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9-23 来源: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近日,张某等5名劳动者和企业因签订劳动合同事宜产生纠纷前来东区人社局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仲裁院依法受理,迅速定下开庭时间。为及时化解纠纷,区仲裁院组织双方进行多次进行庭前协商,对双方关注的法律规定和法律后果进行明示。为减轻当事人诉累,经调解后,紧密安排在用人单位举办“巡回仲裁庭”。
庭上,双方充分发表己方意见,结合前期的调解意见,双方最终就争议事项达成和解。区仲裁委当庭制作了调解书送达双方,并监督用人单位当场支付和解金。至此,该5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纠纷以调解方式结案处理。庭后,区仲裁院工作人员就地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了劳动权益保障和规范用工等方面政策法规宣传,并现场解答了政策咨询20余次。
随着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增强,各类劳动争议案件逐年增加,区人社局多措并举,加强仲裁院开展巡回仲裁庭,加强建设远程调解平台,启动庭审直播,不断创新劳动争议案件办理模式,实现了“零距离”解决劳资纠纷,提升了仲裁机构办案效能,扩大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影响力,进一步推进和深化了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促进了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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