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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 发展规划

2018年度攀枝花市东区就业服务管理局部门决算

时间:2019-10-23 来源:东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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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2019年10月23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3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3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3

  第四部分 附件. 3

  附件1 3

  附件2 3

  第五部分 附表. 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

  二、收入总表. 3

  三、支出总表. 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3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3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3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攀枝花市东区就业服务管理局负责辖区的失业保险工作,承办失业人员的登记调查、组织管理,核定、审批失业保险待遇;负责失业基金支付工作;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的政策咨询和再就业服务;加强促进就业、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执行职责,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负责拟定城乡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职业指导服务,就业状况调查,综合管理城乡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失业人员、下岗职工、以及在岗人员的就业再就业培训,协调处理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中的问题,为政府提供就业培训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审批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负责辖区大学生创业补贴的资料收集、审核以及后期的补贴发放工作;负责承办政府赋予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

  全年累计发放失业保险金47081人次,发放失业保险金2884.19万元,医保缴费23044人次,缴纳医疗保险金额2852.03万元。

  2.积极落实各项就业创业补贴。

  全年落实各项补贴3357.96万元,其中:职业技能培训补贴1447人次,发放补贴211.17万元;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913人次,发放补贴664.77万元;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补贴164人,发放补贴113.3万元;用人单位公益性社保补贴164人,发放补贴78.48万元;大学生见习补贴10人次,发放补贴9.14万元;大学生创业补贴94人次,发放补贴94万元;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3536人次,金额2136.8万元;审核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累计262人,发放补贴50.3万元(失业保险金支出)。

  3.不断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职能。

  一是积极搭建求职和用工服务平台。通过基层劳动保障所(站)及公共就业场所LED电子屏、户外广告牌和攀枝花公共招聘网等,及时发布各类企业用工信息,免费提供职业介绍、就业指导等援助服务。2018年3月,组织“春风行动”大型专场招聘会,进场108家用工单位,提供就业岗位453个,涉及批发零售、教育、环保、金融、医疗、制造、餐饮、服务、文化娱乐等二十多个行业,企业现场收到应聘简历1300余份,达成初步用工意向协议185人。二是做好 《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和就业困难对象援助认定工作。加强完善就业失业登记工作,实现辖区人员就业失业登记基础数据录入100%;失业登记2083人次,发放《就业创业证》1014本,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696 人;三是做好失业预警监测。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失业预警制度的通知》(攀府发[2009]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切实做好我区失业预防、调节和控制工作。2018年,我局加强失业动态监测,依托各劳动保障站建立失业预警机制,不断健全动态监测工作台账,目前在辖区已建立了双江社区、东风社区、高峰社区、望江社区、高粱坪园区等失业预警试点,为下一步在全区全面展开失业预警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2018年,攀枝花市东区园区企业用工监测工作获得省就业局在全省通报表彰(川就局办[2018]12号)。四是开展做好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按照《攀枝花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 2018 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攀就局[2018]1号)要求,加大了就业援助工作力度,于2018年1月2日至2月2日开展了以“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我们真情相助”为主题的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活动期间,针对辖区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去产能下岗职工、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等人员开展摸底调查,了解其生活状况和就业愿望,有针对性为28名急需就业的援助对象制定了服务计划,举办各类招聘会,发布用工信息120条,提供就业岗位480个,现场签订意向性用工协议106人。同时,加大国家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力度,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走访慰问就业困难对象721人,做好跟踪调查和重点援助工作,相关援助工作取得了实效。10月26日,按照人社部《关于开展2018年金秋招聘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2018]124号))开展了“2018年金秋招聘月”活动,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全方位采取帮扶服务措施,做实做好就业援助相关工作,实现满足企业和单位用工需求、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的双赢目标,确保就业再就业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为辖区经济形势稳定、向好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五是推进创业服务中心建设。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勠力营造辖区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自2017年12月,东区开始启动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建设。2018年4月,中心实现试运行,全年孵化、扶持创业企业5家、虚拟入驻企业192家。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支持等举措,为其提供政策咨询、政策帮扶、创业信息、创业培训和指导等全方位服务,为辖区实现创新支持创业和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互动发展、经济跨越式赶超,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和带动作用。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为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局,决算单位1个,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核定事业编制8人,聘用人员7人,本年度在职15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局收入总计221.74万元、支出总计221.7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决算总计各减少41.29万元,下降15.7%。主要变动原因是我局科学合理编制财政预算,支出方面执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83.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3.88万元,占99.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1万元,占0.0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1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6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1.73万元、支出总计221.7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1.07万元,下降15.63%。主要变动原因是科学合理编制财政预算,支出方面执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9%。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8.75万元,增加9.57%。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公招新进人员及社保基数变动引起。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7.24万元,占87.24%;医疗卫生支出10.63万元,占4.95%;住房保障支出16.76万元,占7.8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14.63万元,完成预算92.6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18.99万元,完成预算103.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招新进人员一名及社保基数变动引起。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1.63万元,完成预算54.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支出,坚持厉行节约。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14.47万元,完成预算2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支出,坚持厉行节约。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23.29万元,完成预算258.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大了民生工作经费支出,严格支出项目专款专用。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0.67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7.09万元,完成预算104.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是由于2018年公招新进人员一名及缴费基数变动引起。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82万元(全部为个人部分缴款)。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55万元,完成预算104.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招新进人员一名及缴费基数变动引起。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完成预算110.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变动引起。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完成预算101.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招新进人员。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6.76万元,完成预算158.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招新进人员一名及缴费基数变动引起。

  (数据来源财决08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4.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1.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2.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数据来源财决07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2018年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预算单位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执行数:

 

其中-财政拨款:

 

其中-财政拨款: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东区就业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见附件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东区就业服务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85万元,比2017年增加6.5万元,增长24.67%。主要原因是2018年工作量增加,人员增加。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东区就业服务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01万元。主要用于就业日常工作的开展。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行政运行(20801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信息化建设(2080108):反映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80109):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2080111):反映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221),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22102),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22102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东区就业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18年来,区就业局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和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规定,按照《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攀东财〔2019〕113 号),现将我局2018年部门支出情况自评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人员情况。攀枝花市东区就业服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就业局)系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参公单位,主要负责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建设辖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实施“再就业援助”工程以及全区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劳务输出等就业服务工作。机关设财务科、失业保险科、就业促进科和局办公室。编制8名,2018年实有工作人员15人。

  (二)固定资产情况。

  我单位2018年年末固定资产总额为1028327.69元,包括电脑5台、打印机2台、空调4部、培训楼(自建)、车库(调拨)、办公桌椅、沙发、档案柜等。

  2018年来,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一是固定资产的建帐。设立帐、卡、表、簿,并分别进行管理。按固定资产类别建立分品种、规格的明细帐,记载入库、发出库、结存的数量和金额,并根据在用和在库的情况,按使用部门或个人建立一套详细的固定资产领用登记簿,只记数量,不记金额,便于进行定期核对清理。对能编号的物件,由局办公室逐件统一编号管理;二是固定资产的领用。领用人必须进行领用登记、签名,并负责保护和管理;三是固定资产的维修。专用设备,由使用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必要的定期检修标准,由局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维修;四是固定资产的清点。每年年终前,由局办公室组成固定资产清点小组,对本局的所有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点,并把清点结果及时向局领导报告。清点小组对固定资产的短少损失,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造表,必须查明原因,报局办公会议研究处理;五是固定资产的归还。职工调离单位时,必须将所有公物交回局办公室,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年度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18年度部门预算资金收入总额为231715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62858元、日常公用支出17112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3164元、项目支出570000元。

  (二)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预算资金支出总额为2317151元。其中行政运行1151837元,信息化建设30000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567537元,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90000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0676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3446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1523元,住房保障支出106044元。

  其中重大项目及民生工程支出:城市低收入群体培训生活补助费支出300000元.

  (三)其他资金收支及结余情况。

  2018年利息收入为138.39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我局按时将2018年预算编制并上报区财政局,预算金额为2324455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1439062元,按照2018年1月份工资全年批复,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项目;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72229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3164元,按照2018年1月份工资全年批复,主要包括退休人员工资及在职人员公积金;4、项目支出60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低收入群体培训生活补助费、就业再就业专项工作经费、创建信用社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经费、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运转费、金保工程网络运行维护费、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经费等支出。

  经区财政局审查后实际批复为2317151元,预算支出总计2317151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1462858元;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71129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3164元;4、项目支出570000元,其中:城市低收入群体培训生活补助费300000元、就业再就业专项工作经费50000元、创建信用社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经费20000元、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运转费20000元、金保工程网络运行维护费30000元、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经费150000元。

  为了规范和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我局严格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本单位有关财务制度执行预算编制:一是坚持预算管理原则:综合预算、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全程管理、加强监督;二是对各明细项目预算建议的合理性及合规性进行集体商讨、局长审核;三是按照预算编制和审批流程,汇总各业务口子预算编制草案,将预算草案上报财政大平台系统,并报送区财政局;四是认真执行财政局关于年度预算收支范围和预算编制程序等具体要求,全面、准确、及时编制和报送年度预算。编制预算建议方案中涉及设备购置的,由办公室对设备购置必要性进行审查后交局长签署意见;五是依据往年经费收入情况以及来年工作任务情况认真编制年度预算,经财务科室汇总,提交局长审批后上报区财政局。

  (二)执行管理情况。

  2018年来,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加强监督,维护财经纪律,并结合我局实际,认真履行相关规则制度:一是按照国家财经制度、法规要求,局机关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都纳入了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并接受监督。各项支出均应严格遵守行政单位经费规定执行;二是认真组织会计核算、办理会计业务,正确编制会计报表;三是局机关各项开支均需出具合法、规范、有效的原始发票或原始凭证,严禁“白条”报销,原始凭证必须由报销人、经办人签名,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报销。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由借款人员填写统一格式的《借条》,经局长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办理借款手续,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报帐手续,不得无故拖延;四是加强现金管理,不得“坐支”,加强支票管理,出纳、会计各司其职,互相制约;五是要求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认真贯彻国家各项改革措施,既要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又要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六是会计人员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每年要及时将各类会计帐、证、表等资料分类装订,立卷归档;七是对违反财务制度和违反财务纪律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对违反财务制度和无特殊理由并未经领导批准的超标准支出,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八是各类支出按规定提出申请,经局长批准后方可执行。5000元(含5000元)以上项目支出,需经主管局(区人社局)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由主管局长签字,10000元及以上支出按规定报送分管区长签字。

  (三)决算编制情况。

  2018年度收入决算总额为2217404.99元。

  预算年度终了后,单位财务科室依据决算要求,按预算计划或调整计划原则执行并清理全年收支数据,做好对账,依据以前年度资料及年度对账资料,编制年度决算报告,经局长审查后报财政局审批并公示。

  (四)支出绩效情况。

  2018年支出情况:2018年度支出决算总额为2217404.99元,其中:行政运行1189934.78元,信息化建设16339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44817.53元,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232895.08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0676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0937.72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06346.88元,住房保障支出167636元。

  我局严格按照规定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各项支出由单位财务科室按照批准的预算和有关规定审核办理并严格执行上级财政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建立健全部门支出管理制度:一是从财政取得的部门资金,均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上级或本级部门报告资金使用情况,接受上级或本级部门检查监督;二是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规定,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严格按照本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三是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严禁使用虚假票据;四是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未出现超预算安排支出。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的,均按照规定程序报送财政局审批;五是资产采购均严格遵循请购、审批、合同订立、采购、验收、付款等程序。资产购置发生的资金支付原则上以转账方式结算;六是各项收入统一纳入财务部门管理,严格专项资金管理,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公款私存”;七是各项支出均按照预算进行,保障人员经费及单位正常运转所需要的开支;八是办公用品实行按月计划,由业务科室申请,办公室统一订购。相关的报纸,杂志和书刊由办公室统一征订,打字复印、电脑耗材、金保网络维护等均由办公室负责安排;九是差旅费报销严格遵守攀枝花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十是接待费报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执行。公务活动中必要的接待工作餐遵循节约原则,安排自助餐或家常菜,不得提供高档菜肴,也不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用私人会所和高消费餐饮场所。严格控制陪餐人数(10人以下不超过3人,10人以上不超过接待人数的三分之一),实行“对口”接待。公务接待费用报销凭证必须“三单”齐全,即派出单位公函、财务票据、接待清单(含接待时间、人员、事由),“三单”不齐或内容不一致,财务一律不报销,接待费经领导签字后,按规定程序报销。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2018年来,我局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持续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切实降低“三公经费支出,严格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先批后用原则。各类支出应按规定提出申请,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二是集体决定原则。5000元(含5000元)以上项目支出,需经局班子集体研究决定(5000元至10000元的支出经局长办公会审议,10000元(含10000元)及以上支出经主管局(区人社局)党组会审议;三是不超标准原则。各类支出严格按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超标准开支;四是不突破预算原则。各类支出不得突破批准的预算;五是转账优先原则。原则上使用公务卡和转账结算各类公务开支;六是局领导审批原则。局领导对费用支出预算、内容、方式进行事前把关控制和事后审核;局领导对完成的支出进行最终审签;七是支付中心复核原则。报销支付凭证均由报销人、经办人员、审核人员、局长签字后报送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进行复核,并以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复核意见为准,不符合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要求的均不给予报销。

  2018年来,我局未出现违规支出部门经费情况,当年部门支出总体落实情况较好,审核、支出资金及时,全年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较好。

  (二)存在问题。

  一是缺乏专业会计人员,人员更换频繁。相关财务制度不完善、程序不够清晰、岗位职责未明确到个人,不相容职责未分离。会计科目使用、账务处理、核算期不熟悉。二是对票据、凭证风险认识不足,因同事人情等原因,对发票、凭证的审核、验证不够认真、内容不考究,手续不严格,可能导致资金流失。三是单位固定资产未坚持谁使用,谁负责保管的制度,人已调动所使用资产未及时办理移交,或资产任意移动,可能导致固定资产流失。

  (三)改进建议。

  一是招考或招聘专业会计人员,完善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完善程序,严格考核,提高岗位人员业务素质及思想觉悟、配备专业胜任能力责任意识强的人,从源头上抵御风险。强化财务培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做好职务分离。定期轮岗,特别关注会计人员思想水平提高。正确行使会计核算职责权限、把好会计监督关。二是强化对审核票据岗位人员反腐倡廉的教育,提高岗位责任意识、法律意识,要配备德才兼备人员、实施定期轮岗,强化日常内部审计;严格考核制度,定期实施审计监督。三是应当坚持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资产使用管理制度,实物资产移动应经过批准,定期组织资产清查盘点、对账,造成资产缺失的应追究责任。

  东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2019年8月15日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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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东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责任编辑: 东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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