个网点每月缴纳金保网费3180元,大大降低了金保网费支出。由于“村医通”网点具体工作由区医保局负责,2020年区医保局未提出“村医通”网点支付要求,我局全年无“村医通”网点金保网支出。
四、项目绩效情况
本年度按照实有网点数按月支付金保网费,由于网点数减少、资费下调,全年金保网络费用支出降低,大大节约了财政资金。全区金保网络正常运行使用,社保经办业务高效安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总体来说全年支出情况良好,金保网络全年运行情况正常,年初根据文件要求预算“村医通”网点金保网费用,但实际未支出。在以后的预算编制中,我们会进一步做好网点个数的清理统计,做好部门沟通,确保预算准确。
“就业、招聘工作经费”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涉及毕业生选录及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岗前培训工作、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工作。根据工作安排,为加强人才引进工作,实施人才强区工程,为东区加快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每年2-3次外出选拔引进各类人才。为提高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新入职工作人员素质,使其尽快适应工作岗位要求,对新参加工作的公招教师、引进选拔的优秀毕业生、公招事业人员及公务员等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为做好促进就业的服务工作,促进大学生进行自我认识与自我评价,进行职业生涯规划,获取求职技巧等,为就业做好准备,按照惯例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培训讲座工作。根据全市公招工作安排,完成本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教师及其他事业人员)工作。
为顺利完成本年公招工作、毕业生选录及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岗前培训及毕业生就业指导相关工作,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产生相关费用,其中包括公开招聘笔试面试考务、命题、广告宣传等费用;由区领导带领人事、教育部门相关人员外出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期间发生的宣传费用、差旅费、考试命题费、面试评委费等费用;就业指导讲座培训经费;岗前培训产生的场地费、授课费等。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2020年年初预算申报项目资金39万元,批复39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9万元,实际使用23.78万元,用于外出选拔大学生差旅费、考试费等、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教师考试考务等费。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年初根据往年度毕业生选录及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经费、岗前培训费、毕业生就业指导讲座经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费等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及本年度工作开展计划分配预算资金使用,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据实支出工作经费,确保全年公招工作、毕业生选录及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顺利完成,本年度未组织开展线下岗前培训及毕业生就业指导讲座,新入职人员结合全区公需科目培训工作安排开展公需科目培训。
四、项目绩效情况
本年度大力开展人才引进,做好公招工作、毕业生选录及工作人员招聘工作,举行东区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名、区属中小学教师20名。考核招聘高层次及紧缺专业人才53人(紧缺专业教师35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9人。为东区加快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完成本年度工作目标。根据工作实际未单独开展岗前培训及毕业生就业指导讲座。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完成本年工作任务,执行情况较好,在资金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出等方面,都按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涉及人员较多,包括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时间跨度较长、程序繁琐,支出占比较大。结合我局就业相关工作及全区公需科目培训安排,资金拨付情况等原因,本年度未单独开展岗前培训及毕业生就业指导讲座工作。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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