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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 发展规划

东区“四强”保障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

时间:2019-01-17 来源: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在2019年春节来临之际,东区人社局将工作重心从监管用工企业向监管工程建设项目转变,突出“责、介、管、效”四个措施,依法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全力做好保障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1)强“责任”,全面落实职责管理。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印发《攀枝花东区治欠保支工作问责制度》,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对治欠保支工作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实施问责。推行项目包案责任制,将全区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包案领导和部门,逐一明确责任,确保每个项目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2)强“介入”,强力推进源头治理。严格落实省、市“治欠保支”相关制度和措施,要求建设工程项目动工前必须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保证金缴纳手续,方可准予施工建设。同时,要求工程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必须将农民工工资从工程款中剥离出来,农民工工资必须由工程总承包单位直接发到农民工手中。(3)强“监管”,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充分发挥劳动监察职能作用,加强与各工程项目建设主管部门的配合,不断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对用工管理不规范且经责令拒不整改的建设项目,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标准,由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拒绝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纳入重点监察名单,做到规范一家删除一个名单,以达到全部规范的目标。2018年以来,区人社局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区在建工程项目和用工企业进行了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和三次季度巡查,检查建设施工企业105家次,在建施工项目74个次,其中政府工程项目26个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未签订劳动合同、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问题,责令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并全部进行了整改。(4)强“长效”,建立治欠保支机制。为从根本上解决清欠、前清后欠等问题,着力健全农民工工资防欠治欠的长效机制,从工资保证金制度入手,持续推进定期督查、联动处置、诚信惩戒、黑名单、政刑衔接、督察问责等方面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农民工资支付保障基础机制,将治欠保支作为政府重要工作,狠抓不放松,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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