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5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 阅读次数:
关于大河东区段河湖健康评价结果的公告
依据《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河流(湖库)健康评价工作的通知》(川河长制办函〔2021〕5号),我区已完成攀枝花市大河(东区段)河流健康评价工作,结果公示如下:
根据大河(东区段)评价结果,该河段为自然河流,“物理结构”层赋分为95.5分,“水文水资源”层赋分为55分,“水质”层赋分为64分,“生物”层赋分为80分,“河湖管理与社会服务功能”层赋分为90.25分,整体状态表现为健康,评价河段综合赋分为76.39分。具体表现为物理结构准则层中河岸稳定性指标较稳定,河岸带植被覆盖率较高,河岸带人工干扰较少,处于基本稳定状态,水文水资源准则层中经济社会活动对水量影响较小,生态用水满足程度较高,水质准则层中水体整洁程度较好,水质一般,这可能受到上游河流流入影响。水质变化趋势显示大河(东区段)河流水质虽总体一般但有逐年向好的趋势,生物准则层中外来水生动植物极少,鱼类保有指数一般,河湖管理及社会服务功能准则层中,全河段防洪工程措施较好,公众满意度较高,开发利用程度与规划符合性较符合。
针对大河(东区段)水质较差的问题,后续应继续加强大河城市河段河道治理,保证水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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