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9-12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交通和农业水务局 阅读次数:
因我局无大货车噪声扰民管理权,就此专门走访了市交警二大队,他们的答复是:
(一)天津路禁止大货车通行。确需通行的大货车,必须有相关部门出具的通行意见且在交警二大队办理通行证才能通过天津路。
(二)按照《集中整治交通噪声污染实施方案》的要求,交警二大队将加大对使用喇叭唤人、持续鸣笛等恶意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完善禁令标志,增设提示牌,切实减少大货车噪声扰民。
(三)加大对大货车驾驶员的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驾驶员养成在居民区附近车辆减慢行驶速度、少用刹车、少鸣喇叭的良好驾驶习惯,减少大货车噪声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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