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3-28 来源:东区交通和农业水务局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东区交通和农业水务局
关于限期完善徐家沟排土场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措施的通知
攀枝花中钛矿业有限公司:
按照攀枝花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关于攀枝花中钛矿业有限公司徐家沟排土场扩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意见的函》(攀水保监函〔2017〕2号)提出的对你公司徐家沟排土场扩建工程的监测情况及下阶段工作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九条“水土保持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与维护,落实管护责任,保障其功能正常发挥。”之规定,为确保该项目及周边受影响区域2017年安全度汛,现就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要求。
一、徐家沟排土场上游排洪斜槽+竖井等一系列防洪排导工程损害较为严重,严重影响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要求你单位在4月底之前整改完毕并彻底消除隐患。
二、排土场堆土区域受山洪泥石流冲刷影响,堆土平台遭受严重破坏,极易造成水土流失,现要求你单位立即进行削坡、分级,并对渣体分台阶碾压密实。
三、徐家沟排土场拦渣坝已被冲毁,现要求你单位立即开展拦渣坝恢复工作,在4月底之前建设完毕,避免渣体流失造成严重水土流失。
四、抓紧完善徐家沟排土场左右两侧截洪沟及平台排水沟,减轻暴雨期间雨水对两侧边坡的冲刷。
请你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立即开展相关恢复、重建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务必确保汛期来临之前彻底建设完毕。若逾期未完成,我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攀枝花市东区交通和农业水务局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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