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20 来源:东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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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0年 11 月 19 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12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 ……………………………2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7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31
附件2…………………………………………………………………………36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0
二、收入决算表………………………………………………………………40
三、支出决算表………………………………………………………………4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0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4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4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4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40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40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0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40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0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40
(注:请部门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省、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2)、负责受理全区管辖范围内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申报、征缴管理;(3)、负责受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征缴工作;(4)、负责参保人员相关待遇的核准和支付工作;(5)、负责建立和管理参保单位和个人缴费记录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并向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咨询等相关服务;(6)、按照“金保工程”有关“五险合一、集中征收、集中财务、集中支付”的要求,负责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支付和财务核算等管理工作;(7)、负责对在东区参保单位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进行稽核检查;(8)、负责全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核算工作;(9)、负责全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10)、负责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养老金待遇申请及核算等工作。(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大力开展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认真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认真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不断与市局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交流,全力做好市、区两级政策的衔接工作,确保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加强我区参保到龄人员的养老金待遇领取资格审核工作,积极协调市社保局、区财政和银行等相关部门,落实相关各项政府补贴,积极维护我区参保居民的权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4817人。二是认真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市人社局统一部署,我局先后4次与区土征办、自然资源规划局、农水局、银江镇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进行研究讨论,积极稳妥地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确保被征地农民参保后续工作有序推进。截至11月26日,按攀人社发〔2019〕203号中的职能要求,已完成五十四港华片区老熊箐社、泓靖钇公司、炳四区新欧朋项目、2019年第8批城市建设用地的社保测算工作。
(二)以建立社保扩面长效机制为中心,全面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围绕养老保险扩面、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等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社会保险政策、法律宣传工作;落实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每月变动登、记账方式,严格要求已参保单位执行月变动申报方式,及时掌握企业用工情况和变动原因,做好相关跟踪服务;主动联系未参保企业,宣传社保政策及参保相关程序,积极引导未参保企业到我局参保;加强与已参保企业的联系和服务工作,及时将最新的社保政策宣传到企业,督促企业及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对已参保企业,坚持常规检查与重点稽核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和稽核参保单位的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情况,并将稽核结果作为劳动保障诚信建设的重要依据。
(三)认真做好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养老金发放工作
一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落实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现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无缝衔接,促进参保人员的合理流动。二是严格按照《四川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省级统一接收、统一转移接续经办规程》的要求,维护军人的社保权益,做好军人的社保转移工作。三是制定和完善城镇职工医保(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城镇居民医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不同制度之间的关系转移的业务规程,为参保人员在不同制度间转换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截至目前,办理养老保险省外转入147人,省内转入292人,省外转出63人,省内转出243人;医疗保险省内转入303人,省内转出300人;部队军人社保转入7人;居民养老保险转职工养老保险2人。四是认真落实基金监管制度,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养老保险金社会化发放率保持100%。转移支付833.82万元,丧葬抚恤金支出1375万元,养老金月均支出3258.67万元,工伤待遇及劳动能力鉴定费支出543.86万元,生育保险金支出462.5万元。
(四)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不断推进
一是做好“两个确保”,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保证一日不拖,一分不欠。今年为17498名参保人员,按时发放养老金共计4.94亿元,未发生无故拖欠养老金现象。二是做好退休人员信息管理,及时完善更新退休人员信息库,实现动态管理。全年为我区6万余人进行养老金资格认证。
(五)继续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陆续平稳推进,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180家,参保人数6420人,其中在职3545人,退休2875人;养老保险基金征缴7713.46万元,职业年金征缴1549.08万元。
今年3月我局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2019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的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按省、市社保局要求完成2019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今年2月25日至3月25日对符合要求的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开展了集中审核生存认证工作。
(六)进一步解决参保人员历史遗留问题
省人社厅于2015年11月出台了《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攀人社发〔2015〕158号,以下简称“158号文”),该政策的实施对于解决东区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未参保以及个体人员断保或续保等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政策支持。因158号文件执行时间长、敏感度高、矛盾突出、涉及部门(企业、单位)多的特点,我局加强对补费群体的社情监测,同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相关工作,特别是维稳工作,防止因矛盾激化发生群访问题。
按照158号文件规定,办理补缴业务525人,共计补缴金额2269.72万元。
(八)支持经济发展,社保降费减负举措全面落实。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我局制定了工作措施和工作方案,严格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从19%降低至1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率从20%降低至16%的要求,一是精心部署统筹安排。落实专人与市社保局及企业对接,利用多种通讯方式线上线下把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抓政策培训。组织社保一线征收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企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目前,已组织开展培训3次、350余人次参加;三是抓政策宣传。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降费政策宣传,在中环天地广场、花城教育联盟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深入企业宣传降费政策,做到企业知晓率100%。目前,已推送相关信息50余条,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份,解答政策咨询130余次。
我区预计全年征收养老保险费18000万元,截至今年10月实际征收15500万元,为企事业单位减负近1600万元,降费减负占当年应缴金额16.98%,惠及参保单位1780家。
今年,为迎接国务院督查组对四川各地市州及县区贯彻执行降费减负政策情况的督查,按照市社保局的统一要求,对全区1600家企事业单位发放了《降费减负告知书》和《单位降费减负情况表》。
由于省平工资调整,社会保险征缴相关参数变更,我局全面完成全区2100余家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的全年社保基数调整及补收退收工作。
(九)着力推进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结合我区具体情况,有计划按步骤地开展社会保险日常稽核和重点稽核。认真做好社会保险年度申报稽核工作,一是对全区参保单位的申报缴费基数、工资基数等数据进行严格核定,以确保真实准确,并组织人员对建筑工地进行实地稽核,促进农民工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2019年,共对2家建筑单位进行了实地稽核和宣传,完成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7362人。通过稽核,扩大了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拓宽基金的来源渠道,使社会保险做到应收尽收。
(十)多措并举,强化学习培训,扩大政策宣传
为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政策,扩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影响,使政策深入人心,我局结合工作业务实际情况,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一是针对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经办人员举办政策培训班。2019年,我局邀请市社保局业务骨干为讲师,举办了2次社会保险相关政策培训班,准确全面宣传中央、省、市、区的有关政策,300余家单位350余人次参加,培训通过PPT、现场问答等多种方式,阐述和解答了社会保险政策法律法规等专业内容,及时有效地为社会保险经办人员解答了疑惑。二是进社区开展宣传活动。2019年,我局举行了2次大规模的宣传咨询活动,现场解答群众提问300余次,散发宣传单1000余份,制作宣传海报6块、横幅2条。三是下工地进企业。针对我区用工的特点,以灵活的政策引导参保,遵循“边进入、边规范”的原则,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以社保稽核、直接申报、强制收缴为手段,由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开展扩面攻坚;四是印制“看得懂、算得清、好办事”相关政策宣传资料3万份发放到我区6个街办、1个镇,64个社区;五是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络等媒体,做好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及解释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了解政策,享受到国家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十一)不断加强队伍自身,全面提高职工业务经办能力。
1、认真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把提升岗位、窗口服务水平,作为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的重点来抓,每月组织一次学习、研讨活动,进一步修订优化了《攀枝花市东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内控制度》、《攀枝花市东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岗位职责与业务流程》、《攀枝花市东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事指南》,高起点、高标准、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从服务方式、服务行为等有形方面进行全面规范,建立每日轮流咨询值班制度,健全和落实值班职责,严格出勤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加强检查监督,搞好窗口硬件建设,重新制作优化了社保窗口移动公示牌、政策宣传栏、大厅公告公示栏和填表区完善窗口服务功能,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按照精细化、规范化要求,逐步建立了管理工作制度、程序,认真解决工作不严谨、不细致,基础资料管理混乱等问题。
2、提高业务经办能力,加强政策培训。定期请市局相关专家进行政策及业务培训。今年,我局所有职工和社区劳动协理员共100余人参加了市社保局和区人社局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会,涉及综合柜员制培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保档案管理等相关政策及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二、机构设置
攀枝花市东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简称东区社保局)系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7人,实际在编6人,人社局统一聘用13人,人事代理工作人员1名;本年度在职19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23.6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11万元,增长6.73%。主要变动原因:一是聘用人员公积金调整并进行了补缴;二是在编人员提高基本工资。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20.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0.3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219.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47万元,占85.67%;项目支出31.52万元,占14.3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0.3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7.45万元,增长27.44%。主要变动原因:一是聘用人员公积金调整并进行了补缴;二是在编人员提高基本工资;三是上年末结转结余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6.22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4.12万元,增长6.85%。主要变动原因:一是聘用人员公积金调整并进行了补缴;二是在编人员提高基本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02.26万元,占91.94%;卫生健康支出6.43万元,占2.92%;住房保障支出11.30万元,占5.1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19.99,完成预算100%。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48.0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1.04万元,完成预算10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2.77万元,完成预算10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7.9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6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0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9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1.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8.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9.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10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东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8万元,比2018年减少35.52万元,下降78.41%。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部分科目调整到项目支出。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东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东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注:数据来源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东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总体来说,我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良好,财政资金预算配置合理合规,预算执行严格有序,预算管理规范可控,资金效益合乎预期。从预算到执行和收入、支出、资产管理及信息公开,都严格按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全年收支平衡,有效保证了机构运转,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3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严格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保障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一定成绩。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光纤使用费”“退管工作经费”“ 社会保险扩面、稽核经费,社会保险宣传资料印刷费等” 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光纤使用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0.85万元,执行数为0.82万元,完成预算的96%。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金保系统、金财系统正常运行,社保业务正常办理,按进度有序开展了工作。
(2)退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万元,执行数为12.77万元,完成预算的85%。通过项目实施,确保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保障参保群众权益。发现的主要问题:辖区内退休人员减少,造成资金预算过大。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联系街道(镇)社区上报数据,根据数据合理编制预算并及时安排好支出。
(3)社会保险扩面、稽核经费,社会保险宣传资料印刷费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5.52万元,执行数为17.93万元,完成预算的7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确保按时完成养老保险转移工作、做好社会保险各项收费及扩面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工作职能移交税务部门,部分工作暂不开展,年底财政资金困难,未支付出去。下一步改进措施:提前根据资金计划和用途,及时安排好各项支出。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
光纤使用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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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东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0.85万元 |
执行数: |
0.82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0.85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0.82万元 |
||
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保障金保系统、金财系统正常运行,社保业务正常办理 |
保障金保系统、金财系统正常运行,社保业务正常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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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金保系统及金财系统的维护使用 |
金保网全年使用费7200元、金财系统使用费1284元
|
金保网全年使用费7200元、金财系统使用费1284元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确保社保业务网络顺利进行 |
保障金保系统、金财系统正常运行,社保业务正常办理 |
保障金保系统、金财系统正常运行,社保业务正常办理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按年度工作安排推进 |
2019年度 |
2019年度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金保网全年使用、金财系统使用 |
0.85万元 |
0.82万元 |
|
项目完成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宣传参加社会保险、做到应保尽保、保障参保人员权益 |
保障金保系统、金财系统正常运行,社保业务正常办理 |
保障金保系统、金财系统正常运行,社保业务正常办理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使用部门满意度 |
满意度达100% |
满意度达100% |
项目名称 |
退管工作经费 |
||||||||||
预算单位 |
东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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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5万元 |
执行数: |
12.77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5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2.7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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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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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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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攀委办法[2004]6号文件精神,根据本区参统企业退休人数和社会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对本区安排必要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经费下拨分配到街道、社区。 |
2019年全年社区进行社会化管理生存认证6万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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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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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涉及社区工作人员对退休人员的生存认证、住院慰问及丧事协办费
|
2019年全年社区进行社会化管理生存认证7万余人 |
2019年全年社区进行社会化管理生存认证6万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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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保障退休人员按时领取养老金 |
2019年全年社区进行社会化管理生存认证7万余人,支付15万元左右工作经费到各街道 |
2019年全年社区进行社会化管理生存认证6万余人,支付12.77万元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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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按年度工作安排推进 |
2019年度 |
2019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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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社区人员生存认证费用,涉及6万余职工,东区退休职工的住院慰问及丧失协办费 |
15万元 |
12.7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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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社保业务正常进行,保障退休人员按时领取养老金 |
社保业务正常进行,保障退休人员按时领取养老金 |
社保业务正常进行,保障退休人员按时领取养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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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使用人员满意度 |
满意度达90% |
满意度达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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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社保业务正常进行,保障退休人员按时领取养老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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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东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5.52万元 |
执行数: |
17.9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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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25.52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7.9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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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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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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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确保按时完成养老保险转移工作、做好社会保险各项收费及扩面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
办理各项保险省外转入转出接近1500人,对2家建筑单位进行了实地稽核和宣传,完成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7362人。通过稽核,扩大了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拓宽基金的来源渠道,使社会保险做到应收尽收;印制相关政策宣传资料5万分发放到我区6个街办、1个镇,64个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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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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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转移邮寄费、资料印刷费、耗材使用费等 |
转移工作经费、资料印刷费、设施设备使用经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等25.52万元 |
转移工作经费、资料印刷费、设施设备使用经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等17.9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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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宣传参加社会保险、做到应保尽保、保障参保人员权益等工作顺利进行 |
对辖区内各项工作平稳推进,保障社保业务正常办理 |
基本完成本年度各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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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按年度工作安排推进 |
2019年度 |
2019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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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转移邮寄费、资料印刷费、耗材使用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等 |
25.52万元 |
17.9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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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宣传参加社会保险、做到应保尽保、保障参保人员权益等工作顺利进行 |
对辖区内各项工作平稳推进,保障社保业务正常办理 |
基本完成本年度各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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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使用部门满意度 |
满意度达90% |
满意度达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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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东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银行利息收入。
3.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行政运行(20801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80109):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221),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22102),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22102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 “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东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东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简称东区社保局)系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主要负责贯彻国家、省、市、区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征缴工作及养老保险的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受理全区应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的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管理。按规定核准和支付参保人员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待遇。建立和管理参保单位和职工缴费记录。
(三)人员概况。
攀枝花市东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是独立核算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预算级次为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底有参公事业编制6人,人才派遣1人,退休2人。区聘人员13人。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2019年基本支出22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173.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等项目;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9.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万元,主要包括退休人员工资。
2、部门预算项目安排及支出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31.52万元。其中退管工作经费12.77万元;光纤使用0.82万元,社会保险扩面,稽核,社会保险宣传资料费等17.93万元。
(二)追加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2019年无追加预算。
(三)专项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我局无专项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区级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年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全区各项保险8万人次;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认证各街道涉及6万余人;完成社会保险宣传进企业、进社区3次;对劳动保障协理员、企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开展专项业务培训3次;社会保险关系转移1357人。
(2)质量指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社会保险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按进度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实现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养老保险金社会化发放率保持100%。转移支付833.82万元,丧葬抚恤金支出1375万元,按时发放养老金,月均支出3258.67万元,工伤待遇及劳动能力鉴定费支出543.86万元,生育保险金支出462.5万元。
(3)效益指标:2019年全年按进度推进工作。
(4)成本指标:2019年全年支出合计22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单位承担的保险扩面,稽核,社会保险宣传资料费,退管人员认证费,社会保险转移经费等。本单位按照区财政全年下达的预算指标来安排各项工作,专款专用,不拖欠,不挪用。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19年,我局以扩面和征缴为重点,创新工作思路,强化服务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社会保险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防范化解社保基金风险,守牢基金安全底线;积极落实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现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无缝衔接,促进参保人员的合理流动,维护军人的社保权益,做好军人的社保转移工作;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保证一日不拖,一分不欠;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工作平稳推进;严格落实国家降费政策,降低企业各项费率,减轻了企业的参保负担。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局按照预算项目及财务相关要求使用预算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基本满意及以上。
(二)自评结论
我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良好,财政资金预算配置合理合规,预算执行严格有序,预算管理规范可控,资金效益合乎预期。从预算到执行和收入、支出、资产管理及信息公开,都严格按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全年收支平衡,有效保证了机构运转,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见的工作任务,确定了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了预算指标,但是在实际支出过程中,由于机构职能工作调整,社保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征收工作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收工作移交税务局,部分资金未能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执行。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二是加快相关工作推进,按进度分解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三是加强单位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支付、财务核算等。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公示情况
绩效自评对全年工作目标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明年的工作开展及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我单位将绩效自评结果运用到下一年工作的统筹安排、项目资金划拨及按照工作任务的重要性来明确资金使用上,以提高工作效率,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本次自评按相关要求上报及公开。
附件2
退管工作经费资金项目2019年绩效
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该资金主要用于街道、社区组织人员开展学习和开展活动(包括党组织开展活动)、住院慰问、丧失协办、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等工作的经费补助。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攀财社[2010]21号《关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财政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按照攀委办法[2004]6号文件精神,根据本区参统企业退休人数和社会化管理服务量,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必要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经费并分配下拨到街道、社区。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2019年来,我局为规范资金管理,严格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先批后用原则。各类支出应按规定提出申请,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二是集体决定原则。5000元(含5000元)以上项目支出,需经局班子集体研究决定(5000元至10000元的支出经局长办公会审议,10000元(含10000元)及以上支出经主管局(区人社局)党组会审议;三是不超标准原则。各类支出严格按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超标准开支;四是不突破预算原则。各类支出不得突破批准的预算;五是转账优先原则。原则上使用公务卡和转账结算各类公务开支;六是局领导审批原则。局领导对费用支出预算、内容、方式进行事前把关控制和事后审核;局领导对完成的支出进行最终审签。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该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均按照实际开展工作过程中产生的金额进行拨付。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东区主要针对辖区所有街道、社区的社会化管理工作,对辖区退休人员的验证工作,住院慰问及丧事协办费进行拨付。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2019年我区拨付辖区10个街道的63431名退休人员进行验证工作。
3.我局严格按照实际情况对街道进行工作经费的拨付,由于退休人员居住具有很大的变动性,因此无法确定每年确切的人数。申报目标与实际基本相符。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自评工作开始后,我局高度重视,采取了以下工作方式:第一步通过财政金财系统查询项目年初预算批复金额;第二步通过财务会计查询账目统计该项目实际全年支付、使用金额;第三部通过填报攀枝花市东区重点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表内容自评得分情况;第四步撰写攀枝花市东区重点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发现、总结问题。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年初预算批复15万元,实际到位15万元,2019年实际支出12.77万元。所有资金均按时到位,用于10个街道的63431名退休人员认证的工作经费。
本单位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人员移交街道(乡镇)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主要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进行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各项查询服务,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等。2019年根据各街道上统计的退休人员验证登记表的数据进行资金拨付。
四、项目绩效情况
2019年我局社会化管理退管工作经费按照预算执行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来看都完成地比较好。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总体来说支出情况良好,保障了退休人员按时领取退休养老金,在资金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出等方面,都按规定严格执行。但是由于退休人员居住的不稳定,导致每年对退休人员验证的数据存在较大偏差,预算未执行完全。我局将进一步对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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