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03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交通和农业水务局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业、农牧业、水行政管理、水资源综合利用、扶贫开发、移民安置扶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公路、水路、农牧业、农村经济、渔业、水土保持、农村防洪体系建设、水资源综合利用、扶贫开发等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防洪体系建设。
2、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3、承担权限内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公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营运规范。
4、承担权限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权限内公路体系建设,拟订交通设施建设规划、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财政资金安排建议,按照程序报批国家、省、市、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6、承担权限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指导。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照规定负责小码头规划和小码头的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7、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区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8、承担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的开发和研究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全区交通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部资金工作。
10、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公路管理养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指导权属内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11、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相关工作。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制定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12、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推进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培育、保护和发展特色农产品品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有关项目;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农村节能减排。
13、负责制订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 担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械并组织生产作业,指导农村机电提灌、机耕道建设,承担农业机械使用安全监管的责任。
14、承担农牧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统计、发布农牧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提出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5、负责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组织开展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16、按有关规定对生猪屠宰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肉品品质检验的监督管理;负责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的质量监督管理;负责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屠宰的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记录的监督管理;负责危害生猪定点屠宰环节产品质量安全的私屠滥宰生猪、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
17、负责全区动物检疫、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组织扑灭疫情;负责饲料饲政、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等管理监督工作。
18、负责权限内水产渔政工作。负责权限内渔业生产,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和市场建设,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水生动物的防疫、境内检疫工作以及鱼药、鱼饲料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拟订渔业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牵头查处渔业污染事故,协调仲裁渔事纠纷,查处渔政案件,负责渔船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19、负责权限内水资源管理;负责农村供水行业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的指导并实施行业监督;组织实施水资源、水土保持预防与监督的执法工作;负责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
20、负责全区江河的综合开发与管理工作。负责小(一)型水库的大坝安全监管和防汛度汛工作;负责指导小型水库安全监管和防汛度汛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河道、水库、湖泊、河口滩涂的行政管理及河道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对占用河道、河堤通道设施(包括临时设施)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
21、负责扶贫开发、移民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等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负责制定财政扶贫、移民安置资金使用分配计划方案;负责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政策宣传工作;组织贫困、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就业培训;配合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对扶贫移民资金的审计、监督和有关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22、统筹协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全区新农村建设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农村经济 体制改革、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劳务产业经济发展、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工作;牵头推进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建设全面小康工作;牵头负责全区新农村建设示范片推进工作。
23、承担区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抢险及抗旱工作。
2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交通运输和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参与实施交通运输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交通运输和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
25、负责交通运输、农业、水务等行业基础数据搜集、整理和分析。
26、承担权限内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2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面完成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民生工程进度任务。
2017年,我局承担了银江水电站移民安置等7项重点项目、6项重点工作、2项民生工程的建设任务,在克服人员紧张、工作点多面广且情况复杂等诸多困难的情况下全面完成了各项进度任务。电站移民安置工作稳步推进,未发生上访事件,确保了社会稳定;倮密路维修基本完成,保障了市民的出行便利和安全;“三供一业”移交地方前期调查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确保了移交工作能够顺利推进;立新养殖技改、沙坝太阳能提灌、辣木良种繁育及深加工三项重点工程建设为促进东区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做出了有益示范和探索;农村产权制度和集体股份制改革、都市现代特色农业等农业农村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为推动东区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和农业农村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政策引领和示范效用;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的广泛开展,很好地满足了农民对芒果栽培技术的需求,受到了农民的欢迎和好评。
2.认真履职,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
2017年以来,按照中央、省、市对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相关部署,我局作为牵头单位,通过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工,主动作为、创新举措,探索出系列经验做法,东区推行河长制工作“沉到底、全覆盖”的做法得到来攀督查调研的省级领导充分肯定并在中央、省、市级媒体报道。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我局一是确定了江河名录,分级分段设立河(段)长。按照相应要求和标准确定了金沙江、雅砻江、大河3条区级江河名录,区委书记、区长分别担任金沙江、雅砻江河长,并按照“党政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实行双河长制,每条河流均有2名区级领导牵头包抓。按照“沉到底、全覆盖”的原则,明确了街道(镇)级河长19名,社区(村)级河长59名,将机构建立、责任落实、力量下沉到了基层一线。二是坚持目标导向,专常结合开展攻坚行动。先后启动“亲河、护岸、保水、净水”、“主要河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水污染治理”等专项行动,集中对入江工业污染源、城市散拍生活污水点、沿岸乱倒乱弃堆渣场、两岸垃圾污物丢弃点开展整治清除,共整改饮用水源地问题20个、整治清理堆场5处、完成选矿企业取缔搬迁13家、关闭养殖户57户、临时处理散排污水点56处、清理散乱污企业55家,整改市级反馈突出问题25个、区级三大河流排查问题219个。三是全面组织动员,开展主题宣传营造氛围。及时组织学习、传达省市区关于全面落实河长制的制度安排和工作部署,营造部门协作,人人有责的工作格局。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契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关于河长制工作的主题宣传,张挂宣传标语120余条,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形成广泛知晓、大众关注的社会氛围。
3.抓好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撑。
2017年东区防汛和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严峻、任务艰巨。我局作为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单位,通过层层落实责任、狠抓防汛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督导检查等措施,确保了防汛期间未出现重大险情和重大地质灾害事故,保障了人民群众财产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在具体工作措施上,一是隐患点监测预警和防灾避险工作落到实处。全年组织防汛责任人业务培训2次,培训200余人次;发放“两卡一表”545份,设立警示标牌18处。同时,落实了4个工作组,分片区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全面覆盖辖区场镇、学校、医院、避灾场所、临建设施等人口密集区,做到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把全区4座水库、4个重点山洪灾害危险区域、18个地灾隐患点、10个堆场尾矿库、42个建筑工地都纳入检查范围,做到了动态排查、实时监控。二是相关工程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夯实安全度汛基础。结合“9.19”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共争取落实专项资金739.4万元,深入开展辖区内7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6处排危除险项目建设工作,确保了防汛期间未出现重大险情和重大地质灾害事故。
4.圆满完成中央、省级环保督察期间环境生态保护相关工作。
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相关要求,我局涉及环境生态保护的工作职责多、涉及面广、任务重,对此,我局专门抽调业务骨干成立集中工作组,围绕河长制工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道路扬尘治理等工作开展专项攻坚,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为全面抓好生态文明建设,我局一是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先后启动“亲河、护岸、保水、净水”、“主要河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水污染治理”等专项行动,共整改饮用水源地问题20个、整治清理堆场5处、完成选矿企业取缔搬迁13家、临时处理散排污水点56处、清理散乱污企业55家,整改市级反馈突出问题25个、区级三大河流排查问题219个。二是扎实开展水利生态建设,保护绿水青山。通过加强入河排污口巡查监管和整治销号、生态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观音岩引水工程建设等措施,进一步强化了饮用水源地保护。全年对涉及东区的20个饮用水源地的环境问题(地级2个,县级18个)全部完成整改,对辖区10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全部进行了登记备案,纳入了规范化和动态化管理,对整治完成的入河排污口及时进行销号。同时,争取贷款资金1.1亿元,开展了炳四区排污管道等第一批工程建设工作。三是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先后制定印发了《东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建立了相应工作机制。全年累计发放宣传资料《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资料2000余份,开展培训1000余人次。同时,全面完成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完成了禁养区内57家规模养殖户、养殖场(小区)的搬迁和关闭工作。四是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治理,促进绿色交通发展。通过强化执法检查和货运源头装载巡查等措施,进一步降低了扬尘污染,保证了空气质量。全年与交警三大队和路政一大队联合开展巡查、检查12次,抽查货运车辆400余辆次,劝返超限车辆卸货30辆次。组织运政执法人员对省道S310线、县道倮密路五道河至高粱坪片区、小攀枝花至密地桥北、炳三区建筑工地渣土运输车抛撒开展了日常整治,全年检查货运车辆2000余辆次,批评教育100余辆次,处罚12辆次。为加大扬尘治理,投入资金14081元实施了倮密路八四六厂入口至五道河段扬尘治理工程。
5.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力抓好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不断提高所管行业企业安全意识。行业内各企业共悬挂安全横幅200余条,制作安全宣传专栏500余期,向驾驶员发放安全短信15000余条,向市民散发宣传资料10000余份,让行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知法、懂法、用法、守法,认真履行安全工作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一岗双责”要求。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了道路运输、防汛、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了各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得到了很好的落实。督促所管行业企业按照安全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三是通过积极开展“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大检查3次,排查道路货运企业60户次、机动车维修企业200户次、驾校18户次。出动执法人员1100余人次、检查货运车辆1200余辆次、长途客车200余辆次、出租汽车1200余辆次、教练车130余辆次、危险品运输车120余辆次;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经营活动专项行动4次,组织涉嫌非法营运驾驶员法律法规学习80人次,共查处非法营运面包车50余辆次。四是强化海事安全巡查,重点在元旦、春节、国庆等各节日期间开展安全巡查20余次,分别对攀钢、攀矿、水务集团的船只进行了安全检查,共计检查辖区船舶40余只。
6.认真履行社会职责,大力开展“精准扶低”工作。
牵头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完善工程。一是弄弄沟村大河水库项目现已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含施工图)编制工作,项目总投资8434.26万元,现已上报省水利厅待审查;二是华山村何家湾灌溉设施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竣工,待验收合格后即可投入使用;三是沙坝村太阳能提灌项目,预计总投资800万元,目前已完成项目可研,待立项;四是倮果片区及密地村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已完成倮果片区项目的清单编制和财评,该项目财评价格为3000.42万元,现正进行工程代理机构招标;五是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项目,该项目在密地村、五道河村、倮果村、沙坝村、华山村等5个村实施道路硬化、亮化、农业灌溉、修建文化广场、安装监控设备等6个项目,项目投入项目资金为521.8万元现已全部完工,并通过区级验收。
牵头开展富民产业发展工程。开展农村37户低收入家庭 “一户一策”帮扶,概算投资53.45万元。其中:投入种养结合的基础资金33万元,后期鼓励资金5万元;投入发展种植业的基础资金2.1万元,后期鼓励资金0.5万元;投入发展养殖业的基础资金9.9万元,后期鼓励资金0.95万元;促进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土地流转增收一次性流转金补助2万元。
二、部门概况
攀枝花市东区交通和农业水务局下属二级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本年收入合计1046.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5.88万元,占99.95%;其他收入0.48万元,占0.05%。
2017年本单位本年支出合计114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0.42万元,占73.41%;项目支出304.35万元,占26.59%。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298.39万元,与2016年收支总决算相比减少422.9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59.83万元,支出减少293.16万元。收入下降25.59%;支出下降20.3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4.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6%。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93.16万元,下降20.3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4.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6万元,占8.27%;医疗卫生支出37.44万元,占3.27%;农林水支出897.08万元,占78.40%;交通运输支出51.19万元,占4.47%;住房保障支出63.98万元,占5.5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决算数为94.6万元。
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7年决算数为5.32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79.71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1502(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2017年决算数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1599(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4.57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017年决算数为37.44万元。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17年决算数为33.44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17年决算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
3.农林水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897.08万元。
2130101(行政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362.57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104(事业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239.73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106(科技转换与技术推广):2017年决算数为4.31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108(病虫害控制):2017年决算数为58.25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124(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2017年决算数为41.56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126(农村公益事业):2017年决算数为2.58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34.77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309(水行政执法监督):2017年决算数为5.30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314(防汛):2017年决算数为29.49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6.52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2.00万元。
4.交通运输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51.19万元。
2140106(公路养护):2017年决算数为32.09万元,完成预算100%。
2140199(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1.76万元,完成预算100%。
2140602(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7.34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改革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63.98万元,完成预算100%
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7年决算数为63.9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9.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83.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1.93万元、津贴补贴263.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9.7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2.1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7.08万元、退休费5.32万元、住房公积金63.9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8万元。
公用经费156.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59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1.68万元、电费3.15万元、邮电费4.51万元、差旅费17.09万元、维修(护)费0.7万元、会议费0.68万元、培训费4.98万元、公务接待费2.72万元、专用材料费0.88万元、劳务费2.54万元、委托业务费49.90万元、工会经费3.68万元、福利费4.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4万元、其他交通费21.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4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26万元,完成预算80.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54万元,完成预算77.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2万元,完成预算90.66%。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098万元,下降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86万元,下降17.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97万元,增长262.10%。公务接待支出增加是招商引资商务接待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54万元,占0.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2万元,占0.24%。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5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54万元。主要用于农牧畜牧业、农村公益事业、科技转换与推广、病虫害控制、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水利建设及执法监督、防汛抗旱、扶贫移民、交通公路水路运输支出、新农村建设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2.7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154人,共计支出2.7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市水务局、市水利设计院陪同省水利厅指导检查大河沟水库建设、商谈水库设计,接待金额3100元;市水务局检查东区水库安全工作,接待金额800元;水利部、省农水局、市水务局复核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规划,接待金额2707元;加快银江水电站核准进度,接待金额1096元;西安通用航空来东区对接项目商务接待,接待金额1984元;2017年现代化农业发展工程农机化项目第一阶段督查,接待金额630元;厦门东庆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医健康旅游项目商务接待,接待金额1684元;对接嘉茂公司蓝莓项目,接待金额1185元;森林健康康养项目接待,接待金额2496元;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范督察组,接待金额1900元;商务接待丰天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接待金额814元;调研省巡视组督查点位工作,接待金额2000元;接待省、市最严格的水资源检查,接待金额1549元;考察建设芒果综合产业园及物流中心建设,接待金额1617元;第三届中国康养产业发展论坛,接待金额1974元;区康养旅游项目地对接,接待金额1622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06万元,比2016年减少99.61万元,下降38.9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公有车辆两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两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在职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支出。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指地方预算安排的解决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和发生自然灾害时的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以及为抵御自然灾害而设立的地方救灾储备物资采购资金。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指其他用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方面的支出。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指其他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单位医疗指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指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指为本单位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7.农林水支出:反映农林水事务支出。
(1)行政运行指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事业运行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和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3)科技转换与技术推广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4)病虫害控制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备、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5)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反映农民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6)农村公益事业反映农村公益事业、垦区公益设施建设及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7)其他农业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8)水行政执法监督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9)防汛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10)其他水利支出反映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指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9.交通运输支出:公路养护反映公路养护支出。公路建设反映新建公路支出,公路改建支出,特大型桥梁建设支出,公路客货运站(场)建设支出。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反映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的支出。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共有1页 当前第1页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承办:攀枝花市东区电子政务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12-2237455
网站标识码:5104020005 ICP备案编号:蜀ICP备2021023010号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167号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