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站欢迎您!   
中文版 | 繁體版 |  登录 |  注册 
热词: 发展规划

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时间:2022-09-28 来源:东区林业局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

2021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职能。

1)负责全区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完善林业政策和管理制度。拟订全区林业发展及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规划的实施完成情况。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绿化和造林工作。拟订全区绿化和造林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监督检查各项造林绿化项目、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编制我区森林城市建设规划和方案,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规划、方案的实施,统筹规划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负责全区种苗管理。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和区退耕还林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3)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管理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组织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指导监督林地和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及权限范围内的临时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批工作;加强对林区的森林资源管理。承担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林地荒漠化防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及其标准和规定。

5)宣传贯彻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国家、省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初审工作。

6)承担推进全区林业改革,依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和政策,拟订全区重大林业改革的相关实施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推进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7)监督检查全区各产业对森林、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及其产业标准,拟订全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化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全区林业综合开发。

8)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区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和林业执法体系建设;协调森林公安工作。

9)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林业经济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贯彻执行林业及其生态建设补偿制度。提出区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国家、省、市、区级林业专项资金,负责全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区财政资金的安排意见,编制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产业发展、重点工程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

10)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生态文化建设。

11)承担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概况。

根据三定方案及编办文件核定我局内设机构3个,即:综合股、资源股、防火股。行政编制5,参公编制5名。事业编制14。实有下属事业单位2个,即:东区绿化工作服务中心级)、东区林业执法稽查队(股级)。

2021年年末在职人员17人(公务员4人、参公人员5人、事业人员13人),退休人员8人。

固定资产情况

东区林业局2021年年末固定资产总额513.6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80平方米,金额为21.5万元,执法执勤用车1辆,非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下属事业单位业务用车1辆,金额为214.23万元,其他通用及专用设备金额为277.92万元。

基本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和使用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2021年总收入2630.46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3.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9.8476万元,,其他收入0.549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36.1359万)。

    2021年总支出2071.2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5.102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413.651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3.4514万元),项目支出1614.596万元。

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数15.56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

2021“三公”经费总支出13.20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387万元,公务接待费0.6415万元。

2、项目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2021年城市绿化管护经费预算收入339.38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支付189.1万元,由于财政资金紧张,剩余资150.28金已财返在2022年支付。

2021年全民义务植树经费预算收入13.5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支付5.3万元。

2021年森林防火期季节性用工人员经费预算收入12.28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支付12.16万元。

2021年森林防灭火宣传预算收入1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支付9.75万元。

2021年护林防火设施设备经费预算收入1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支付13.16万元。

2021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经费预算收入4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支付2.55万元。

2021年东区公益林数据库更新调查设计经费预算收入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支付5万元。

2021年办理林业行政案件鉴定等经费预算收入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支付1.49万元。

2021年林政资源管理经费预算收入19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支付15.34万元。

2021年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枯死树木处理经费预算收入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支付0.81万元。

2021年东区年度林地变更调查设计经费预算收入8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支付,由于财政资金紧张,该资金在2022年支付。

2021年街道绩效考核费(绿地管护)预算收入53.6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支付。

2021年四川省第一次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区预算经费128.27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支付25万元。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区级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保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等日常公用经费;防火资金资金专项用于森林防火宣传、扑灭火队伍慰问、森林防火督查检查;林业生态管理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林地状况监测更新,林地状况监测更新,更新后形成一套数据库;绿化管护经费主要用于管护炳二、三区面积约103521平方米,含人才公寓前集中绿地内公厕及附属设施管护,马侃森林管护等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认真编制年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相关管理规定合理使用资金,提高林业职工生态文明意识、保护好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平衡、及时高效完成林业重点工作,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为林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对服务对象问卷调查满意度达到年初预定绩效目标,调查结果达到满意及以上。

(二)上级专项(目标)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下发天保工程区森林管护费5.5万元,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28.66万元,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58.35万元,退耕还生态林抚育金9.74到位资金合计102.25万元,截至20211231已经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将所有资金兑现到个人账户

22021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干旱河谷生态综合治理)资金。该资金用于干旱河谷生态综合治理不低于1000亩到位资金40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未支付

32021年省级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防火/地方专业扑火队伍装备建设)。专项资金用于购买用于为两支队伍采购8辆森林草原防灭火车辆,其中指挥车1辆,运兵车3辆,工具车3台、水罐车1台到位资金172.44万元,截至202112月31日支付170.76万元。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自评结论。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按照预算批复规范和从严控制预算执行,不随意调整和变更。严格财务资金审批程序,原则上无预算不追加,无预算不采购。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各项政策,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一般性支出。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支出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主要因为财政资金紧张,存在一些资金未审核,财返在2022年进行支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要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部门重点工作等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同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通过查找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公示情况

  本单位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将根据区财政局依据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在本周内进行公开。 

 

附件3:攀枝花市东区2021年度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自评表.rar

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

2022718

 

 

 

 

 

 

共有1页 当前第1页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承办:攀枝花市东区电子政务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12-2237455

网站标识码:5104020005   ICP备案编号:蜀ICP备2021023010号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167号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