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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 发展规划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时间:2021-03-03 来源: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四、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2021年部门预算(含预算绩效目标和政府采购预算)经东区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区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提出就业资金安排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区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区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全区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监督检查。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障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拟订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者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8、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和区级部门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开展的区级表彰活动。承办区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9、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人员聘用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10、贯彻执行国家、省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支付、保障和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12、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13、负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4、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基本情况

  东区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5个,其中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其他事业单位2个,为东区劳动争议仲裁院、东区人才服务中心。

  1、东区人社局机关有行政编制5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群众工作股、农民工工作股)、人事和工资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就业促进和社会保障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股),实有公务员7人,退休人员11人,聘用人员77人。

  2、二级单位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有参公编制6名,实有参公人员1人。

  3、二级单位东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有事业编制8名,实有7人。

  4、二级单位东区人才服务中心有事业编制34名,其中人才储备编制27名。人才服务中心实有8人,其中1人占用人才储备编制。车辆编制1个,实有车辆1台。

  三、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1、就业创业工作。一是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开展就业援助专项行动。二是加强“稳岗返还”,做好失业补助金审核发放、企业稳岗返还、以工代训等工作。加强失业监测预警,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三是全面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四是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惠企惠民政策宣传,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政策知晓率。

  2、社会保障工作。一是继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提高参保覆盖率。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健全线上线下多元化养老金待遇资格认证体系。二是强化机关社保改革,推进“中人”待遇重算进度。三是落实工伤新政,加强工伤预防。建立健全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制度,加大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力度,有效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四是加强违规领取待遇核查追偿工作。加强与民政、社区等部门的数据比对,提高个人生存信息准确性,遏制养老金死亡冒领、重复领取等问题。五是进一步加强基金风险防控。进一步梳理排查基金风险隐患,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督检查。

  3、人事人才工作。一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积极开展岗位设置工作,科学设岗,用活人才。二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艺术(文化)、建筑工程、中小学校教师等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和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等工作。三是加大引进人才支持力度,加强事业人员公招、直接考核招聘等工作,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等级考试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四是落实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人事档案移交工作。

  4、劳动维权工作。一是健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体系。做好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等,严厉打击欠薪行为和以索要工程款为名的讨薪行为,从源头上防范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二是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签订率大96%以上。完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机制,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三是实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保障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四是加强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依托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平台、劳动仲裁远程调解平台,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监察仲裁联合办案,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法院的业务联系,就法律援助、裁审衔接等方面开展协作,进一步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提升办案质量。

  5、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工作。按照四川省人社厅与重庆市人社局签订《共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川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合作协议》,与成渝地区开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农民工服务保障、技能人才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重大公共政策及保障措施等合作交流,推动人社公共服务一体化。

  6、农民工工作。农民工服务中心要建立台账化、清单式的农民工工作模式,动态掌握农民工情况。开展农民工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创业培训,实施优秀农民工回引培养工程。发挥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单位作用,推动优化农民工综合服务保障。

  7、队伍建设工作。一是推进“温暖人社”建设。二是开展人社系统“提质增能”活动。三是强化作风建设。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以案促改”工作。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区人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东区人社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35508785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0667696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项目预算“一次性退休补贴”21770000元,导致总预算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东区人社局2021年收入预算3550878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508785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东区人社局2021年支出预算35508785元。其中:基本支出9139785元,占25.74%;项目支出26369000元,占74.26%。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东区人社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508785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0667696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项目预算“一次性退休补贴”21770000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508785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62489元,卫生健康支出261252元,住房保障支出385044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区人社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508785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0667696元,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增加项目预算“一次性退休补贴”2177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62489元,占98.18%;卫生健康支出261252元,占0.74%;住房保障支出385044元,占1.0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986269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352400元,主要用于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经费、人事管理工作经费、兑现引进硕士研究生安家等经费、高层次人才经费、就业招聘工作经费、年度考核经费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75694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135000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相关工作经费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63600元,主要用于金保工程网络使用费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22344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等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09182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部分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1770000元,主要用于一次性退休补贴等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48000元,主要用于低收入群体就业创业补贴等支出。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96961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37091元,主要用于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720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85044元,主要用于部门按相关规定为在职职工缴纳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人社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139785元,其中:人员经费861513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52465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支出。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东区人社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4651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17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651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651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没有安排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7000元,较2020年预算下降5.56%。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缩减公务接待预算。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651元,较2020年预算下降4.47%,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主要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

  2021年将新购0辆车,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1辆。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人社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人社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东区人社局以及下属劳动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人才服务中心等3家事业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24655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35658元,减少20.54%。主要原因是按要求缩减各项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东区人社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7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的台式电脑、打印机及复印机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底,东区人社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东区人社局整体支出、部门通用项目和专业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预算绩效目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指标、其他绩效指标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其中涉及当年财政拨款35508785元。

  附件: 1: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公开报表.xls

             2: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绩效目标表.xls

             3: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预算表.xls

             4:部门预算名词解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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