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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 发展规划

攀枝花市东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时间:2021-03-15 来源:东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  阅读次数:

目录

一、主要职责... 1

二、基本情况... 1

三、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1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3

(一)收入预算情况... 3

(二)支出预算情况... 3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3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3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4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5

(二)公务接待费... 5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5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5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5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5

(一)机关运行经费... 5

(二)政府采购情况... 5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5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6

 

 

2021年部门预算(含预算绩效目标和政府采购预算)经东区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和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民政和扶贫开发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2.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3.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4.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5.拟订本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乡(镇)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乡(镇)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区行政区划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6.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8.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13.负责扶贫开发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等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负责拟订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分配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扶贫开发政策宣传工作;配合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对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督和有关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14.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6.职能转变;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扶贫开发政策研究,完善扶贫开发工作体系。17.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东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综合股(统计股)、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股(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事务和救济股(扶贫开发股)。

行政人员编制5个,事业人员编制6个,在职行政人员6人,在职事业人员5人,退休人员11人,临聘人员8人。

三、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1、持续深化党的建设,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抓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

(一)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学习长效机制。

(二)以省委巡视组巡视东区反馈问题的整改及《关于扎实做好杨礼文、王文彬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方案》为重点,自查自纠,举一反三,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全面加强整改,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2、持续巩固基层政权建设,着力强化基层社会治理

(一)完成第十一届居(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换届选举工作流程,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换届前期准备工作,指导各社区(村)依法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确保第十一届居(村)名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有序完成。

(二)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齐专职社工人员队伍,合理配置东区专职社会工作者人员职数,建立乡镇(街道)社工站,促进专职社会工作者的规范化管理和职业化发展。

(三)继续推进省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按照《攀枝花市东区2020年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确定的工作任务、时间节点推进项目实施,确保试点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并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形成具有东区特色的示范工作成果,带动东区社区治理水平整体提升。

3、持续开展全域全龄智慧康养城区建设,推进养老服务体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一)在东区范围内,建设2个街道级养老服务综合体项目,增加智慧康养服务载体,扩展智慧康养服务内涵。

(二)试点开展2~3个康养社区建设,打造具有区域性、示范效应的康养社区“东区模式”。

(三)以养老机构评星定级工作为抓手,实施东区养老服务体系“补短板”工程,全面提升东区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政务云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基础数据库、数据开放的管理体制,形成符合我市实际需要的智慧城市和大数据应用科学、管用的工作机制,为攀枝花智慧城市建设保驾护航,打造区域信息高地。

4、持续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夯实救助保障能力

(一)全面完成省级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中的推动加强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建设工作。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关于确定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要求,结合东区工作实际,积极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积极培育社会救助服务队伍,拓展救助服务内容,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政策措施。

(二)着力完善东区社会保障工作体系。织密扎牢民生兜底“安全网”,聚焦特殊群体,推动实现民政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保障、困境儿童帮扶救助、临时救助等方面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显著提升,深化“放管服”改革,让群众办事更便捷,更大发挥社会力量作用,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的事,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东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部门2021年收支总预算2132.69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11.1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东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2021年收入预算2132.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32.6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东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2021年支出预算2132.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8.89万元,占15.42%;项目支出1803.8万元,占84.58%。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东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32.69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11.1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32.6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6.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59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32.6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11.18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6.15万元,占98.29%;卫生健康支出14.95万元,占0.7%;住房保障支出21.59万元,占1.0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社会福利(02)殡葬(02)90万元,主要用于惠民殡葬及殡葬行业管理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民政管理事务(02)机关服务(03)77.2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各项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残疾人事业(11)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07)105.07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民政管理事务(02)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99)11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访、法治建设、政策宣传及开展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社会福利(10)老年福利(02)487.5万元,主要用于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13.9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民政管理事务(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17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16.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最低生活保障(19)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01)65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民政管理事务(02)行政运行(01)184.7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1.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7.9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5.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1.8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支出。

14.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1.5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公积金缴费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8.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2.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31.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东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没有安排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较2020年预算下降2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编制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不含城市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0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车辆。主要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2021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不含城市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0辆。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 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东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以及下属东区社会救助中心等一家事业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28.8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7.81万元,减少8.4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东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0万元,主要用于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和采购台式电脑及激光打印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东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编制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东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部门整体支出、部门通用项目和专业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预算绩效目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指标、其他绩效指标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其中涉及当年财政拨款1803.8万元。

 

  1:攀枝花市东区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xls

    2:攀枝花市东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xls

    3:攀枝花市东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xls

    4:部门预算名词解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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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东区民政局   责任编辑: 东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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