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0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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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10月24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11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2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5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9
第四部分 附件..........................................................................................................34
附件1...........................................................................................................................24
附件2............................................................................................................................44
第五部分 附表.............................................................................................................6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65
二、收入决算表...........................................................................................................65
三、支出决算表............................................................................................................6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65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6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6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65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65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65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65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65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65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65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65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区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完善林业政策和管理制度。拟订全区林业发展及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规划的实施完成情况。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绿化和造林工作。拟订全区绿化和造林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监督检查各项造林绿化项目、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编制我区森林城市建设规划和方案,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规划、方案的实施,统筹规划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负责全区种苗管理。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和区退耕还林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3)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管理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组织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指导监督林地和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及权限范围内的临时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批工作;加强对林区的森林资源管理。承担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林地荒漠化防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及其标准和规定。
(5)宣传贯彻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国家、省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初审工作。
(6)承担推进全区林业改革,依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和政策,拟订全区重大林业改革的相关实施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推进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7)监督检查全区各产业对森林、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及其产业标准,拟订全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全区林业综合开发。
(8)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区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和林业执法体系建设;协调森林公安工作。
(9)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林业经济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贯彻执行林业及其生态建设补偿制度。提出区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国家、省、市、区级林业专项资金,负责全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区财政资金的安排意见,编制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产业发展、重点工程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
(10)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生态文化建设。
(11)承担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主要工作。
锚点锚点1、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完成情况。一是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风险隐患。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排查出火灾风险隐患55个,并通过开展“四边”可燃物清理、重点隐患点专项清理、实施计划烧除和建设防火隔离带的方式完成整治,建成防火隔离带165公里,完成计划烧除1.63万亩,建成经果林生物隔离带2000.4亩,开展四边清理150公里。二是严格火源管控。严格审批企事业单位野外用火需求,在橙、红色预警期间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格落实进入林区办理“通行证”制度,截至目前,累计审批企事业单位施工用火77次,办理通行证170余人次;在全区各重要进山入林路口设置16个防火检查卡点,开展火源检查、防火宣传等工作,防止火源进山;在高危火险期组建两支带装巡护小分队,分别对机场路、大黑山重点防火区域进行带装巡护。三是严格落实“七级包保”责任制。区级包保领导对点下沉督导检查600余次,各街道镇入户覆盖率达100%,做到了告知书100%发放,承诺书和责任书100%签订,“明白卡”100%张贴。四是全覆盖开展宣传教育。制作森林防火宣传微电影1部,警示教育宣传片2期,入户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发放告知书、宣传单等资料30余万份,增设固定标语标牌147个,常态化通过村村通、摩托车喇叭等方式播放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知识。自2020年12月进入防火期以来,东区未发生森林火灾。五是有序推进东区第一次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落实了128.2727万元经费,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普查服务中标单位为攀枝花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中标价为125万元并签订了合同;完成对银江镇普查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制定了实施方案报省普查办审批并通过,已完成8个标准地外业调查工作。六是开展2022年防火期前期工作。制定《攀枝花市东区2022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隔离带及计划烧除实施方案》、《攀枝花市东区2022年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及四边清理实施方案》和2022年防火期各项重点工作并确定责任单位时间节点。
2、绿化工作完成情况。
(1)绿化服务外包工作。继续开展炳二区、炳三区城市次干道、支路人行道绿化管护和炳二区游园、马坎森林公园绿化管护外包工作,对管护公司的管护质量定期开展检查和考核,确保辖区绿化质量得到稳步提升。
(2)东华山公园日常管护工作。开展东华山公园日常绿化管护、巡山和学校供水工作,为广大居民提供一个优美的生活和健身环境。
(3)开展各项绿化专项工作。一是再次对辖区各街办管护的公共绿地进行核查清理;二是开展风季枯树危树隐患排查和清理工作;三是结合义务植树工作开展立体绿化和边坡美化等工作;四是制定《2021年攀枝花市东区公园城市建设园林绿化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将公园城市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相关部门,确保公园城市建设园林绿化重点工作的落地落实。五是深入开展花园式单位(机关)、花园小区、花园式家庭、花园度假村(农家乐)等细胞工程创建和后期管理。
(4)民生项目工作推进。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民生项目金沙江中心城区段沿江景观绿化管护已经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确定专业管护公司,管护公司已进场开展管护公司。凤凰花森林公园管护工作计划交由我局实施,该项目列入区民生项目。因该公园管护费用未列入财政预算,我局根据按照财政要求,争取资金事项已通过了区财经会议、常务会议以及常委会议,目前已按照会议要求继续推进。
(5)开展绿地检查和考核。区林业局依据行业管理职责,继续对各街办管护的公共绿地的进行监督考核。
(6)完成各类绿化日常工作。与相关街道(镇)紧密配合,及时处理各类涉及绿化投诉30余件;协助行政审批部门开展树木砍伐、移植和占用绿地的行政审批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开展职权范围内的城市园林绿地验收工作。
3、自然保护地、天然林修复工作完成情况。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学习《四川省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以保护自然、服务人民、永续发展为目标,以整合优化现有自然保护地为重点,强化监督管理。
(1)我局对接落实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严格履行自然保护地监管保护职责。为促进大黑山省级森林公园合理布局、有力保护和有效管理,以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为原则,遵从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总体要求,制定了《大黑山省级森林公园整合优化实施方案》,上报市林业局,同时对接落实《四川省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方案》,针对东区辖区内的大黑山省级森林公园,加强了日常巡护和管控,加大对自然保护地周边群众的宣传力度,做好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认真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021年,东区辖区内大黑山省级森林公园未出现火灾、毁林开垦、违规采伐等现象。
(2)对接落实《四川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持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管护森林面积65184亩。通过逐级签订森林管护责任协议书,加强日常和年度考核工作,确保森林管护分工明确,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科学制定日常巡护管理频次,建设林火视频监控系统,确保能够及时掌握森林情况。据此,东区的天然林保护工作开展顺利, 2021年森林未出现火灾、毁林开垦、违规采伐等现象。
4、生态修复项目工作完成情况。
(1)项目完成情况。已完成华山村渡口社植被恢复项目,植树造林421亩,栽植各类乔木4万余株(主要有清香木、滇榄仁、台湾相思等),项目已验收进入管护期;2、完成森林防火哨卡建设项目尾款结算工作。3、顺利推进攀西科技城炳四区陈家垭口植被恢复项目,该项目计划实施人工造林1430亩,栽植本地树种(清香木、滇榄仁、台湾相思等),现阶段已完成防火通道建设1000米、完成水池修建4个、水泵房建设及设备安装已完成、完成防护网建设987米、管网安装基本完成,栽植开台工作正在实施、电力设施施工已基本完成;登山步道拆除1500余米。
(2)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入库项目6个,入库金额2.8亿元,完成目标任务100%,申报完成金额2.4亿元,完成目标任务85.71%。
(3)2022年项目筹备情况。一是金沙江北岸弄密村生态修复项目,现正在进行施工设计,下一步进行清单编制。二是干旱河谷生态脆弱区生态修复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作业设计已完成编制,并通过评审。
二、机构设置
1、机构情况。东区林业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纳入东区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锚点锚点锚点东区林业执法稽查队和东区绿化工作服务中心。
2、人员情况。核定行政编制5名,参公编制5名,事业编制14名。2021年实有行政4人,参公5名,事业13人,退休8人,聘用人员5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630.47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086.21万元,增长70.34%。主要变动原因是今年项目支出增加。(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794.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3.93万元,占87.1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9.85万元,占12.8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55万元,占0.03%。(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单位: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207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7.1万元,占22.07%;项目支出1614.16万元,占77.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单位: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630.47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086.21万元,增长70.34%。主要变动原因是今年项目支出增加。(图4: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8.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95%。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长1231.1万元,增长252.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和项目支出增加。(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单位: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8.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28万元,占6%;卫生健康支出27.58万元,占1%;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城乡社区支出10.93万元,占1%;农林水支出1168.71万元,占68%;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30.06万元,占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6.96万元,占6%;其他支出285.57万元,占16%;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万元,占0%。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718.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其中: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3.65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3.67万元、津贴补贴86.31万元、奖金2.48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67.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9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5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0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7万元、住房公积金30.06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54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退职(役)费0万元、抚恤金1.74万元、生活补助71.28万元、救济费0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0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万元、代缴社会保险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43.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14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07万元、水费0.19万元、电费0.89万元、邮电费2.5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2.4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租赁费0.03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21万元、公务接待费0.64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08万元、工会经费4.03万元、福利费1.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1万元、其他交通费7.73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62万元、国内债务付息0万元、国外债务付息0万元、国内债务发行费用0万元、国外债务发行费用0万元、房屋建筑物构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0万元、大型修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物资储备0万元、土地补偿0万元、安置补助0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0万元、拆迁补偿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文物和陈列品购置0万元、无形资产购置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资本金注入0万元、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0万元、费用补贴0万元、利息补贴0万元、其他对企业补助0万元、赠与0万元、国家赔偿费用支出0万元、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21万元,完成预算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加强对“三公”经费执行的监督。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57万元,占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4万元,占5%。具体情况如下:(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57万元,完成预算96.6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6.79万元,增长117.55%,主要原因是新增加8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运维费增加。
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57万元。主要用于防火相关和日常森林执法公务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4万元,完成预算25.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55万元,增长650.29%。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活动增加,具体内容包括:防灭火调研公务接待0.2万元,古树名木现场核查、森防站检查东区植物防疫、市林业局资金稽查等公务接待0.44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人次128人(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6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防灭火调研公务接待0.2万元,古树名木现场核查、森防站检查东区植物防疫、市林业局资金稽查等0.44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29.85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胡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29.8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123.33万元。其中: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23.3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东区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45万元,比2020年增加14.73万元,增长51.2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和车辆使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东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9.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4.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5万元,主要用于林政资源管理、防火防灾工作、林业执法工作的办公设备采购以及防火车辆的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9.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9.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东区林业局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林业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经费、森林防火期季节性用工人员经费、城市景观绿化管护经费、森林防火专项补助、护林防火设备设施经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东区公益林数据库更新调查设计费、办理林业行政案件鉴定等经费、林政资源管理、街道绩效考核费(绿地管护)、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费,枯死树木处理经费、东区年度林地变更调查设计费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林业局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总体来看,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了2021年工作任务及单位承担的其他相关工作。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4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整体完成情况较好。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护林防火设施设备经费”“森林防火期季节性用工人员经费”“鉴定经费” “义务植树经费(森林培育经费)”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经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东区护林防火设施设备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万元,执行数为13.16万元,完成预算的87.73%。通过项目实施,确保东区森林防火工作正常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该项目推进进度一致,但是由于乙方开票较晚导致项目资金未能使用。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项目推进进度,争取项目资金按时支付。
(2)森林防火期季节性用工人员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28万元,执行数为12.16万元,完成预算的99.02%。通过该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年能按时发放劳务费,确保森林防火工作正常开展。
(3)行政案件鉴定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3.35万元,完成预算的67%。通过该项目实施,林业行政案件查处率达100%,结案率达95%以上,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资金支付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争取项目资金按时支付。
(4)义务植树经费(森林培育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5万元,执行数为5.3万元,完成预算的39.26%。通过该项目实施,保障“6.29”植树活动的正常开展,对创森成骨巩固及大规模绿化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保证。发现的主要问题:该实施进度正常,但是项目资金未能及时使用。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项目推进进度,争取项目资金按时支付。
(5)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万元,执行数为2.55万元,完成预算的64%。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植物检疫执法工作的开展,对东区辖区有害生物预测预报进行了提前预警。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资金支付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争取项目资金按时支付。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林业局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林业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护林防火设施设备经费”“森林防火期季节性用工人员经费”“鉴定经费” “义务植树经费(森林培育经费)”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经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 开展了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款)04(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款)06(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1(款)01(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1(款)03(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 城乡社区支出(类)08(款)03(项):指反映城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15. 农林水支出(类)02(款)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 农林水支出(类)02(款)04(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7. 农林水支出(类)02(款)05(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8. 农林水支出(类)02(款)07(项):指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9. 农林水支出(类)02(款)08(项):指反映对森林资源的数量、质量、空间分布及其利用状况进行定期定位的观测分析和评价方面的支出。
20. 农林水支出(类)02(款)09(项):指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 农林水支出(类)02(款)10(项):指反映除国家公园外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调查、规划、监督、管护、能力提升、生态补偿、生态保护和修复、科研、宣传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2. 农林水支出(类)02(款)13(项):指反映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3. 农林水支出(类)02(款)34(项):指反映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24. 农林水支出(类)02(款)99(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25. 住房保障支出(类)02(款)01(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东区林业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机构组成。
根据“三定”方案及编办文件核定我局内设机构3个,即:综合股、资源股、防火股。实有下属事业单位2个,即:东区绿化工作服务中心(股级)、东区林业执法稽查队(股级)。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全区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完善林业政策和管理制度。拟订全区林业发展及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规划的实施完成情况。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绿化和造林工作。拟订全区绿化和造林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监督检查各项造林绿化项目、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编制我区森林城市建设规划和方案,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规划、方案的实施,统筹规划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负责全区种苗管理。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和区退耕还林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3)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管理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组织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指导监督林地和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及权限范围内的临时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批工作;加强对林区的森林资源管理。承担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林地荒漠化防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及其标准和规定。
(5)宣传贯彻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国家、省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初审工作。
(6)承担推进全区林业改革,依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和政策,拟订全区重大林业改革的相关实施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推进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7)监督检查全区各产业对森林、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及其产业标准,拟订全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化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全区林业综合开发。
(8)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区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和林业执法体系建设;协调森林公安工作。
(9)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林业经济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贯彻执行林业及其生态建设补偿制度。提出区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国家、省、市、区级林业专项资金,负责全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区财政资金的安排意见,编制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产业发展、重点工程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
(10)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生态文化建设。
(11)承担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行政编制5名,参公编制5名。事业编制14名。2021年年末在职人员21人(公务员4人、参公人员5人、事业人员13人),退休人员8人。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总收入2630.46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3.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9.8476万元,,其他收入0.549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36.1359万)。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总支出2071.2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5.102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413.651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3.4514万元),项目支出1614.596万元。
基本支出475.102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413.651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3.4514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数15.56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总支出13.20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387万元,公务接待费0.6415万元。
项目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2021年城市绿化管护经费预算收入339.38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支付189.1万元,由于财政资金紧张,剩余资150.28金已财返在2022年支付。
2021年全民义务植树经费预算收入13.5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支付5.3万元。
2021年森林防火期季节性用工人员经费预算收入12.28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支付12.16万元。
2021年森林防灭火宣传预算收入1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支付9.75万元。
2021年护林防火设施设备经费预算收入1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支付13.16万元。
2021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经费预算收入4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支付2.55万元。
2021年东区公益林数据库更新调查设计经费预算收入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支付5万元。
2021年办理林业行政案件鉴定等经费预算收入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支付1.49万元。
2021年林政资源管理经费预算收入19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支付15.34万元。
2021年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枯死树木处理经费预算收入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支付0.81万元。
2021年东区年度林地变更调查设计经费预算收入8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支付,由于财政资金紧张,该资金在2022年支付。
2021年街道绩效考核费(绿地管护)预算收入53.6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支付。
2021年四川省第一次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区预算经费128.27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支付25万元。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保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等日常公用经费;防火资金资金专项用于森林防火宣传、扑灭火队伍慰问、森林防火督查检查;林业生态管理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林地状况监测更新,林地状况监测更新,更新后形成一套数据库;绿化管护经费主要用于管护炳二、三区面积约103521平方米,含人才公寓前集中绿地内公厕及附属设施管护,马侃森林管护等。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认真编制年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相关管理规定合理使用资金,提高林业职工生态文明意识、保护好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平衡、及时高效完成林业重点工作,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为林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对服务对象问卷调查满意度达到年初预定绩效目标,调查结果达到满意及以上。
上级专项(目标)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下发天保工程区森林管护费5.5万元,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28.66万元,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58.35万元,退耕还生态林抚育金9.74万。到位资金合计102.2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经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将所有资金兑现到个人账户。
(2)2021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干旱河谷生态综合治理)资金。该资金用于干旱河谷生态综合治理不低于1000亩。到位资金4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支付。
(3)2021年省级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防火/地方专业扑火队伍装备建设)。专项资金用于购买用于为两支队伍采购8辆森林草原防灭火车辆,其中指挥车1辆,运兵车3辆,工具车3台、水罐车1台。到位资金172.44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支付170.76万元。
(二)结果应用情况。
(1)2021年我单位较好的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日常管理工作均按照我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获得了社会公众的好评。
(2)项目所有开支均按照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的使用严格把关,整个项目的运行完全按照我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违法的问题。
(3)项目绩效目标整体完成较好,已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值,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项目实施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社会公众的满意度及可持续影响力良好。
(三)自评质量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按照预算批复规范和从严控制预算执行,不随意调整和变更。严格财务资金审批程序,原则上无预算不追加,无预算不采购。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各项政策,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一般性支出。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经我单位认真自评,按照区级部门预算编制相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数据支出核算、项目核算报送工作。预算编制准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按规定及时分配中央、省级、市级、区级资金专项拨付,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行政运行经费与上年相比明显下降,没有产生债务。按要求及时公开预算、决算、绩效等信息。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上报单位资产报表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在本年度内未出现廉政风险。
(二)存在问题。
区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支出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主要因为财政资金紧张,存在一些资金未审核,盘活在2022年进行支付。
(三)改进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要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部门重点工作等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同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通过查找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附件2
2021年东区林业局护林防火设备设施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区林业局承担全区森林草原防火职能,2021年护林防火设备设施项目预算经费共计150000元。主要用于确保森林防火工作正常开展。
2.2021年,用于车辆运行维护费、过路费、养路费、油料费、修理材料费、办公、业务、防火宣传、防火会务费,防火培训费以及防火期工作人员保险费、购买防火设施设备、装备维修维护等共计131591.74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本项目资金用于支付指挥车、运兵车等车辆保险、过路、养路费、油料费、修理材料费,防火办公、业务、防火宣传等工作经费,防火期工作人员保险费,购买扑火阻燃服、防火鞋、水箱、灭火机费用以及设备、装备维修维护费用。
2.本项目资金用于森林草原防火期开展护林防火工作,以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及时扑灭火情火灾,力争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3.本项目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组织情况。区林业局对本部门涉及的自评对象进行了分析讨论,确定了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
2.分析评价。项目自评小组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一针对资金到位、资金执行、财务管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客观全面的分析了该项资金使用的绩效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预算批复相关规定,该项目纳入部门年度预算,来源为区级财政资金,属日常专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本项目资金到位及时,已支付131591.74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进行支付。
本项目认真按照国家会计制度、法规要求,加强现金和支票管理,未发生“坐支”,各项开支均出具合法、规范、有效的原始发票或原始凭证,原始凭证由报销人、经办人签名,均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报销。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都纳入了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并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正确编制会计报表。出纳、会计各司其职,互相制约,出纳不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会计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一)项目完成情况。
车辆各项油料费、保险费、修理费均按照实际消费按时支出,防火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均已续保,作战服已按流程采购完成,制作了宣传单、警示牌、电视节目等森林防火宣传资料,各项护林防火设施正常运行,成本控制在年初预算内。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1年防火期未发生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切实保护了林区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完成了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生态效益指标,人民群众基本满意。
(一)评价结论。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财经要求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约束机制及监督机制,依法、有效地利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分配人、财、物,完成了部门职能目标,实现了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支出绩效。
(二)存在的问题。
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仍需提高,需加强对财务业务知识的培训。
(三)相关建议。
建议加强资金管理,严格实行报账制,按项目进度及时支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021年东区林业局森林防火期季节性用工人员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区林业局承担全区森林草原防火职能,为保障防火工作正常开展,需要聘请相关人员开展防火工作,2021年森林防火季节性用工人员项目预算经费122800元,主要用于按时发放劳务费,确保森林防火工作正常开展,减少森林火灾发生。
2.2021年森林防火期季节性用工人员经费用于聘请防火值班人员、巡山护林人员以及大黑山瞭望人员共计支出121600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聘请防火值班人员两人,在防火期24小时值班,聘请巡山人员在重点林区巡护,及时发现并上报火情,聘请大黑山瞭望人员,监测大黑山区域火情信息。
2.通过聘请值班人员在防火期24小时值班值守、大黑山瞭望人员和巡山人员,及时发现火情信息,做好记录及转报报告相关领导及部门等工作,提高火情发现、处置效率,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减少经济损失。
3.本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组织情况。区林业局对本部门涉及的自评对象进行了分析讨论,确定了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
2.分析评价。项目自评小组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一针对资金到位、资金执行、财务管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客观全面的分析了该项资金使用的绩效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预算批复相关规定,该项目纳入部门年度预算,来源为区级财政资金,属日常专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本项目资金到位及时,已支付121600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进行支付。
本项目认真按照国家会计制度、法规要求,加强现金和支票管理,未发生“坐支”,各项开支均出具合法、规范、有效的原始发票或原始凭证,原始凭证由报销人、经办人签名,均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报销。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都纳入了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并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正确编制会计报表。出纳、会计各司其职,互相制约,出纳不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会计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一)项目完成情况。
值班人员、巡山护林人员和大黑山瞭望人员均按相关要求聘请并正常开展防火工作,相关费用严格按要求正常发放,成本控制在年初预算内。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1年防火期未发生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切实保护了林区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完成了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生态效益指标,人民群众基本满意。
(一)评价结论。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财经要求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约束机制及监督机制,依法、有效地利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分配人、财、物,完成了部门职能目标,实现了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支出绩效。
(二)存在的问题。
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仍需提高,需加强对财务业务知识的培训。
(三)相关建议。
建议加强资金管理,严格实行报账制,按项目进度及时支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021年东区林业局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为东区林业局。为保护辖区森林资源安全,防止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入侵和传播扩散,按照上级要求重点开展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东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由东区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按当年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确定项目和资金,日常工作按预算计划开展。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资金管理按全区统一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使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对辖区松林地进行全覆盖监测;加强松木及其制品的监管;开展森林病虫害越冬代调查、松材线虫病春秋两季的普查工作;开森林病虫害展预测预报工作等。
2.开展森林病虫害越冬代调查、松材线虫病春秋两季的普查工工作经费:5000元;2.监测人工费5000元;3.培训费6000元;4.药械费10000万;5.宣传资料费:1000元;6.检疫执法检查经费5000元;7.和产地检疫和复检经费:4000元;8.病死松树处置人工费:4000元。
3.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组织情况。区林业局对本部门涉及的自评对象进行了分析讨论,确定了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
2.分析评价。项目自评小组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一针对资金到位、资金执行、财务管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客观全面的分析了该项资金使用的绩效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项目资金申报数为4万元,东区财政批复项目资金4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按2021年预算批复相关规定,该项目为区级财政资金,属日常专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
2.资金到位。截至目前该项目资金到位及时,已实现全部支付。
3.资金使用。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进行支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1.执行管理情况。认真按照国家会计制度、法规要求,加强现金和支票管理,不得“坐支”,各项开支均需出具合法、规范、有效的原始发票或原始凭证,严禁“白条”报销,原始凭证必须由报销人、经办人签名,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报销。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都纳入了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并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正确编制会计报表。出纳、会计各司其职,互相制约,出纳不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会计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对违反财务制度和违反财务纪律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对违反财务制度和无特殊理由并未经领导批准的超标准支出,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各类支出按规定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4.决算编制情况。严格按照决算编制要求执行,做到收入明确,支出清晰,使决算报表能真实、详细反映本单位一年的财务状况,同时按时完成决算报表编报工作。
5.支出绩效情况。严格按照批复支出的经费项目使用,并根据财政拨款额度开展。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年初计划开展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辖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由东区林业局主管,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责任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东区林业局对森林经管单位和个人开展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进行监管,上级对本级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一)项目完成情况
已按时间节点完成越冬代调查、松材线虫病春季普查、年初和半年森林病虫害监测报告、松墨天牛诱捕、植物检疫执法检查。十月份完成松材线虫秋季普查工作;年底完成本年度其他病虫害防控工作任务。
(二)项目效益情况
为保护辖区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森林城市知名度、保护生态系统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起到积极作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财经要求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约束机制及监督机制,依法、有效地利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分配人、财、物,完成了部门职能目标,实现了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支出绩效。
(二)存在的问题。
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仍需提高,需加强对财务业务知识的培训。
(三)相关建议。
为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建议各级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处理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保证项目建设按期推进。加强资金管理,严格实行报账制,按项目进度及时支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021年东区林业局义务植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区林业局承担“6.29”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实施职能,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提高辖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思,综合考虑气候、雨水等问题,于每年6月29日举办义务植树活动。
2.2021年义务植树活动费用合计53000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有效改善活动种植区域生态脆弱环境现状,提高植树区域的水土蓄养能力,改善辖区气候,提高辖区群众生态保护意识,提升群众对参与生态治理的积极性。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组织情况。区林业局对本部门涉及的自评对象进行了分析讨论,确定了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
2.分析评价。项目自评小组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一针对资金到位、资金执行、财务管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客观全面的分析了该项资金使用的绩效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预算批复相关规定,该项目纳入部门年度预算,来源为区级财政资金,属日常专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截至目前,本项目资金到位及时,已支付53000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本项目认真按照国家会计制度、法规要求,加强现金和支票管理,未发生“坐支”,各项开支均出具合法、规范、有效的原始发票或原始凭证,原始凭证由报销人、经办人签名,均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报销。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都纳入了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并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正确编制会计报表。出纳、会计各司其职,互相制约,出纳不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会计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一)项目完成情况。
结合建党100周边庆祝活动,顺利举办2021年攀枝花市东区“6.29”义务植树活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参与活动。各机关、辖区各基层党组织党员代表200余人参加活动,辖区群众对参与义务植树活动热情高涨,极力支持义务植树活动开展。
(二)项目效益情况。
本项目为公益项目,无直接经济效益。
(一)评价结论。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财经要求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约束机制及监督机制,依法、有效地利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分配人、财、物,完成了部门职能目标,实现了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支出绩效。
(二)存在的问题。
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仍需提高,需加强对财务业务知识的培训。
(三)相关建议。
建议加强资金管理,严格实行报账制,按项目进度及时支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021年东区林业局办理林业行政案件鉴定等费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为东区林业局。为保护辖区森林资源安全,严厉打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林业行政执法相关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按当年林业行政案件发生情况确定项目和资金,日常工作按预算计划开展。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资金管理按全区统一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使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包括行政检查、鉴定、调查、取证等工作,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林业行政案件查处率达100%,结案率达95%以上。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2.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中产生的执法检查、鉴定、调查费用2万元;聘请专业技术机构勘验费3万元。
3.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组织情况。区林业局对本部门涉及的自评对象进行了分析讨论,确定了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
2.分析评价。项目自评小组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一针对资金到位、资金执行、财务管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客观全面的分析了该项资金使用的绩效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项目资金申报数为27万元,东区财政批复项目资金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按2021年预算批复相关规定,该项目为区级财政资金,属日常专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
2.资金到位。截至目前该项目资金到位及时,已实现全部支付。
3.资金使用。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进行支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1.执行管理情况。认真按照国家会计制度、法规要求,加强现金和支票管理,不得“坐支”,各项开支均需出具合法、规范、有效的原始发票或原始凭证,严禁“白条”报销,原始凭证必须由报销人、经办人签名,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报销。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都纳入了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并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正确编制会计报表。出纳、会计各司其职,互相制约,出纳不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会计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对违反财务制度和违反财务纪律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对违反财务制度和无特殊理由并未经领导批准的超标准支出,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各类支出按规定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4.决算编制情况。严格按照决算编制要求执行,做到收入明确,支出清晰,使决算报表能真实、详细反映本单位一年的财务状况,同时按时完成决算报表编报工作。
5.支出绩效情况。严格按照批复支出的经费项目使用,并根据财政拨款额度开展。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辖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由东区林业局主办,主要负责辖区林业行政案件的办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东区林业局内部对林业行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同时也接受同级法治部门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一)项目完成情况
本年度林业行政案件办结率为95%以上。
(三)项目效益情况
为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保护辖区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起到积极作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财经要求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约束机制及监督机制,依法、有效地利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分配人、财、物,完成了部门职能目标,实现了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支出绩效。
(二)存在的问题。
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仍需提高,需加强对财务业务知识的培训。
(三)相关建议。
为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建议各级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处理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保证项目建设按期推进。加强资金管理,严格实行报账制,按项目进度及时支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
攀枝花市东区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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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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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护林防火设备设施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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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部门 |
|
实施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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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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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资金总额 |
15 |
15 |
13.16 |
10 |
87.73% |
8.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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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
|
|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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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资金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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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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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于支付车辆保险、过路、养路费、油料费、修理材料费、办公、业务、防火宣传等工作经费,以及防火相关设备设施维修维护等。 |
实际使用资金13.16万元,有效保障了森林防火工作正常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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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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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车辆运行维护费、过路费、养路费、油料费、修理材料费、办公、业务、防火宣传、防火会务费,防火培训费等工作经费。 |
指挥车1台,林业巡山执法车1台,皮卡一辆。车辆油料费、修理费;印刷森林防火宣传资料及宣传的相关费用;防火股办公费。 |
完成 |
4 |
4 |
|
|||||||||||
|
指标2:防火期工作人员保险费。 |
购买15名工作人员保险。 |
完成 |
4 |
4 |
|
|||||||||||||
|
指标3:购买扑火阻燃服、防火鞋、水箱、灭火机费用以及设备、装备维修维护。 |
扑火阻燃服15套,防火鞋15双,防火头盔15个,防火手套15双,防火应急物资。 |
完成 |
2 |
2 |
|
|||||||||||||
|
质量指标 |
指标1:车辆运行维护,业务工作开展 |
确保车辆正常运行,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
完成 |
8 |
8 |
|
||||||||||||
|
指标2:人员意外保险 |
确保工作人员人身意外保险不脱保。 |
完成 |
6 |
6 |
|
|||||||||||||
|
指标3:设施设备运行维护 |
确保设施设备准备充分,能正常使用。 |
完成 |
6 |
6 |
|
|||||||||||||
|
时效指标 |
指标1:按防火期工作安排 |
2021年1-6月 |
完成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指标1:指挥车、运兵车保险、过路、养路费、油料费、修理材料费、办公、业务、防火宣传等工作经费。 |
油料费10000元、修理费10000元;印刷森林防火宣传资料及宣传的相关费用10000元;办公费用5000元;会务费10000元,培训15000元。 |
完成 |
4 |
4 |
|
||||||||||||
|
指标2:防火期工作人员保险费。 |
购买15名工作人员保险,每人预计3000元,共计全年45000元。 |
完成 |
3 |
3 |
|
|||||||||||||
|
指标3:购买扑火阻燃服、防火鞋、水箱、灭火机费用以及设备、装备维修维护。 |
扑火阻燃服、防火鞋、防火头盔、防火手套等每套1000元,共计15000元。防火应急物资30000元 |
完成 |
3 |
3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1:减少森林火灾发生 |
减少国家及个人财产经济损失 |
完成 |
5 |
5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1:1:防止水土流失美化社会环境 |
减少森林火灾对人类的危害 |
完成 |
5 |
5 |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指标1:减少森林火灾发生 |
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 |
完成 |
15 |
15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提高预防森林火灾能力 |
降低森林火灾发生次数,减少经济损失 |
完成 |
5 |
5 |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群众支持、满意度 |
基本满意以上 |
基本满意 |
10 |
10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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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分 |
100 |
98.77 |
|
|||||||||||||||
|
攀枝花市东区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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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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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森林防火季节性用工人员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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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部门 |
|
实施单位 |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12.28 |
12.28 |
12.16 |
10 |
99.02%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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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
|
|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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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按时发放劳务费,确保森林防火工作正常开展。 |
能按时发放劳务费,确保森林防火工作正常开展,资金使用率达到9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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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聘请防火值班人员及巡山人员。 |
按实际情况聘请防火值班人员2名、巡山人员4-6人。 |
完成 |
5 |
5 |
|
|||||||||||
|
指标2:聘请大黑山瞭望人员。 |
按实际情况大黑山瞭望人员1人 |
完成 |
5 |
5 |
|
|||||||||||||
|
质量指标 |
指标1:按时保障人员劳务费用的发放。 |
聘请防火值班人员、巡山人员按时按点进行巡护,及时掌握第一手火情信息。 |
完成 |
5 |
5 |
|
||||||||||||
|
指标2:按时保障大黑山瞭望人员生活补贴费的发放。 |
聘请大黑山瞭望人员,及时掌握大黑山火情信息。 |
完成 |
5 |
5 |
|
|||||||||||||
|
时效指标 |
指标1:按月发放 |
2021年1-12月 |
完成 |
10 |
10 |
|
||||||||||||
|
指标2:按年发放 |
2021年7、8月发放1-6月生活补贴 |
完成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指标1:人员劳务补助 |
每人每月1500——3000之间,全年控制在119800元。 |
完成 |
5 |
5 |
|
||||||||||||
|
指标2:生活补贴 |
大黑山瞭望人员一年3000元。 |
完成 |
5 |
5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指标1:减少森林火灾发生 |
减少国家及个人财产经济损失 |
完成 |
10 |
10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1:防止水土流失美化社会环境 |
减少森林火灾对人类的危害 |
完成 |
10 |
10 |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指标1: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
有效降低森林火灾损失 |
完成 |
5 |
5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提高预防森林火灾能力 |
降低森林火灾发生次数,减少经济损失 |
完成 |
5 |
5 |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社会满意度 |
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基本满意及以上 |
完成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99.9 |
|
|||||||||||||||
第五部分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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