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11 来源:东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 阅读次数:
2020年部门预算(含预算绩效目标和政府采购预算)经东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和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民政和扶贫开发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2.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3.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4.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5.拟订本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乡(镇)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乡(镇)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区行政区划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6.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8.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13.负责扶贫开发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等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负责拟订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分配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扶贫开发政策宣传工作;配合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对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督和有关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14.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6.职能转变;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扶贫开发政策研究,完善扶贫开发工作体系。17.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东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综合股(统计股)、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股(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事务和救济股(扶贫开发股)。
行政人员编制5个,事业人员编制7个,在职行政人员7人,在职事业人员7人,退休人员10人,临聘人员9人。车辆编制1台。
三、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1、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强化基本民生基本保障。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群众进行每年不超过5000元的临时救助帮扶;实行低保动态阳光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研究制定困难群众家庭财产、收入核查办法,完善困难群众动态帮扶机制,逐步实现精准扶低对象与低保对象标准统一,同步帮扶;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牵头统筹“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走访慰问活动,进一步加大救助工作力度,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辖区困难群众心中。
2、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打造具有东区特色的养老品牌。加快推进社区和居家养老改革试点任务工作,通过引入第三方机构整合辖区养老服务资源、创新管理,借助其成熟的管理经验和机构化的运行模式,盘活目前未运转的日间照料中心,切实做到养老服务资源高效利用,为辖区老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完善服务设施、丰富活动项目,保障其长期运转,充分发挥社区养老服务功能,进一步扩大养老设施覆盖率;做好老年福利保障工作。及时将高龄津贴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到位。建立东区长寿老人数据库,加大对长寿老人的动态管理。
3、完善社区自治体系,促进基层群众自治。指导街道(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在规定的时间节点之前完成东区街道(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涉及的各项工作,确保撤并街道(镇)的正常运行;做好社区(村)的调整工作。依托街道(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对现有的社区(村)进行重新调整,进一步优化社区布局,整合社区资源,促进社区均衡发展;完成智康社区和恒大城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的新建工作,确保社区建成并投入使用,缓解该区域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紧缺的局面
4、完善社会服务体系,确保社会福利政策落实到位。一是进一步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工作。依托东区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社会散居孤儿、重度残疾儿童帮扶资金的发放,切实保障辖区儿童在基本生活、教育就学、治病康复等方面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二是落实惠民殡葬,发展绿色殡葬为重点,依法有序推进殡葬事业改革,坚决打击非法殡葬行为。三是依法开展民政社会事务。完成老龄、收养、殡葬、婚姻登记、福利企业、区划地名的规范管理工作。
5、强化队伍建设,打造“效能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开展民政和扶贫开发系统“学、走、转、办”专项活动,着力加强局机关内部建设。一是加强班子建设,增强凝聚力。始终保持共产党员为民服务、为民分忧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提高局班子思想建设,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改进,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领导班子成为团结协助、求真务实、坚强有力的领头人。二是转变工作作风,打造“效能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实现用制度教育人、管理人、监督人。通过开展党性教育、法纪教育、廉政教育、形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等,不断提高干部队伍适应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能力和素质。三是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行为,从容易滋生以权谋私的岗位和涉及群众经常反映的热点难点入手,注重源头预防,建立健全制度,确保民政干部廉洁从政、依法行政。四是按照“规范操作、公开透明、务实创新、廉洁高效”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投入的民政效应,最大限度地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东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部门2020年收支总预算2343.87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176.6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优抚、城乡医疗救助、救灾等职能转划到其它部门。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东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2020年收入预算2343.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33.87万元,占99.5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万元,占0.43*%;事业收入0万元,占0%;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东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2020年支出预算234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7万元,占15.22%;项目支出1987.17万元,占84.78%。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东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43.87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176.6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优抚、城乡医疗救助、救灾等职能转划到其它部门。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33.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3.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8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43.87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减2176.66万元,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后,优抚、城乡医疗救助、救灾等职能转划到其它部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3.29万元,占97.84%;卫生健康支出15.76万元,占0.67%;住房保障支出24.82万元,占1.06%,城乡社区支出10万元,占0.4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社会福利(10)殡葬(04)100万元,主要用于惠民殡葬及殡葬行业管理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民政管理事务(02)机关服务(03)93.4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各项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残疾人事业(11)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07)115.75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民政管理事务(02)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99)2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及开展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社会福利(10)老年福利(02)505.05万元,主要用于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13.9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民政管理事务(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7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18.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最低生活保障(19)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01)959.37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民政管理事务(02)行政运行(01)190.0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民政管理事务(02)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08)2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12.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7.8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6.0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1.9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支出。
15.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4.8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公积金缴费支出。
16. 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土地开发支出(02)1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土地开发相关费用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3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东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没有安排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6万元,较2019年预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编制1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1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不含城市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万元,较2019年预算下降66.6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车辆。主要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流浪乞讨等工作。
2020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不含城市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0辆。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比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开展需要。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 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东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以及下属东区社会救助中心等一家事业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56.7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2.15万元,减少3.2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东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台式电脑及激光打印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底,东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编制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东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部门整体支出、部门通用项目和专业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预算绩效目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指标、其他绩效指标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其中涉及当年财政拨款1987.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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