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19 来源:东区农交水局 阅读次数: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领域和交通运输业、水行政管理、水资源综合利用、移民安置扶持等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组织起草全区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防洪体系建设。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承担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网具监督管理。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农业先进技术引进、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6、负责制定全区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区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8、组织开展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设,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资源发展。
9、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和地方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检疫,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负责全区农业投资和农田建设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级、市级、区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区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2、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交通运输和农村人才队伍工作。参与实施交通运输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交通运输和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
13、承担权限内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公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营运规范。
14、承担权限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通讯导航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5、负责权限内公路体系建设,拟订交通设施建设规划、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财政资金安排建议,按照程序报批国家、省、市、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16、承担权限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指导。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照规定负责小码头规划和小码头的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17、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区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18、指导全区交通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19、负责公路、水路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部资金工作。
20、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公路管理养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权属内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21、负责权限内水资源管理;负责农村供水行业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的指导并实施行业监督;组织实施水资源、水土保持预防与监督的执法工作;负责权限内水利工程建设与监管工作。开展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
22、负责全区江河的综合开发与管理工作。开展河(湖)长制相关工作。负责小Ⅰ型水库的大坝安全监管和防汛度汛工作;负责指导小Ⅱ型水库安全监管和防汛度汛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河道、水库、湖泊、河口、滩涂的行政管理及河道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对占用河道、河堤通道设施(包括临时设施)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
23、负责移民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负责移民安置资金使用分配计划方案;负责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负责移民政策宣传工作;组织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就业培训;配合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对移民资金的审计、监督和有关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24、负责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移民等行业基础数据搜集、整理和分析。
24、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2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农业农村打基础。阿署达村三社机耕道硬化项目完工,总投资240万元(其中:村集体投入100万元),硬化道路5公里。储备万亩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沙坝太阳能提灌站竣工验收,总投资700万元;
2.水利工程补短板。龙岗水库、双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年内完工,仙人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年内完成80%,三个水库总投资600万元;大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年内完工,总投资2300万元。储备硫磺沟片区15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大河沟水库项目。
3.道路交通保畅通。完成区管2条县道管理养护及巡查治理工作;积极开展银江镇市级“四好农村路”示范镇申报工作。
4.产业项目。川西南农产品冷链物流园项目落地,年内开工;双龙滩辣木种植及综合加工利用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弄弄沟牛油果标准化示范园项目开工建设;沙坝葡萄农庄一期配套工程推进;完成农业产业项目包装5个。
5.园区及品牌建设。阿署达现代农业示范园申报市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开展“三品一标”认证,新增绿色食品认证2个;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增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1家; 9月,组织企业2家参加第七届四川农业博览会。
6.经济指标。1-9月,一产增加值增速2.9%(欠目标1.1%,主要原因为旱情和非洲猪瘟影响);公路客运周转量增速30.2%;公路货运周转量7.1%;本单位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入库45237 万元。
7.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印发《东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攀东委办〔2019〕39号)文件,推进厕所革命,年内完成210户村民户厕改造任务。
8.水土保持工作。完成了 2014 年-2018 年30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基本信息录入及防治责任范围上图,实现水土保持方案和防治范围录入两个100%;按时保质完成了2019年度“天地一体化”水土保持土地扰动65个图斑复核任务;依法依规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019年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19.063万元;开展专项执法,加大水土保持监管力度。今年共发出各类整改文书12份,目前已整改完成7件。
8.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一是2019前三季度共取水7170.70万m3 ,预计全年可完成市级下达的年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二是完成四川省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任务,共核查取水设施20处登记19个取水设施。三是完成东区6个全国重点监管取水口初始台账登记。四是开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今年3月东区高梁坪工业园区入河排污口取得了市水利局设置同意,自此我区共有入河排污口12个(其中规上10个,规下2个),已全部完成登记或取得了设置同意书,我区全面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任务。
9.水环境治理。结合东区实际,2019年重新修订《攀枝花市东区河(湖)(段)长巡河制度》,制定并下发了《攀枝花市东区总河长制运行规则》《2019年攀枝花市东区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系列文件;探索建立河(湖)长+警长的“双长制”;坚持基层河段长巡河制度,至10月底,各级河长累计巡河400余次,累计排查并整改各类问题320余个;按市河长办工作要求,开展河湖“清四乱”、河道违规违法建(构)筑物排查清理、河(湖)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活动、河岸周边环境卫生突击活动、2019年冬季清河 护岸 净水 保水四项行动等各类专项行动6次。
10.非洲猪瘟防控。紧盯生产、运输、流通三环节,筑牢防护网,确保东区清净无疫;抓好发展生猪生产和应急保供各项工作;查处4起违规调运案件,罚款6万元;建成区级兽医实验室1个,企业PCR监测室1个。
11.交通领域治脏治乱。货车治脏工作,截至11月20日,印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企业签订责任书232份、驾驶员签订承诺书3297份,设置警示牌6块,全区检查51次,出动288人次,劝导车辆109台次,企业安装自动冲洗及监控设备36套; 交通运输领域治乱,开展治乱、拒乘非法营运车辆宣传3次,悬挂宣传横幅12条,联合市级部门整治行动3次,截至11月20日,出动人员1550人次,车辆538台次,巡查里程7173公里,检查出租车2873台,规范出租车运营24台次,检查面包车57台次,检查大客车154台次,暂扣非法营运车辆33台次,治理私家车非法营运33台次。
12.积极推进银江水电站、乌东德水电站移民安置各项工作,为电站建设、沿江经济带发展腾出空间。
13.乡村振兴。成立东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区委农村工作会暨乡村振兴大会,印发《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现农业兴农民富农村美的实施意见》(攀东委[2019]50号)和《东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产业振兴”行动专项方案》等五大行动专项方案,提出了6大行动20项重点工程,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14.农业改革。农村承包地确权颁证基本完成;东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国家级试点稳步推进,完成清产核资、成员确认、折股量化,组建集体股份制经济组织,为壮大集体经济夯实基础;涉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到位。培育农业产业化人才队伍,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6人,职业经理人2人,现代青年农场主2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500余人次。
15.防风险保平安。完成防汛抗旱任务,2019年旱情合理处置,汛期平稳度过;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持续野猪林屠宰场财务托管,继续排查其他黑恶线索上报2条。
二、机构设置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下属二级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纳入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攀枝花市东区水政监察执法大队(参公)
攀枝花市东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所(参公)
攀枝花市东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技术推广站
攀枝花市东区公路管理所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008.8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780.24万元,增长63.5%。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增加拨付银江镇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金额较大,年末项目支出结余较大,结余898.32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918.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4.62万元,占99.7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54万元,占0.0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69万元,占0.1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11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1.50万元,占73.97%;项目支出289.05万元,占26.0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2005.1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总计各增加777.95万元,增长63.39%。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增加拨付银江镇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金额较大,年末项目支出结余较大,结余898.3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6.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2.40万元,增长1.13%。增长率不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106.3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27万元,占总支出的6.25%;卫生健康支出32.52万元,占总支出的2.94%;农林水支出927.73元,占总支出的83.86%;交通运输支出20.98万元,占总支出的1.90%;住房保障支出55.82万元,占总收入的5.0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106.3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4.2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43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01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7.12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34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06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76.14万元,完成预算97.33%。严格执行内控,节约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84.6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支出决算为10.79万元,完成预算65%。项目跨年完成,结转下年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支出决算为1.16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支出决算为83.89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5.37万元,完成预算7.53%。项目跨年,尚未办理结算,资金结余较大,结转次年。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行政执法监督(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预算13.25%。项目跨年完成,结转下年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治理(项):支出决算为9.91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预算50%。项目尚未完成,结转下年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2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支出决算为19.44万元,完成预算74.77%。项目跨年完成,尚未办理结算。
2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54万元,完成预算100%。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5.8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7.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5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64.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82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内控管理制度,节约公用经费支出。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为0.54万元,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移民补助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11万元,占78.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1万元,占21.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预算,也没有支出。
开支内容包括:无(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95万元,增长18.52%。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作业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工作、大型水库后期扶持、其他污染防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病虫害控制、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其他农业支出、水行政执法监督、防汛、抗旱、其他水利支出、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农村综合改革、其他农林水支出、公路建设、公路养护、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1.38万元,下降44.8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内控制度,控制费用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71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事务、水利、交通等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13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7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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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公务接待统计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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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摘要 |
来宾人数 |
金额 |
|
1 |
市水务局孙广海一行调研 |
5 |
529 |
|
2 |
文阳冷链物流项目用地协商会-成都文阳文化实业有限公司(商务接待) |
9 |
1350 |
|
3 |
台湾明玄文创多媒体有限公司招商引资 |
6 |
1020 |
|
4 |
市农牧局、市农商行调研 |
5 |
600 |
|
5 |
省农业农村厅调研 |
4 |
500 |
|
2019年公务接待统计表 |
|||
|
序号 |
摘要 |
来宾人数 |
金额 |
|
6 |
市防办检查东区水库 |
7 |
878 |
|
7 |
接待工作餐 |
5 |
600 |
|
8 |
杰希凯(上海)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
9 |
1350 |
|
9 |
商务接待四川林森潤源文康农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攀枝花市金雅仙客酒店 |
10 |
1600 |
|
10 |
公务接待乌东德电站移民安置攀枝花综合监理部-攀枝花市金雅仙客酒店 |
10 |
1250 |
|
11 |
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回头看” |
5 |
643 |
|
12 |
市农业农村局调研 |
5 |
600 |
|
13 |
关于对全市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开展督查 |
6 |
738 |
|
14 |
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检查(市资源和规划局) |
6 |
716 |
|
15 |
2018年机电提灌及智慧灌溉项目调研(四川省机电排灌总站及市农业农村局) |
11 |
1058 |
|
16 |
非洲猪瘟防控和生猪生产调研(市动物防疫控制中心) |
6 |
529 |
|
17 |
中国热科院调研 |
10 |
1274 |
|
18 |
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省农业农村厅、省水产厅) |
12 |
1865 |
|
|
合计 |
131 |
17100 |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具体项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54万元。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移民补助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71万元,比2018年减少53.08万元,下降45.06%。主要原因是今天账务将公路运输纳入部门项目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作业用车1辆,主要用于水行政执法、防汛抗旱、动物检疫等工作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县乡公路养护、专项监测经费、检疫工作专项经费、东区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等申报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规范、程序透明、保障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的资金正常运行及工作的顺利持续开展。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农林水及交通运输等项目工作运行正常,项目资金完成率达到90%以上,完成情况良好,基本达到了设定的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四川省农博会经费”“县乡公路养护”“防汛抗旱经费”“检疫工作专项经费”“东区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四川省农博会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35万元,执行数为13.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东区特色农产品品牌知名度,进一步加强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推动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基本达到设定目标。
(2)县乡公路养护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58万元,执行数为12.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辖区道路通畅,确保居民和车辆出行畅通。
(3)防汛抗旱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1万元,执行数为1.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2018年度防汛抗旱工作的顺利开展,降低自然灾害对环境和群众的损害,未发生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完成既定目标。
(4)检疫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22万元,执行数为9.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我区辖区内所有定点屠宰场和农贸市场的检疫、执法、监管及疫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有效监管,保障了畜产品质量安全,完成既定目标。
(5)东区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农村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保障农民持续增收,农民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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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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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四川省农博会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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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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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3.35 |
执行数: |
1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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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财政拨款: |
13.35 |
其中-财政拨款: |
1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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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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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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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辖区内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升东区农产品品牌知名度。
|
帮助辖区内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升东区农产品品牌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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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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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展位1个 |
在四川省国际农产品交易博览会上设展位1个。 |
在四川省国际农产品交易博览会上设展位3个、参展企业4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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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择优邀请2-5家具有特色的优秀农业龙头企业参加。 |
择优邀请2-5家具有特色的优秀农业龙头企业参加。 |
择优邀请2-5家具有特色的优秀农业龙头企业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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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2019年1月-12月 |
2019年1月-12月 |
2019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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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展位费13万元,差旅费1万元。 |
参照2019年农博会经费使用情况,预计2019年四川省农博会展位费13万元,差旅费1万元。 |
2019年四川省农博会展位费、布展费、企业参展补助一共13.35万元。项目已经完成,资金尚未兑付。跨年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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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提高东区特色农产品品牌知名度,进一步加强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推动农业产业融合发展 |
提高东区特色农产品品牌知名度,进一步加强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推动农业产业融合发展 |
提高东区特色农产品品牌知名度,进一步加强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推动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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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提升东区农产品品牌知名度。 |
提升东区农产品品牌知名度。 |
提升了东区农产品大祥、立新、攀乡、水果汁恋等企业品牌知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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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
提升东区农产品品牌知名度。 |
提升东区农产品品牌知名度。 |
提升了东区农产品大祥、立新、攀乡、水果汁恋等企业品牌知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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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
打造攀枝花市东区农产品知名度,促进经济健康转型。 |
打造攀枝花市东区农产品知名度,促进经济健康转型。 |
打造了攀枝花市东区大祥、立新、攀乡、水果汁恋等企业名品牌,促进经济健康转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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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有效提高东区农产品知名度。 |
有效提高东区农产品知名度。 |
提高了东区农产品知名度,参展企业达到预期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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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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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县乡公路养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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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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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4 |
执行数: |
1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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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财政拨款: |
24 |
其中-财政拨款: |
1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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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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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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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辖区道路通畅,确保居民和车辆出行畅通 |
保障辖区道路通畅,确保居民和车辆出行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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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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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县道总长31Km,村道总长约100公里,交通运输股人员数量,计划每人每年参加一次培训。 |
县道总长31Km,村道总长约100公里,交通运输股人员数量,计划每人每年参加一次培训。 |
县道总长31Km,村道总长约100公里,交通运输股人员数量,计划每人每年参加一次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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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做好日常养护,保证倮密路、五摩路边沟通畅,路肩积尘减少 |
做好日常养护,保证倮密路、五摩路边沟通畅,路肩积尘减少 |
做好日常养护,保证倮密路、五摩路边沟通畅,路肩积尘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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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2019年1月-12月 |
2019年1月-12月 |
2019年1月-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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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根据攀办发[2017]115号文件要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水平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县道公路每年 7000 元/公里,乡道公路每年 3500 元/公里,村道公路每年 1000 元/公里”要求,我区县道总长31Km,全年日常养护经费每公里1.5万元,46.5万元,村道总长约100公里,县道日常养护经费15万(按已签订的养护合同测算)
|
根据攀办发[2017]115号文件要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水平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县道公路每年 7000 元/公里,乡道公路每年 3500 元/公里,村道公路每年 1000 元/公里”要求,我区县道总长31Km,全年日常养护经费每公里1.5万元,46.5万元,村道总长约100公里,县道日常养护经费15万(按已签订的养护合同测算) 元 |
使用资金在控制范围内,完成成本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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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保障辖区道路通畅,确保居民和车辆出行畅通。 |
保障辖区道路通畅,确保居民和车辆出行畅通。 |
保障了辖区道路通畅,确保居民和车辆出行畅通。完成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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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保障倮密路、五摩路基本通畅,方便沿线居民出行。 |
保障倮密路、五摩路基本通畅,方便沿线居民出行。 |
保障倮密路、五摩路基本通畅,方便沿线居民出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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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
清除公路边沟内堵塞的泥沙和垃圾,维护公路沿线的环境卫生。 |
清除公路边沟内堵塞的泥沙和垃圾,维护公路沿线的环境卫生。 |
清除公路边沟内堵塞的泥沙和垃圾,维护公路沿线的环境卫生。完成目标任务。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
保证上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工作要求能得以贯彻落实,同时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
保证上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工作要求能得以贯彻落实,同时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
保证上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工作要求能得以贯彻落实,同时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完成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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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倮密路、五摩路全年通车天数不低于300天。 |
倮密路、五摩路全年通车天数不低于300天。 |
完成目标任务,主管部门和群众满意度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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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3
|
项目名称 |
防汛抗旱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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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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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9 |
执行数: |
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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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财政拨款: |
9 |
其中-财政拨款: |
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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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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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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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2019年度汛抗旱工作顺利开展,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
保障2019年度汛抗旱工作顺利开展,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完成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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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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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2019年汛期5月1日-9月30日。 |
2019年汛期5月1日-9月30日。 |
2019年汛期5月1日-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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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
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
确保了汛期不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完成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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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2019年1月-12月 |
2019年1月-12月 |
2019年1月-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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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防汛救灾物资购置1.5万,汛期值班补助7.5万,防汛预案编制、演练、宣传、会议1万。 |
防汛救灾物资购置1.5万,汛期值班补助7.5万,防汛预案编制、演练、宣传、会议1万。 |
控制规范经费支出1.31万元,完成成本指标。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不发生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 |
不发生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 |
未发生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完成目标任务。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不发生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 |
不发生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 |
未发生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完成目标任务。 |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
降低自然灾害对环境和群众的损害。 |
降低自然灾害对环境和群众的损害。 |
降低了自然灾害对环境和群众的损害。完成目标任务。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
提高辖区人民群众防汛意识。 |
提高辖区人民群众防汛意识。 |
提高了辖区人民群众防汛意识。完成目标任务。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主管部门和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 |
主管部门和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 |
主管部门和服务对象满意度100%。完成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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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4
|
项目名称 |
检疫工作专项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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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9.22 |
执行数: |
9.22 |
|
|
其中-财政拨款: |
9.22 |
其中-财政拨款: |
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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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
保障我区辖区内所有定点屠宰场和农贸市场的检疫、执法、监管及疫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 |
保障了我区辖区内所有定点屠宰场和农贸市场的检疫、执法、监管及疫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完成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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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辖区内一个生猪定点屠宰场、23个农贸市场 |
对辖区内一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和23个农贸市场开展检疫监管 |
对辖区内一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和23个农贸市场进行了检疫监管,完成预期目标。 |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对屠宰场实施定点屠宰检疫监管。 |
对屠宰场实施定点屠宰检疫监管。 |
对屠宰场实施定点屠宰检疫监管。完成目标任务。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2019年1月-12月 |
2019年1月-12月 |
2019年1月-12月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人员办公费3万,票证购买2万,防疫人员劳保用品购买2万,人员培训1万,屠场房租水电5万 |
人员办公费3万,票证购买2万,防疫人员劳保用品购买2万,人员培训1万,屠场房租水电5万 |
按照预算规范使用经费9.22万元,完成预算100%。完成目标任务。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有效监管,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
有效监管,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
有效监管,保障了畜产品质量安全。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
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
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完成目标任务。 |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
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
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
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完成目标任务。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
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
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
保障了畜产品质量安全,完成目标任务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 |
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 |
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完成目标任务。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5
|
项目名称 |
东区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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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单位 |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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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 |
执行数: |
1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5 |
其中-财政拨款: |
5 |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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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
用于银江镇各村村内道路、水利、林业以及文化设施等的建设,具体由承担项目的村社实施。该项目资金由各级财政资金构成,待上级下达补助资金后由银江镇组织项目申报和实施,具体支出以实际项目进展情况为准。。 |
用于银江镇各村村内道路、水利、林业以及文化设施等的建设,具体由承担项目的村社实施。该项目资金由各级财政资金构成,待上级下达补助资金后由银江镇组织项目申报和实施,具体支出以实际项目进展情况为准。 |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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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涉及事项村数量 |
一事一议事项涉及村1个 |
一事一议事项涉及村1个 |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农村基础设施 |
达到工程质量标准 |
达到工程质量标准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年度 |
2019年全年 |
2019年全年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项目建设成本 |
具体支出以实际项目进展支出为准,控制在财政预算10万元内。 |
控制在财政预算10万元内完成工程项目建设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农民收入 |
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农民多元化增收。 |
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农民多元化增收。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农村基础设施 |
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农村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农民安居乐业。 |
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农村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农民安居乐业。 |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
农村环境 |
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农村得到有效改善 |
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农村得到有效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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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
农村经济 |
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保障农民持续增收。 |
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保障农民持续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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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主管部门和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 |
主管部门和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 |
主管部门和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完成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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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检疫工作专项经费项目、县乡公路养护等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检疫工作专项经费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主要用于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指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 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项):指反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其他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类)…(款)…(项):指……。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指主要用于农业行政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主要用于农业事业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指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的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换与技术推广(项):指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指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补助;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指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备、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公益事业(项):指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垦区公益设施建设及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指反映农民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反映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行政执法监督(项):指主要用于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指主要用于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林水事务的支出。
14.交通运输支出 (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指主要用公路养护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 (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 (类)成品油价格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项):指成品油价格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简称区农交水局)为区行政部门。下设攀枝花市东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所(参公)、攀枝花市东区水政监察执法大队(参公)、攀枝花市东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攀枝花市东区农业技术推广站、攀枝花市东区公路管理所等5个事业单位。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业、农牧业、水行政管理、水资源综合利用、扶贫开发、移民安置扶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公路、水路、农牧业、农村经济、渔业、水土保持、农村防洪体系建设、水资源综合利用、扶贫开发等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防洪体系建设。
2、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3、承担权限内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公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营运规范。
4、承担权限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权限内公路体系建设,拟订交通设施建设规划、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财政资金安排建议,按照程序报批国家、省、市、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6、承担权限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指导。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照规定负责小码头规划和小码头的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7、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区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8、承担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的开发和研究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全区交通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部资金工作。
10、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公路管理养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指导权属内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11、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相关工作。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制定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12、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推进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培育、保护和发展特色农产品品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有关项目;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农村节能减排。
13、负责制订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 担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械并组织生产作业,指导农村机电提灌、机耕道建设,承担农业机械使用安全监管的责任。
14、承担农牧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统计、发布农牧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提出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5、负责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组织开展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16、按有关规定对生猪屠宰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肉品品质检验的监督管理;负责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的质量监督管理;负责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屠宰的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记录的监督管理;负责危害生猪定点屠宰环节产品质量安全的私屠滥宰生猪、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
17、负责全区动物检疫、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组织扑灭疫情;负责饲料饲政、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等管理监督工作。
18、负责权限内水产渔政工作。负责权限内渔业生产,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和市场建设,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水生动物的防疫、境内检疫工作以及鱼药、鱼饲料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拟订渔业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牵头查处渔业污染事故,协调仲裁渔事纠纷,查处渔政案件,负责渔船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19、负责权限内水资源管理;负责农村供水行业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的指导并实施行业监督;组织实施水资源、水土保持预防与监督的执法工作;负责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
20、负责全区江河的综合开发与管理工作。负责小(一)型水库的大坝安全监管和防汛度汛工作;负责指导小(二)型水库安全监管和防汛度汛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河道、水库、湖泊、河口滩涂的行政管理及河道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对占用河道、河堤通道设施(包括临时设施)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
21、负责扶贫开发、移民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等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负责制定财政扶贫、移民安置资金使用分配计划方案;负责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政策宣传工作;组织贫困、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就业培训;配合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对扶贫移民资金的审计、监督和有关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22、统筹协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全区新农村建设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农村经济 体制改革、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劳务产业经济发展、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工作;牵头推进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建设全面小康工作;牵头负责全区新农村建设示范片推进工作。
23、承担区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抢险及抗旱工作。
2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交通运输和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参与实施交通运输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交通运输和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
25、负责交通运输、农业、水务等行业基础数据搜集、整理和分析。
26、承担权限内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2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概况。
2019年底,区交农水局及下属单位行政编制8人,年末实有人数6人;参公事业编制16人,年末实有人数13人;事业编制17人,年末实有人数14人。年末聘用人员实有人数3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918.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4.62万元,占99.7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54万元,占0.03%;其他收入3.69万元,占0.19%。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106.3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27万元,占总支出的6.25%;卫生健康支出32.52万元,占总支出的2.94%;农林水支出927.73元,占总支出的83.86%;交通运输支出20.98万元,占总支出的1.90%;住房保障支出55.82万元,占总收入的5.05%。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9年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严格按照部门职能及履职需求制定部门绩效目标,基本完成部门目标任务,按照财政预算编制要求及预算编制原则准确及时全面编制预算、合理控制部门支出、根据预算目标进行预算动态调整、项目执行进度良好有序、预算完成情况良好、无违规记录。
(二)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2019年度绩效评价情况,本部门要求各下属单位科学、客观、合理、全面的制定财政资金绩效目标,按期开展绩效自评,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方向,严禁超范围使用资金,加强资金支付的管控,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确保资金使用的效果全面达到绩效目标要求,年终基本完成目标绩效任务。本部门对所申报项目进行了自评,对自评的质量、绩效目标进行了公开。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部门在各项资金管理实施过程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严格执行预算、内控、决算、财务相关制度,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项管理,严格审批制度,真正做到了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有效的利用。总体来说项目审核严格,管理到位,资金支付规范透明,完成及时,社会效果良好。评价结论为良好。
存在问题。
2019年,在区财政局的指导下,部门预算编制水平得到很大提升,部门预算定期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随意超预算、变更预算的行为几乎没有,部门预算执行的合法性和严肃性得到进一步增强。但是,部门预算在执行和管理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还有待提升,预算执行公开的规范性还有待增强,预算支出的绩效还有待提高,部门向上争取专项资金的力度还有待加大。农业、水利有些项目存在周期长、成果转化慢的特点,项目资金使用存在跨年实施的特殊情况,部分预算项目执行支付进度较慢。
改进建议。
在制定部门绩效相关政策时,建议结合相关行业特点,进一步加快项目及资金支付进度,减少当年结余资金率,提高项目绩效。
附件2
2019年检疫工作专项经费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为了保障我区辖区内所有定点屠宰场和农贸市场的建议、执法、监管及疫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年初,本部门预算编制申报了检疫工作专项经费1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办公费、票证费、防疫人员劳保用品、培训费、屠宰场水电费等支出。该项目主管部门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承担此项目的监督管理的职能。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依据国家制定的《动物检疫法》及《动物检疫条例》。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本项目依据的资金管理办法为内控制度里制定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预算法、财务管理办法。资金专款专用,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进行报账流程签字审批,资金用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驻场检疫点房租费用;检疫一线职工劳保费用;采购检疫证明费用;采购专用办公用品。
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具体支出费用由实际发生为准,参照2018年的发生数制定预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驻场检疫点房租费用3万;检疫一线职工劳保费用1.9万;采购检疫证明费用3万;采购专用办公用品5.1万。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完成我区辖区内所有定点屠场和农贸市场的检疫、执法、监管及疫病防控工作。
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针对屠宰环节,实施屠宰同步检疫、肉品品质检疫,依申报对未定点市场的牛羊肉、禽类进行现场检疫,并检疫、执法、监管及疫病防控工作。
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针对屠宰环节,实施屠宰同步检疫、肉品品质检疫,依申报对未定点市场的牛羊肉、禽类进行现场检疫,并检疫、执法、监管及疫病防控工作。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了辖区食品的安全性,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上级主管部门及本部门领导组织检查资金使用情况,查看工作效率与内容,抽样调查服务对象满意度。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每年按照规定及日常工作内容进行资金预算申报,财政收到资金申报后做出预算批复,本部门按照批复开展工作,完成资金使用。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区级财政按照预算批复进行资金的下达。
2.资金到位。区级财政按时拨付资金。
3.资金使用。2019年,本部门按照项目绩效目标实施项目,并完成目标任务。数量指标完成:对辖区内一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和23个农贸市场开展检疫监管;质量指标完成:对屠宰场实施定点屠宰检疫监管;时效指标完成:2019年1月-12月;成本指标完成:人员办公费、票证购买、专用材料费、防疫人员劳保用品购买、维修费、屠场房租水电等支出9.21万元。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有效监管,保障了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社会效益指标完成:保障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效益指标完成:保障了畜产品质量安全;可持续效益:保障了畜产品质量安全、农贸市场持续良好秩序;满意度指标完成:主管部门和群众满意度100%。项目实施过程中秉着专款专用、公平、公正、资金使用规范、透明的原则。资金使用效率较好、受益群体满意度较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资金按照预算安排,专款专用,合理科学的用于检疫人员办公费、票证款、防疫人员劳保用品购买、专用材料费、屠宰场房租水电费等支出,资金支付程序规范严谨透明。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本部门下属两个二级机构-动物检疫站及疫控中心专门负责此项工作,配有专业的动物检疫人员,屠宰场24小时人员值守。
项目管理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工作要求按照《动物检疫法》,资金的管理按照财务管理办法及预算法。管理制度健全,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监管情况。上级主管部门定期对辖区屠宰场及农贸市场进行检查,区财政定期要求填报目标绩效报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19年,本部门按照项目绩效目标实施项目,并完成目标任务。数量指标完成:对辖区内一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和23个农贸市场开展检疫监管;质量指标完成:对屠宰场实施定点屠宰检疫监管;时效指标完成:2019年1月-12月;成本指标完成:人员办公费、票证购买、专用材料费、防疫人员劳保用品购买、维修费、屠场房租水电等支出9.21万元。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有效监管,保障了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社会效益指标完成:保障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效益指标完成:保障了畜产品质量安全;可持续效益:保障了畜产品质量安全、农贸市场持续良好秩序;满意度指标完成:主管部门和群众满意度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防止出现重大动物卫生安全事故,完成我区辖区内所有定点屠场和农贸市场的检疫、执法、监管及疫病防控工作。群众满意度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完成我区辖区内所有定点屠场和农贸市场的检疫、执法、监管及疫病防控工作,保证了市场良好的肉食品质量及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健康安全,预防了重大动物卫生安全事故。
(二)存在的问题。
提高动物检疫人员的素质和水平,更好地服务于食品安全与人民。
(三)相关建议。
希望上级部门多提供资金预算,对动检人员多进行培训,提高水平,提高动检的科学手段,更好地服务于群众。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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