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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 发展规划

关于开展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1-08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交通和农业水务局  阅读次数:

  

 

  

 

  

 

  

 

  

  

 

  

攀东交通农水〔2017177

  

 

  

 

  
 

  

攀枝花市东区交通和农业水务局

  

关于开展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申报

  

认定工作的通知

  

 

  

为积极引导和扶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7]604号)、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7]628号)文件要求,结合近年来东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实际开展情况,按照自愿申报、立足本地、择优认定、信息透明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培训机构认定工作,经研究决定对攀枝花市东区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进行申报认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1、培训目标。根据东区主导产业发展现状,选择芒果产业生产经营型人才培育作为2017年度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专业,培训人数共计20人。培育对象主要是规模种植大户,力争通过示范带动作用,探索形成教育培养、认定管理、政策扶持等互相衔接配套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造就一支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2、培训内容设置。按照因人制宜、按需培训、分类指导的思路,以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为目标,围绕产前产中和产后农事关键环节,科学设置教学培训内容,重点围绕拓展农民创业能力、优良新品种培育、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等进行知识培训,生产经营型培训教学时间累计不少于10天。

  

3、实训基地确定。结合我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情况及新农村示范片建设情况,按规定具体确定实训基地为攀枝花市东区银江镇弄弄沟村芒果种植基地。

  

二、补助资金使用

  

根据《关于做好四川省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7]628号)文件要求,我区6.65万元补助资金使用方案如下:

  

 1、补助范围:主要用于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聘请专家、组建教师团队,推广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生产资料发放、后续跟踪服务、档案建立等方面。

  

 2、补助标准:芒果生产经营型技术培训,培训类别为生产经营型人才,补助标准3325/人,培训20人。

  

三、认定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银行账户的培训机构(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除外),且无不良记录。

  

2、具备较强的农民组织能力和农民培训经验。

  

3、具备稳定的培训教师队伍、相应的教学实训条件和必要的食宿条件。

  

4、自愿在农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5、国家级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必须有固定的教学设施和实训场所、有专兼职教师、有专职工作人员。

  

四、申报材料

  

1、培训机构书面申请。

  

2、培训基地认定申报表(详见附件)。

  

3、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材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银行账号。

  

5、专业教师聘任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五、认定程序

  

东区交通和农业水务局组织专家组评审,进行实地考查、初评,择优认定,对认定的培训机构向社会公示3天。

  

六、认定办法

  

根据专家评议结果,取第一名作为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

  

七、报名时间

  

2017117日上午9:00—1110日下午17: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八、受理部门

  

攀枝花市东区交通和农业水务局农业股(攀枝花市东区文化馆二楼)

  

九、联系方式:0812——2227515    

  

十、联系人:先生

  

 

  

附件:1、攀枝花市东区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认定

  

申报表

  

         2、攀枝花市东区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认定

  

报名资料审查清单

  

 

  

 

  

 

  

       攀枝花市东区交通和农业水务局

  

        2017112

  

 

  

 

  

 

  

附件1

  

攀枝花市东区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认定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

  

发证机关:

  

单位所在地:

  

年培训能力:

  

成立时间:

  

机构代码证编号:

  

基本情况:

  

专职教师  人,其中:高级职称  人、中级职称  人、初级职称  人。

  

兼职教师  人,其中:高级职称  人、中级职称  人、初级职称  人。

  

培训场所:总面积    平方米,教室    间、面积    平方米,住宿能力    床位。

  

培训专业情况(主要指培训专业名称、能力):

  

 

  

 

  

 

  

 

  

实习基地具体名称、数量及面积情况:

  

 

  

 

  

教学主要设施设备名称及数量:

  

 

  

 

  

单位申报意见:

  

 

  

                                            

  

评审意见:

  

                              

  

附件:攀枝花市东区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认定申报表和报名资料审查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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