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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攀枝花市东区小沙坝河堤三期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时间:2011-06-13   阅读次数:

  关于攀枝花市东区小沙坝河堤三期工程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攀枝花市东区高创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攀枝花市东区小沙坝河堤三期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我局已收悉,经现场查验,组织相关专家评审,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攀枝花市东区银江镇沙坝村二社,主要建设内容为:河堤建设1550米,河堤工程顺金沙江右岸布置,结构为衡重式,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分三期完成,第一期650米,第二期400米、第三期500米。

  项目总占地面积1.65hm2,其中:第一期占地面积0.59hm2、第二期占地面积0.50hm2、第三期占地面积0.56hm2;直接影响区1.83hm2,其中:第一期直接影响区面积0.69hm2、第二期直接影响区面积0.54hm2、第三期直接影响区面积0.60hm2。

  项目总投资2924万元,其中:第一期988万元,第二期942万元米、第三期994万元;其中土建部分投资2834万元,其中:第一期958万元,第二期912万元米、第三期964万元。本方案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125.1万元,其中:第一期41.8万元,第二期41.6万元米、第三期41.7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15万元,其中:第一期5万元,第二期5万元米、第三期5万元。水土流失补偿费3.3万元,其中:第一期1.18万元,第二期1万元米、第三期1.12万元。

  项目建设总工期为24个月,其中:2011年11月-次年6月为第一期,2012年11月-次年6月为第二期,2013年11月-次年6月为第三期。

  二、编制依据充分、资料基本齐全、内容较详实,工程及项目区概况阐述清楚。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清楚,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3.48hm2,其中:第一期1.28hm2、第二期1.04hm2、第三期1.16hm2;

  四、《报告书》将水土保持分区防治措施:工程永久占地区、施工临时占地区、直接影响区作为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重点,所采取的防护措施符合水土保持方案书编制要求。

  五、《报告书》中水土保持投资概算依据正确,本方案新增水保投资为101.1万元,其中:第一期33.8万元,第二期33.6万元米、第三期33.7万元。

  六、水土保持效益分析依据正确,效益分析结果可信。

  七、请你公司在工程建设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方案抓紧落实资金、管理等保证措施,做好本方案下阶段的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定期向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接受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水土保持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八、工程竣工后,提出验收申请,我局将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和国家技术标准对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

  特此批复!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水务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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