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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 三个圈层 发展规划

攀枝花市省级示范性幼儿园、义务教育 优质发展共同体领航学校、示范性普通高中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03-24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和体育局  阅读次数:

  为统筹推进我市区域优质教育中心建设,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升级基础教育名校品牌,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遴选管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共同体领航学校遴选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遴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此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福惠

  常务副组长:李刚

  成员:周天兵、田龙、彭格、姚荣祥、郭光恒

  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基教科、教科所、督导室、思政科人事科、计财科、体卫艺科、党办、安管科、电教技装中心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由何馨任办公室主任,吴芸杉、倪美玲任副主任,分别负责高中、义务教育、

  学前教育阶段省级示范学校(幼儿园)创建日常工作。 市级评估审定专家组,在市级专家库中抽选相关人员组建。

  二、明确创建目标任务

  

 

  (一)创建省级示范性幼儿园。

  加强学前教育管理,提高保教质量,到 2025 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 99%以上,在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幼儿人数占全市在园幼儿人数比例达到 87%以上,其中公办达到55%。争创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 20—30 所。2022 年争创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 10 所。

  (二)创建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共同体领航学校。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积极推进优质均衡发展,到 2025 年争创四川省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共同体领航学校 20—30 所。2022 年争创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共同体领航学校 10 所。

  (三)创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为全面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高质量发展,到 2025年,争创四川省引领性示范普通高中 3 所,四川省特色办学普通高中 4 所。2022 年争创引领性示范性普通高中、特色普通高中 3 所。

  三、制定创建策略

  全面创建,整体提高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办学质量和水平。以评促建,以评促管,在保证县(区)域内所有幼儿园、中小学均达到办学基本标准的前提下,推荐优秀学校(幼儿园)遴选省级示范学校(幼儿园)。积极创造条件,力争我市有更多学校创建成功。

  

 

  四、把握创建时间节点

  (一)学校自评申报。

  3 月 24 日前,学校要将创建方案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4 月 30 日前,辖区内学校对照遴选标准开展创建,查漏补缺,

  完善相关工作和材料,提交申报材料。

  (二)县(区)初审。

  5 月 10 日前,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对辖区内学校达标情况检查,组成专家组对申报学校进行初步审核,择优向市教育和体育局申报。

  (三)市级评估审定。

  5 月 27 日前,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专家组对县(区)推荐学校进行评估。

  (四)向教育厅申报。

  6 月 20 日前,对各县(区)申报学校按照专家组评估分值排序,择优向教育厅推荐上报。

  五、明确奖励政策

  (一)奖励资金。对成功创建成省级引领性示范性普通高中、特色普通高中的,一次性奖励 100 万元;成功创建成省级

  示范幼儿园、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共同体领航学校,一次性奖励50 万元。

  (二)年终督导考核特别加分。对成功创建成省级引领性示范性普通高中、特色普通高中的,当年年终督导评估考核加1.5 分;成功创建成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共同体领航学校的,当年年终督导评估考核创建成 1 所加 1 分;成功创建成省级示范幼儿园的,当年年终督导评估考核创建 1 所加 1 分。

       六、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要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把创建工作情况纳入学校督导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力争到 2025 年每个县(区)基础教育学校均成功创建 3 所以上。

  (二)加强经费保障。

  各县(区)、学校要整体思考,结合创建工作合理安排建设资金,按照检查验收标准完善相关设备设施,整体推进学校文化建设,补齐短板。保障创建工作中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人员保障。

  各县(区)、学校要明确创建负责人,抽调精干人员开展创建工作,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形成合力,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有效。

  (四)加强纪律要求。

  严明组织纪律,对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沟通联系,不擅自处理。创建中形成的资料、印证材料妥善保管,不擅自上网发布。

  (五)加强创建指导。

  

 

  市教育和体育局将积极与教育厅、创建工作先进地区和学校联系,聘请专家对创建工作和材料准备进行指导,提高创建工作质量。

  七、建立联系方式

  (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创建。

  联系人:倪美玲

  联系电话:0812-3334531

  (二)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共同体领航学校创建。

  联系人:吴芸杉

  联系电话:0812-3334531

  (三)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创建。

  联系人:何 馨

  联系电话:0812-3911089

  (四)材料报送。

  1.请各县(区)将本辖区创建方案(含创建计划、时间等内容)、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于 3 月 25 日前报市基础教育科,邮箱 pzhjyk@126.com。

        2.请各直属创建学校将创建方案、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于

  3 月 25 日前报市基础教育科,邮箱 pzhjyk@126.co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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