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12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 阅读次数:
2021年部门预算(含预算绩效目标和政府采购预算)经东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3
一、主要职责…………………………………………………..3
二、基本情况…………………………………………………..4
三、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4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7
四、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7
(一)收支预算情况………………………………………….......7
(二)支出预算情况………………………………………….......7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8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8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8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8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9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0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1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1
(一)机关运行经费……………………………………………..11
(二)政府采购情况………………………………………….......11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11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1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2
第四部分 附表………………………………………………….......12
一、部门收支总表……………………………………………12
二、部门收入总表……………………………………………12
三、部门支出总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1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12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12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12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1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12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12
十一、政府性基金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12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12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完善林业政策和管理制度。拟订全区林业发展及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规划的实施完成情况。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绿化和造林工作。拟订全区绿化和造林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监督检查各项造林绿化项目、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编制我区森林城市建设规划和方案,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规划、方案的实施,统筹规划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负责全区种苗管理。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和区退耕还林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3.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管理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组织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指导监督林地和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及权限范围内的临时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批工作;加强对林区的森林资源管理。承担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林地荒漠化防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及其标准和规定。
5.宣传贯彻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国家、省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初审工作。
6.承担推进全区林业改革,依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和政策,拟订全区重大林业改革的相关实施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推进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7.监督检查全区各产业对森林、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及其产业标准,拟订全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全区林业综合开发。
8.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区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和林业执法体系建设;协调森林公安工作。
9.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林业经济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贯彻执行林业及其生态建设补偿制度。提出区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国家、省、市、区级林业专项资金,负责全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区财政资金的安排意见,编制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产业发展、重点工程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
10.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生态文化建设。
11.承担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三定”方案核定我局内设机构2个,即:综合股、资源股。行政编制3名。实有下属事业单位2个,即:东区绿化工作服务中心(股级)、东区林业执法稽查队(股级)。事业编制15名,其中绿化工作服务中心8名,现有在职人数为8名;东区林业执法稽查队5名,现有在职人员5名。东区林业局共有43名退休人员,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其中东区绿化工作服务中心2辆,执法稽查队(参公单位)1辆。
三、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1.造林绿化工作。一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炳四区生态功能区植被恢复工程,力争下半年动工。完成马坎森林公园提升改造工程和2020年华山村植被恢复项目。二是全面开展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力争完成全部外业调查工作,加快开展内业工作。
2.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力度。一是持续实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加大72213亩森林管护力度(其中国有林9646亩,集体国家级公益林43667亩,集体所有天然商品林18900亩),强力实施禁止采伐行为。将18900亩集体和个人所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足额兑现到位。二是持续推进毁林开垦整治专项行动。积极与森林公安机关强化林区巡查监管,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三是持续开展公益诉讼。进一步强化两法衔接,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涉林公益诉讼工作,督促违法者履行义务。四是全力完成“双增长”目标任务。围绕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措施,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森林防火工作。一是督促银江镇做好烧铲防火隔离带工作。二是落实监护责任,强化火源管理。银江镇各村社和街道各社区强化了对智障人员和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要求各监护人加强监管,同时,各村社的坟山坟地,都落实专人进行看管,一旦发现有人上坟烧纸、烧香,就及时进行劝阻。三是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增强防患意识。四是加大巡逻力度,在“春节”、“五一节”、“端午节”等重要节假日,区林业局加强巡逻、守候,严格控制火种入山。五是按照“打防结合,以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森林资源保护方针,开展打击野外违法用火专项行动,对非法野外用火行为形成高压态势,预防纵火、失火行为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4.林业产业发展。做好项目储备和包装,积极争取上级资金,通过招商引资等多种方式发展林业产业,积极推进花卉苗木基地等林业产业项目建设。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4733250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50255元,主要原因为政府性基金收入增长3929800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2021年收入预算866305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33250元,占55%。政府性基金收入3929800元,占45%。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2021年支出预算8663050元。其中:基本支出3785450元,占44%;项目支出4877600元,占56%。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733250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650255元,原因是人员减少,政府性基金收入较2020年增加747400元。原因是2021年项目有所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3325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448.00元,卫生健康支出182184.00元,农林水支出4096826.00元,住房保障支出243792.00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33250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650255元,主要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448.00元,占4%;卫生健康支出182184.00元,占4%;农林水支出4096826.00万,占87%;住房保障支出243792.00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支出(213类)林业和草原(02款)行政运行(01项)1006755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的工资福利、绩效目标奖励和履行行政职能所需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农林水支出(213类)林业和草原(02款)事业机构(04项)1151041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工资福利、绩效目标奖励和履行行政职能所需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农林水支出(213类)林业和草原(02款)森林培育(05项)13.5元,主要用于义务植树活动,创森成果巩固及大规模绿化全区工作等支出;农林水支出(213类)林业和草原(02款)森林资源管理(07项)19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调查东区“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及东区森林经营及林地边远划定等支出;农林水支出(213类)林业和草原(02款)执法与监督(13项)5元,主要用委托攀枝花市森林公安局受理行政案件办案工作经费,林政行政执法检查、鉴定、调查取证、勘验费等支出;农林水支出(213类)林业和草原(02款)信息管理(23项)13元,主要用于林地变更调查费用等支出;农林水支出(213类)林业和草原(02款)防灾减灾(34项)4元,主要用于野生动植物疫病灾害防控经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197916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66864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编制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68920万,主要用于缴纳事业编制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464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和离退休职工的医疗补助。 ;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117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森林消防事务(03款)森林消防应急救援(04项)1228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期季节性用工人员经费、应急队伍经费、护林防火设施设备经费等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30000元,主要用于名树保护。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85450元,其中:人员经费262865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115679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5101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2565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9451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451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没有安排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5650元,与2020年预算减少1350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1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不含城市越野车)2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9451元,较2020年预算增长34%。主要用于车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2021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1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不含城市越野车)2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3辆。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2021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3929800元。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以及下属东区林业执法稽查队(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东区绿化工作服务中心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166200元。增加了830400元,增加125%,原因是职工人数、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等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5800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东区林业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50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单位价值200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东区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整体支出、部门通用项目和专业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预算绩效目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指标、其他绩效指标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其中涉及当年财政拨款4733250元。
附件:1.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预算公开报表
2.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政府采购预算表
3.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预算绩效目标
4.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
2021年3月11日
1: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预算公开报表.xls 2:区林业局采购预算批复表.xls 3: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2021年绩效目标汇总表.XLS4:部门预算名词解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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