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有关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全区各类学校开展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
(五)指导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提高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
(六)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基础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经费的筹集、拨付工作;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落实教育财政拨款、生均经费和教师工资与学生公用经费增长情况;指导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负责普通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完善贫困学生资助管理体系。
(八)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九)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十)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完善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加强学校电化教育和技术装备,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推动校舍档案和信息系统建设,促进校舍安全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二)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校出国留学人员和基础教育系统到东区的外籍教师、专家及留学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三)管理、指导东区大中专招生和自学考试工作。制定中小学校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及成果推广工作,管理、指导全区教育教学情报、统计资料及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各类学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校园示范点打造工作。
(十六)指导区级教育社团工作。
(十七)承担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
(十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教育局编制人数: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46人;实有数:公务员8人,参公人员2人,事业人员41人。退休人员24人。核定内设机构数6个。机动车辆编制数7辆,实有数1辆。
三、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抓实党风廉政建设,营造廉洁从政氛围
一是继续抓好2017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做好组织发展工作;继续抓好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三是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巩固“四风”整治成果,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四是突出监督与问责,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侵害学生及家长利益的案件。
(二)完成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提高群众评价满意度
一是加快推进成都外国语攀枝花学校新建、市十二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市十六中学操场沉降整改、市十九中小学教育集团小攀枝花外国语学校排洪隐患整改、市二十五中小学教育集团阳光外国语学校运动场改造及市十五中学室内篮球馆改造和男生公寓楼建设等项目,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二是创新教育投入模式,积极引进民间资金,大力发展民办教育。三是继续做好学前教育“三儿”资助、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学生资助工作。四是做好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理工作,确保在东区的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100%入学。五是按照《东区教育扶智工程实施细则》,继续落实城乡低收入群体家庭学生“教育扶智”工程资助政策。
(三)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教育竞争力
一是落实《关于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十条措施(试行)》要求,制定《攀枝花市东区关于加强“十三五”期间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建设。二是完善《攀枝花市东区有突出贡献校长、有突出贡献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管理干部评选表彰办法》,表彰奖励有突出贡献的教育人才。三是加大力度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完善教师直选、招考、聘用制度,提高新入职教师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四是制定校长(书记)职级评审办法,对校长(书记)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五是加大对年青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力度,启用一批70后和80后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学校班子,改变年龄结构。同时,顺利完成区属学校校长、书记换届工作。六是完成中小学、幼儿园及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工作、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及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七是完成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和转正定级及病退、退休职工相关材料的申报工作。八是组织开展2017年教师节表彰等庆祝活动。
(四)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打造东区教育新高地
根据《攀枝花市东区“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要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力以赴抓好“十三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一是加快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创新管人、用人模式。2017年,将2016年下半年直选、公招、引进的教师全部纳入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同时,落实教师定期交流工作,确保教师交流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二是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启动学科课程改革,实施各学科模式体系,形成《东区各学科核心素养》。三是以省级《区域内学校“绿色教育评价”构建和实施》研究为载体,强力推进省级改革试点项目“实施‘绿色教育评价’,推进管办评分离”、完善绿色教育评价机制。四是以“四川省体育(艺术)区域整体推进示范县”试点工作为契机,深化艺体课堂教育和校本课程建设,开发艺体特色项目,创建2所“阳光体育示范校”和“艺术特色学校”。五是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东区教育城域网、区属校园校园网改造、班班通设备、计算机网络教室、教师电子备课室等教育信息化基础工程建设。六是继续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扎实推进创建“全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工作。七是加强教育集团建设,充分发挥品牌学校的辐射作用,缩短新学校的发展周期,加快江北片区学校的优质协调发展。
(五)加强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突破发展的薄弱环节
一是以德育校本课程建设和社会实践活动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完善“构建绿色德育、共育阳光少年”德育工作、课程、评价、特殊群体关爱等五大体系、全面提高德育工作实效。二是全面实施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工程,深入推进“一校一品”“一班一品”校园文化创建活动,呈现校园优质硬件设施和儒雅的软实力资源相得益彰的良好局面。三是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体系,实施“三位一体”联动项目,成立东区家庭教育学校,创建2所家庭教育示范校。四是继续巩固义务教育成果,制定《东区区属学校2017年优质生源稳控工作方案》,确保2016-2017学年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荣获市教体局优胜一等奖。五是加快高中教育发展,探索“初高中六年贯通式”联合办学模式,突破招生瓶颈,大力提升高中办学质量。确保2017年普通高考本科上线人数完成市下达的任务,力争实现奋斗目标。六是在学前教育方面,要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引进高品质、品牌的教育集团入驻东区,努力提升学前教育发展水平;同时加大投入,加快普惠型幼儿园建设力度,力争进入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的人数占辖区内在园幼儿人数比例达到国家标准。七是积极推进区属学校校本课程建设,完成市一小学、市四小学、市二十五中小学教育集团校本课程建设试点学校验收工作。
(六)强化校园安全建设,构建确保学生平安健康成长
一是切实建立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责任体系,分别与学校、股室签订《安全责任书》,指导民办管理中心与民办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二是扎实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校车专项治理、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及火灾隐患治理等活动。三是完善四川省隐患排查整治信息系统,继续开展学校安全日检、周检、月检活动。四是持续开展爱国卫生、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和食品安全工作,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教育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390.9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390.9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390.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3.7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1.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2.12万元,项目支出1503.38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其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学校后勤保障中心、教育科学研究室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基础教育股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教育支出2187.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教育优秀人才奖励经费、区属学校校园协警专项经费、各类招生考试经费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以及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等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61.47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16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00万元,较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0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86.33%,主要原因是未实行车改的攀枝花市东区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保留1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2017年将新购0辆车,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1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