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1-25 阅读次数:
关于攀枝花电业局东风110KV输变电新建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攀枝花电业局:
你局报送的《攀枝花电业局东风110KV输变电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我局已收悉,经现场查验,组织相关专家初评,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攀枝花电业局东风110KV输变电新建工程位于攀枝花市东区东风,主要工程项目:A、新建东风110KV变电站,站址位于十九冶四公司加工厂内,离城市主干道炳清路1800米。B 、110KV河阳线“π”接进东风变电站线路新建工程,工程线路长约1.2km,线路经过区域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沿线内植被发育较好。
工程总投资3022.38万元。
二、编制依据充分、资料基本齐全、内容较详实,工程及项目区概况阐述清楚。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清楚,共计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区面积0.43hm2,其中项目建设区面积0.42hm2,直接影响区面积0.01hm2。
四、《报告表》对该项目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设施和水土保持分析是适当的;水土保持防治划分适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
五、《报告表》中水土保持投资概算依据正确,本方案总投资21.71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0.30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3.00万元,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费1.00万元。
六、水土保持效益分析依据正确,效益分析可信。
七、请你局在工程建设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方案抓紧落实资金、管理等保证措施,做好本方案下阶段的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定期向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接受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水土保持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三)工程建设中占用和损坏的水土保持设施,需依法交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八、工程竣工后,提出验收申请,我局将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和国家技术标准对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
特此批复!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水务局
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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