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4-08 阅读次数:
关于东区银江镇沙地湾年产3万立方建筑用砂开采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迪尔达工贸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东区银江镇沙地湾年产3万立方建筑用砂开采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我局已收悉,经现场查验,组织相关专家评审,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东区银江镇攀枝花村沙地湾子,隶属攀枝花市东区银江镇攀枝花村三社,矿区中心点的地理坐标为:东经101°44′58″,北纬26°35′29″;该工程占地3.33hm2,包括露天采场、排土场、辅助设施等;矿区最高海拔1200m,最低1135m,相对高差65m;总的地势为东高西低,为一面斜坡地貌,地形坡度较缓,为20°~30°左右;项目区占地类型为旱地、其他林地和其他草地,属于轻度水土流失。
根据采场生产技术条件和选厂原料需求,矿山规模确定为3.0万m3/a,服务年限10年。
二、编制依据充分、资料基本齐全、内容较详实,工程及项目区概况阐述清楚。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清楚,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3.50hm2,其中项目建设区面积为3.33hm2,直接影响区面积0.17hm2。预测新增水土流失量为622.25t。
四、《报告书》对该项目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设施和水土保持分析是适当的;水土保持防治划分适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
五、《报告书》中水土保持投资估算依据正确,新增投资为26.96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理费7万元,监测费4.4万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26万元,独立费用14.71万元。
六、水土保持效益分析依据正确,效益分析可信。
七、请你公司在工程建设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方案抓紧落实资金、管理等保证措施,做好本方案下阶段的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定期向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接受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水土保持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三)工程建设中占用和损坏的水土保持设施,需依法交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八、工程竣工后,提出验收申请,我局将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和国家技术标准对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
特此批复!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水务局
二0一0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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