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8-06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交通和农业水务局 阅读次数:
攀东交通农水〔2017〕118号
攀枝花市东区交通和农业水务局
关于东区法院家属楼汽修厂噪音、大气污染扰民办理情况的结案报告
区环督办:
区网电环督字(2017)50号信访处理笺我局已收悉。区交通和农业水务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交由局东区运管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事项当事人基本情况
举报人所留联系方式不准确,无法核实当事人基本情况。信访处理笺中载明的三个当事人蒋毅、颜孝、毛启君均不是信访投诉人,其中蒋毅为东区法院院长,颜孝和毛启君为双双汽修厂的负责人。
二、反映事项及诉求
举报人杨树龙投诉反映:他们是居住在炳草岗滨江大道中段45栋东区法院家属楼的居民,是东区法院的干警及退休人员。底楼双双军汽车修理厂噪声污染、空气污染、环境污染和火灾爆炸危险恶劣情况,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威胁到他们的生命。多年来,他们多次口头或书面向东区法院反映过,没有得到解决。现要求给予解决。
三、调查处理情况
(一)修理厂调查。
1.2017年8月3日上午,调查组人员实地到炳草岗滨江大道东区法院家属楼及双双军汽修厂进行查看。经查,杨树龙反映的“双双军汽车修理厂噪声污染、空气污染、环境污染和火灾爆炸危险恶劣情况,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威胁到他们的生命”问题失实,案件中反映的双双军汽车修理厂位于东区法院两栋住宅楼的靠滨江大道一侧住宅楼底楼及围墙内院坝处,是一个二类资质的汽车修理厂,只修轿车,设有办公室、客户接待室、修理车间、烤漆房、洗车间(只洗维修车),打气泵置于密闭隔音屋内噪音较小。钣金作业时间8:30—12:00、15:00—18:00。维修车辆打磨、喷漆在烤漆房作业(调漆由油漆经营者调好送来,修理厂不调漆,不用香蕉水等稀释剂)。焊接用的乙炔瓶、氧气瓶存放达到了规定的5米距离以上。厂内环境卫生较好,但危废存放欠规范。
据修理厂反映:2014年2月接手修理厂后麻烦不断,有人从住宅楼上扔油漆瓶到院坝内溅得满地都是,多次用疑似枪支射击工具打办公房玻璃和客户汽车挡风玻璃(有照片和被射玻璃实物为证),向公安派出所报了案,查无果。
2.区法院介绍:滨江大道家属楼于2005年建成入住,共两栋家属楼,其中1号楼紧邻滨江大道,共九层,现有32户住户,底楼为该院干警共同集资修建的门面。2005年底,该门面租赁给马双军业主,开设汽车修理厂;2014年2月,原业主马双军将该修理厂转让给现业主毛启君,毛启君继续开设汽车修理厂至今。
(二)住户调查。
为真实了解住户情况,调查组请区法院于8月3日中午至8月4日12:00对修理厂楼上的住户进行了排查。
1.经认真细致排查,确认正式干警、退休人员、卖房受让者、租房者中,没有居民叫杨树龙的,家属楼居民也均不认识杨树龙,由于信访件落款人杨树龙未留具体地址和电话联系方式,法院几年一直未能找到杨树龙本人。
2.法院于8月3日制作了环境污染入户调查表,对汽车修理厂楼上32户居民开展了入户调查,收回调查表24份,在收回调查表中,有4户居民提出汽车修理厂对楼上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了影响,该影响主要集中在汽车修理喷漆过程中产生了一定异味。另外20户居民认为汽车修理厂对居住环境没有影响。调查表有受调查人亲笔签名,并留有联系方式,真实有效。
(三)处理情况
经过调查,调查组认为双双军汽修厂经营活动对楼上居民生活影响不大。对调查组指出的环保问题,该厂已于8月6日前整改完成,具体整改内容是:一是重新设置了废机油桶、机油格存放池,设立标识;二是设立了固体废物分类存放室;三是车辆喷漆是由专门的调漆机构配送,烤漆房加装了烤漆房活性炭环保箱,对废漆粉尘进行过滤净化处理,产生的废漆渣用收集桶单独进行收集;四是汽车喷漆湿磨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及其它废水,采取三级沉淀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五是清洗零件用的废汽油,密闭桶安全存放;六是购置一套低音打气泵置于隔音室内并承诺每日12:00—15:00、18:00—次日8:30不从事钣金和打气泵作业。
四、结案报告
群众投诉的炳草岗滨江大道中段45栋家属楼东区法院家属楼汽修厂噪音、大气污染扰民的问题,经我局与攀枝花市东区法院、攀枝花市东区环保局、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街道办事处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调查核实,该投诉事项已处理完毕。
特此报告
经办人:陈保丕 联系电话:13308143185
攀枝花市东区交通和农业水务局
2017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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