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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各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攀钢幼教中心: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指导意见》(川财教〔2014〕185 号文)和《攀枝花
市普惠性幼儿园申报管理办法》(攀教发〔2014〕17号)、《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局 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东区普惠性幼儿园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攀东教〔2015〕10号)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地域差异,办园规模,办园质量等因素,依据分片区、按比例布点,择优、分批、稳步推进的原则,东区教育局对全区提出普惠性幼儿园申请的幼儿园进行了评审,经公示无异后,认定东区供销社幼儿园、东区金太阳幼儿园、东区快乐成长幼儿园、东区小星星幼儿园华山分园、东区小灵童幼儿园、东区小太阳幼儿园、东区孙莉幼儿园、东区德艺婴幼儿园、东区骄子幼儿园为东区第二批普惠性幼儿园。
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局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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