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2-03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 阅读次数:
关于《东区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27号)和《攀枝花市东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攀东府办〔2017〕117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区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各项工作,依据全省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九条措施和《攀枝花市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结合东区实际,拟定了《东区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现按照相关程序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攀枝花市东区政府攀枝花大道中段225号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农业农村股(邮编617000),来信请注明“《东区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十条措施》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将意见反馈至: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农业农村股,联系电话0812-2227515。
附件:《东区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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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承办:攀枝花市东区电子政务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12-2237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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