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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 发展规划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4-03-18 来源: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1.主要职责

  2.基本情况

  3.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4.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5.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6.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1、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二、附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名词解释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4年部门预算(含预算绩效目标和政府采购预算)经东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区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提出就业资金安排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区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区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全区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监督检查。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障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拟订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者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8.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和区级部门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开展的区级表彰活动。承办区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9.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人员聘用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10.贯彻执行国家、省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支付、保障和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12.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13.负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4.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基本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  

      1.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含东区人社局机关、下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东区劳动争议仲裁院、东区人才服务中心。其中:

      ①东区人社局机关有行政编制5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群众工作股、农民工工作股)、人事和工资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就业促进和社会保障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股),实有公务员8人,退休人员12人,劳动保障协理员67人,区集中聘用人员7人。

     ②二级单位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有参公编制6名,实有参公人员6人。

     ③二级单位东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有事业编制8名,实有8人。

     ④二级单位东区人才服务中心有事业编制34名,其中人才储备编制27名。人才服务中心实有12人,其中人才储备编制人员5人。车辆编制1个,实有车辆1台。

     2.攀枝花市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有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8名,实有在编在职人员7人,退休人员10人,聘用人员6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3.攀枝花市东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有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7个;实有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7人,人事派遣事业人员1人,区内统一聘用12人,退休2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1、加快推进“消底提低扩中”。科学编制2024年专班“四张清单”,紧盯居民收入核心指标,持续在稳就业促创业、助企业惠民生、强保障护稳定等方面持续发力。提炼共同富裕实践经验,抓好特色亮点,归纳可展示、可推广、可示范的共富样板。深入推进东区实训基地建设,积极争取项目纳入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

  2、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加大赴“中圈”招聘引人力度,组织招聘会不少于10场,力争让2000人实现就业。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00人次,新增见习人员100人。推进零工驿站、零工市场、返乡创业园、微创园、孵化基地等平台建设,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完成重点群体技能培训1000人,农村户籍学员培训500人,创业培训200人。

  3、推进多层次社保体系。大力推进全民参保计划,预计参保企事业单位达到3000余家,参保人数累计达到11.5万余人,基金征缴额达到6.4余亿元。大力推行“办事不见面,服务不间断”,不断扩大网上服务项目。延续落实降费政策,受益企业3000余户,受益26000余人,为企业减负20100余万元。

  4、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成新申报的人才认定、待遇兑现、人才体检、子女择校等人才服务。持续推动聘用人员社会化用工管理,指导银江镇、区卫健局、区经合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推进聘用人员社会化用工。根据全区事业单位空编情况,2024年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人,考核招录和人才引进事业人员73名。

  5、标本兼治化解欠薪难题。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培训4次,对3个重点项目实行点对点的指导监督,开展5次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检查用人单位120家。提升欠薪治理能力水平,平台线索动态办结率保持在95%以上,按期办结率100%。重抓调解工作,提升案件处理质效,调解率达到80%以上,结案率达到97%以上。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4年收支总预算42610462.17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8465633.73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中增加就业相关补助上级补助预估数。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收入预算42610462.1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610462.17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支出预算42610462.17元。其中:基本支出17354346.17元,占40.73%;项目支出25256116元,占59.27%。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2610462.17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8465633.73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中增加就业相关补助上级补助预估数。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610462.17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066713.17元,卫生健康支出791876元,住房保障支出751873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610462.17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8465633.73元,主要是因为本年度预算中增加就业相关补助上级补助预估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066713.17元,占96.38%;卫生健康支出791876元,占1.86%;住房保障支出751873元,占1.7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0458429.17元,主要用于东区人社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东区社保中心人员工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485000元,主要用于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经费、人事管理工作经费、兑现引进硕士研究生安家等经费、高层次人才经费、就业招聘工作经费、年度考核经费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3324238元,主要用于东区人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东区社保中心事业人员工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141600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相关工作经费、办公楼租赁费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16000元,主要用于金保工程网络使用费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100000元,主要用于东区社保中心社保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20000元,主要用于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就业再就业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76800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奖补、东区现代服务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租金等费用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534614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等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27741元,主要用于东区人社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东区社保中心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部分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65575元,主要用于东区人社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东区社保中心按规定为退休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单位部分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50000元,主要用于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就业奖补资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19300000元,主要用于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就业奖补资金、就业相关补助(上级补助预估)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866716元,主要用于东区社保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区级财政补助资金、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安置资金等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62881元,主要用于东区人社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东区社保中心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9571元,主要用于东区人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东区社保中心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09424元,主要用于东区人社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东区社保中心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51873元,主要用于部门按相关规定为在职职工缴纳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354346.17元,其中:人员经费1607757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1276771.1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9608.17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1224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368.17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368.17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没有安排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2240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1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368.17元,较2023年预算增长0.19%,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保险费用变化。主要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保障东区人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日常工作任务及承担的劳动维权、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工作开展。

  2024年将新购0辆车,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1辆。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以及下属劳动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人才服务中心、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东区社保中心等5家事业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76771.17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5523.83元,减少1.2%。主要原因是人员较上年度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000元,主要用于采购打印机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底,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东区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整体支出、部门通用项目和专业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预算绩效目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指标、其他绩效指标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其中涉及当年财政拨款42610462.17元。

 

  附件:1.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2.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xls

                   3.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预算表.xls

                   4.预算名词解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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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沙路华   责任编辑: 黄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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