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18 来源: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区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提出就业资金安排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区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区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全区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监督检查。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障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拟订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者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8、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和区级部门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开展的区级表彰活动。承办区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9、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人员聘用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10、贯彻执行国家、省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支付、保障和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12、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13、负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4、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推动就业状况持续改善,全面落实就业优惠政策,切实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加大公共就业服务力度。
2、全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制度公平性显著增强。切实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防范化解社保基金风险。
3、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明显提升。持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展人才引进,积极落实人才待遇,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推进职称制度改革。
4、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畅通群众信访维权渠道,强化人社领域矛盾纠纷排查监控,有效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全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5%以上。劳动争议仲裁全年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起诉率在20%以下,仲裁终局裁决撤销率为零。全年信访答复率、办结率达100%。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劳动保障监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农民工工资支付季度巡查、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等。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远程调解平台建设,实现执法行动远程指挥、应急事件远程参与、基层调解远程指导、劳动争议远程调解、多方联动远程协同等功能,初步实现人民群众在部分环节足不出户参与调解、仲裁活动,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
5、深入推进人社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加强系统行风建设,持续创建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着力打造“温暖人社”“数字人社”。一是开展农民工服务。二是开展“看得懂、算得清、好办事”工作。三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四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是推进依法治区建设。六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七是开展意识形态阵地建设。
二、机构设置
东区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5个,其中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其他事业单位2个,为东区劳动争议仲裁院、东区人才服务中心。
1、东区人社局机关有公务员编制5名,实有公务员9人,退休人员10人,聘用人员79人。
2、二级单位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有参公编制6名,实有3人。
3、二级单位东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有事业编制7名,实有7人。
4、二级单位东区人才服务中心有事业编制38名,其中人才储备编制31名。人才服务中心实有8人,其中2人占用人才储备编制。车辆编制1个,实有车辆1台。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502.3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5.79万元,下降1.0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493.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3.93万元,其他收入0.04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472.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3.56万元,占79.03%;项目支出308.83万元,占20.9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02.2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76万元,下降1.0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2.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0.88万元,增长0.0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2.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2.31万元,占83.7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03万元,占10.67%;卫生健康支出30.41万元,占2.07%;住房保障支出52.59万元,占3.5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472.35万元,完成预算9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 人力资源事务 行政运行: 支出决算为707.50万元,完成预算99.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一般公共服务 人力资源事务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支出决算为262.63万元,完成预算9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3. 一般公共服务 人力资源事务 机关服务: 支出决算为208.53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一般公共服务 人力资源事务 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 支出决算为7.45万元,完成预算82.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5.一般公共服务 组织事务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支出决算为46.20万元,完成预算99.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社会保障和就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行政运行: 支出决算为0.69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社会保障和就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综合业务管理: 支出决算为19.08万元,完成预算9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8.社会保障和就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劳动保障监察: 支出决算为5.58万元,完成预算48.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9.社会保障和就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信息化建设: 支出决算为19.02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社会保障和就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社会保障和就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支出决算为13.56万元,完成预算87.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12.社会保障和就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支出决算为0.93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3.社会保障和就业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支出决算为12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4.社会保障和就业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支出决算为42.46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5.社会保障和就业 就业补助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支出决算为3.6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6.社会保障和就业 退役安置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支出决算为38.1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7.社会保障和就业 其他生活救助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 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8.卫生健康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4.55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9.卫生健康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2.83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卫生健康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决算为3.03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1.住房保障 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52.59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3.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44.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18.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6万元,完成预算53.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8万元,占67.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8万元,占32.9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8万元,完成预算50.6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2.68万元,下降69.43%。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8万元。主要用于监察大队、仲裁院、人才服务中心等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单位承担的劳动维权、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8万元,完成预算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32万元,下降35.5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俭,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8万元,主要用于省市等上级单位到东区调研、检查等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4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5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地交叉检查公务接待费874元;市人社局到东区调研、省退役军人服务厅到攀调研接待餐费1754元;市人社局到东区调研公务接待费627元;实训基地项目招商引资接待餐费1136元;省人社厅开展基层平台标准化建设公务接待费1393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东区人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58万元,比2018年减少180.61万元,下降60.37%。主要原因是调整部分经费支出分类,部分经费支出按要求列入项目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东区人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8万元。主要用于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劳动仲裁院购买办公电脑等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东区人社局有车辆0辆,下属事业单位东区人才服务中心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单位承担的劳动维权、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对2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良好,财政资金预算配置合理合规,预算执行严格有序,预算管理规范可控,资金效益合乎预期。从预算到执行和收入、支出、资产管理及信息公开,都严格按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全年收支平衡,有效保证了机构运转,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1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支出情况良好,预算执行严格有序,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费”、“金保工程网络使用费”、“毕业生选录及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经费”、“引进硕士研究生安家等经费”、“高层次人才经费”等2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8万元,执行数为34.29万元,完成预算的90.24%。通过项目实施,顺利完成了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教师相关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由于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时间跨度较长、程序繁琐,本年度部分经费未支出结转下一年度。
(2)“金保工程网络使用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44万元,执行数为9.02万元,完成预算的86.4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区金保网络正常运行使用,劳动保障经办业务高效安全,提升全区人社公共服务水平。
(3)“毕业生选录及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7万元,执行数为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加强了人才引进工作,实施人才强区工程,为东区加快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4)“兑现引进硕士研究生安家等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60.08万元,执行数为136.24万元,完成预算的85.11%。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兑现引进硕士研究生安家补贴、住房补贴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由于政策衔接及人员动态管理,实际兑现数与预算数存在一定差距。
(5)“高层次人才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4.75万元,执行数为67.93万元,完成预算的80.15%。通过项目实施,有效落实《攀枝花人才新政七条》中有关高层次人才的政策内容。发现的主要问题:由于高层次人员动态管理,根据实际在岗及考核人数兑现待遇,与年初预算数存在一定的差距。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费 |
||||
预算单位 |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8 |
执行数: |
34.29 |
|
其中-财政拨款: |
38 |
其中-财政拨款: |
34.29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顺利完成本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 |
顺利完成本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次数 |
公开招聘2次 |
公开招聘2次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公招程序 |
一切工作按照公告规定开展,每一程序都在纪委监督下开展,保证公正、公平。 |
按规定执行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2019年5月-10月 |
已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
2019年10月-次年4月 |
已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费 |
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费预计17万元 |
19.45 |
|
项目完成指标 |
公招中小学教师工作经费 |
公招中小学教师工作经费预计21万元 |
14.84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为东区补充各类人才 |
为东区经济社会发展补充各类优秀人才,做好人才保障工作。 |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区属中小学教师40名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满意度 |
调查满意度达到满意及以上 |
满意及以上 |
项目名称 |
金保工程网络使用费 |
||||
预算单位 |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44 |
执行数: |
9.02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44 |
其中-财政拨款: |
9.02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金保工程是国家“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的电子政务工程项目,是利用先进的电子信息技术和手段来提高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东区人社局承担着全区劳动保障业务运行的技术支撑作用。我区金保工程网络已在人社局机关、街道(镇)、社区(村)设立网点。 |
全区金保网络正常运行使用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网点个数 |
人社局机关、街道(镇)、社区(村)共设立网点82个 |
目前缴纳8200元/月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金保网络使用费 |
人社局机关网点每月向电信缴纳光纤网络使用费600元;街道(镇)、社区(村)等每月每个网点缴纳100元 |
目前缴纳8200元/月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时间 |
2019年1-12月 |
每月按时缴纳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网络使用费 |
人社局机关网点每月600元;街道(镇)、社区(村)等每月每个网点100元,全年共计10.44万元 |
9.02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提升服务水平 |
确保全区金保网络正常运行使用,社保经办业务高效安全,提升全区人社公共服务水平,创建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体系。 |
全区金保网络正常运行使用,社保经办业务高效安全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基本满意及以上 |
基本满意及以上 |
项目名称 |
毕业生选录及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经费 |
||||
预算单位 |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7 |
执行数: |
2.7 |
|
其中-财政拨款: |
2.7 |
其中-财政拨款: |
2.7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加强人才引进工作,实施人才强区工程,为东区加快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每年外出选拔引进各类人才。 |
完成本年人才引进工作任务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次数 |
2-3次 |
3次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目标
|
根据各部门人才需求,选拔引进各类人才 |
引进83人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9年全年 |
按工作进度推进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工作经费 |
2.7万元 |
2.7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提供人才保障,宣传东区
|
加强人才引进工作,为东区加快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宣传东区,吸引更多优秀毕业生。 |
按要求选拔引进研究生等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满意及以上 |
满意度达到满意及以上 |
项目名称 |
兑现引进硕士研究生安家等经费 |
||||
预算单位 |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60.08 |
执行数: |
136.24 |
|
其中-财政拨款: |
140 |
其中-财政拨款: |
136.24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按照市《人才新政》7条规定,当年完成兑现引进硕士研究生安家补贴、住房补贴工作。 |
完成本年工作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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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近5年新引进硕士人数 |
新标准20人,老标准34人 |
新标准16人,老标准34人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补贴标准 |
2018年引进硕士研究生按市人才新政执行,安家补助8万元,第1年兑现50%,为4万元/人,为期三年的租房补贴,1000元/月;2017前引进人员按照老标准发放,安家补助1万元/年,计发5年,为期三年的租房补贴,800元/月。 |
按政策标准执行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兑现时间 |
2019年全年 |
2019年8月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安家补助 |
2018年引进20人,按4万/人,20*4=80万;2017年前引进需兑现34人,1万/人/年,需34万 |
发放安家补助11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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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补贴 |
2018年引进20人,1000元/人/月,20*1000*12=24万元;2017年前引进需兑现23人,800元/人/月,23*800*12=220800元 |
发放租房补贴22.2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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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等 |
加强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为东区加快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激励新进工作人员。 |
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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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满意及以上 |
满意度达到满意及以上 |
项目名称 |
高层次人才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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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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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84.75 |
执行数: |
6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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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67.93 |
其中-财政拨款: |
6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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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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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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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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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攀枝花人才新政七条》中有关高层次人才的政策内容 |
完成本年兑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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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高层次人才数量 |
47人 |
3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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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符合条件的2018年高层次人才 |
根据通过2018年年底在攀在岗确认及考核的高层次人才及2018年新增加的高层次人才 |
3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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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高层次人才2018年经费兑现 |
2019年 |
2019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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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高层次人才2018年经费 |
84.75万 |
67.93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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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贯彻人才新政 |
认真贯彻落实攀枝花人才新政 |
认真贯彻落实攀枝花人才新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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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高层次人才满意度 |
调查满意度达到满意及以上 |
调查满意度达到满意及以上 |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费”项目、“金保工程网络使用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费”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金保工程网络使用费”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 人力资源事务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 人力资源事务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 人力资源事务 机关服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 人力资源事务 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反映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3. 一般公共服务 组织事务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综合业务管理: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方面综合性管理事务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劳动保障监察: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信息化建设: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如金保工程、社会保障卡建设和运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等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反映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反映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 就业补助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反映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 退役安置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反映军转干部安置、人员经费、自主择业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 其他生活救助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反映出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的支出。
26.卫生健康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 卫生健康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 卫生健康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9.住房保障 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东区人社局下设办公室(群众工作股、农民工工作股)、人事和工资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就业促进和社会保障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股),东区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5个,其中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其他事业单位2个,为东区劳动争议仲裁院、东区人才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区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提出就业资金安排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区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区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全区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监督检查。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障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拟订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者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8、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和区级部门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开展的区级表彰活动。承办区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9、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人员聘用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10、贯彻执行国家、省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支付、保障和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12、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13、负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4、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三)人员概况
1、东区人社局机关有行政编制5名,实有公务员9人(含驻人社局纪检组组长1名)。退休人员10人。
2、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有参公编制6名,实有1人。
3、东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有事业编制7名,实有7人。
4、东区人才服务中心有事业编制38名,其中人才储备编制31名。人才服务中心实有8人,其中2人占用人才储备编制。东区人才服务中心现有公务用车1辆。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2019年基本支出1163.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44.9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18.6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2、部门预算项目安排及支出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308.83万元,其中人事代理费2.81万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费32.64万元,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经费20.31万元,毕业生选录及工作人员招聘经费2.7万元,高层次人才经费67.93万元,引进硕士研究生安家等经费136.24万元,年度考核经费46.2万元。
(二)追加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2019年无追加预算。
(三)专项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2019年收到上级补助资金3.25万元,分别为“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中央资金2.00万元,省级资金1.25万元。用于推进“三支一扶”工作,促进服务农村扶贫工作取得新进展。2019年已拨付3.25万元至东区银江镇。没有截留、挤占、挪用、套取“三支一扶”资金的情况。
(四)其他资金收支及结转结余使用情况
2019年年初结余结转资金8.36万元,年末结余结转资金29.94万元。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区级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外出选拔优秀大学生3次共计83人,完成2期毕业生就业指导讲座、完成公需科目培训1次30学时(其中必修课10学时,选修课20学时),完成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次,兑现区内优秀人员308人,兑现东区高层次人才31名。兑现引进硕士50人,兑现低收入群体就业创业补贴23人等,2019年全年加工干部人事档案900余份。
(2)质量指标:全面落实就业优惠政策,切实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做好精准扶低工作,兑现低收入群体就业创业补贴23人36000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区属中小学教师40名。考核招聘高层次及紧缺专业人才45人(紧缺专业教师28人),其中硕士研究生8人。开展东区西部计划志愿者公开考核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招聘1人。完成兑现东区31名高层次人才待遇67.93万元。落实东区引进人才待遇,发放安家补贴、租房补贴136万元。劳动监察用人单位249家,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年度审查106家,受理举报投诉案件22件,通过立案、协调等方式为380余名劳动者追回工资670余万元,全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5%以上。劳动争议仲裁全年处理劳动争议案件549件,立案处理案件336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起诉率在20%以下,仲裁终局裁决撤销率为零。受理工伤认定申请222件,办理劳动能力等级鉴定送达145件。全年办理信访225件,信访答复率、办结率达100%。提升人社窗口服务能力,将105项业务纳入综合柜员制办理,打造示范窗口,构建“平台建设标准化,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方式人性化”基层人社公共服务机制。
(3)时效指标:2019年全年按进度推进工作。
(4)成本指标:2019年全年支出合计1472.3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9.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单位承担的劳动维权、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工作所需经费。本单位按照区财政全年下达的预算指标来安排各项工作,专款专用,不拖欠,不挪用。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19年,区人社局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推动就业状况持续改善,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就业局势稳中向好。全面落实就业优惠政策,切实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加大公共就业服务力度。全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制度公平性显著增强。切实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防范化解社保基金风险,守牢基金安全底线。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明显提升。持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展人才引进,积极落实人才待遇,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坚持客观、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畅通群众信访维权渠道,强化人社领域矛盾纠纷排查监控,有效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深入推进人社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加强系统行风建设,持续创建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着力打造“温暖人社”“数字人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局按照预算项目及财务相关要求使用预算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基本满意及以上。
(二)上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目前东区共有“三支一扶”大学生一人,由东区银江镇进行管理。
(2)时效指标。2019年9月已完成资金拨付。
(3)成本指标。2019年9月拨付3.25万至东区银江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拨付“三支一扶”人员补助资金,推进“三支一扶”工作,促进农村扶贫工作取得进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现有“三支一扶”大学生1人,服务期至2020年9月期满。
(三)自评结论
总体来说,我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良好,财政资金预算配置合理合规,预算执行严格有序,预算管理规范可控,资金效益合乎预期。从预算到执行和收入、支出、资产管理及信息公开,都严格按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全年收支平衡,有效保证了机构运转,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见的工作任务,确定了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了预算指标,但是在实际支出过程中,由于工作调整、实际审核及部分工作需要跨年度开展等情况,部分资金未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执行。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二是严格管理,规范财务运行,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审批制度,确保资金支出合法、真实。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强与财政部门的紧密配合,开展好整体支出及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运用好绩效评价的结果,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附件2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费”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每年根据公招考试安排组织开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教师等相关工作,公开招聘工作涉及人员多,含教师及其他事业人员,时间跨度长、程序繁琐,包括笔试面试考务、命题、广告宣传、面试午餐等费用。为顺利完成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需经费保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年初预算申报40万元,预算批复38万元,实际到位38万元,实际支付36.1万元,其中18126元由于年底支付原因结转至2020年支付。主要用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教师考试考务等费。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绩效情况
2019年完成本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区属中小学教师40名。为东区经济社会发展补充人才,做好人才保障工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公开招聘工作涉及人员多,包括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时间跨度较长、程序繁琐。总体来说,支出情况良好,圆满完成了工作目标任务。
“金保工程网络使用费”项目
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攀劳社发﹝2010﹞53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按照多业务系统数据整合,在2008年实行了“五险合一”的统一业务体系,使用“金保工程”网络开展工作。金保工程是国家“十五”期间重点建设的“十二金”工程之一,是我市重要电子政务工程项目,我局承担着全区劳动保障业务运行的技术支撑作用。我区金保工程网络已在人社局机关、街道、镇、社区设立网点,其中:局机关网点每月网络使用费600元;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及街道(镇)、社区(村)等网点,每月每个网点缴纳100元。网络使用费由东区人社局统一支付。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年初预算申报10.44万元,预算批复10.44万元,实际到位10.44万元,实际支付资金9.02万元,均为金保工程网络使用费。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绩效情况
本年度按照8200元/月支付金保网费,由于年底支付及电信收费时间,本年度共计支付11个月。全区金保网络正常运行使用,社保经办业务高效安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总体来说支出情况良好,金保网络全年运行情况正常,在以后的预算编制中,我们会进一步做好网点个数的清理统计,确保预算准确。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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