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4-02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 阅读次数:
2019年部门预算经东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业、农牧业、水行政管理、水资源综合利用、扶贫开发、移民安置扶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公路、水路、农牧业、农村经济、渔业、水土保持、农村防洪体系建设、水资源综合利用、扶贫开发等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防洪体系建设。
(二)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三)承担权限内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公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营运规范。
(四)承担权限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权限内公路体系建设,拟订交通设施建设规划、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财政资金安排建议,按照程序报批国家、省、市、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承担权限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指导。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照规定负责小码头规划和小码头的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区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承担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的开发和研究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全区交通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部资金工作。
(十)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公路管理养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指导权属内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相关工作。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制定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十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推进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培育、保护和发展特色农产品品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有关项目;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农村节能减排。
(十三)负责制订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 担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械并组织生产作业,指导农村机电提灌、机耕道建设,承担农业机械使用安全监管的责任。
(十四)承担农牧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统计、发布农牧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提出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五)负责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组织开展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十六)按有关规定对生猪屠宰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肉品品质检验的监督管理;负责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的质量监督管理;负责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屠宰的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记录的监督管理;负责危害生猪定点屠宰环节产品质量安全的私屠滥宰生猪、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
(十七)负责全区动物检疫、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组织扑灭疫情;负责饲料饲政、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等管理监督工作。
(十八)负责权限内水产渔政工作。负责权限内渔业生产,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和市场建设,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 水生动物的防疫、境内检疫工作以及鱼药、鱼饲料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拟订渔业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牵头查处渔业污染事故,协调仲裁渔事纠纷,查处渔政案件,负责渔船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九)负责权限内水资源管理;负责农村供水行业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的指导并实施行业监督;组织实施水资源、水土保持预防与监督的执法工作;负责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全区江河的综合开发与管理工作。负责小(一)型水库的大坝安全监管和防汛度汛工作;负责指导小(二)型水库安全监管和防汛度汛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河道、水库、湖泊、河口滩涂的行政管理及河道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对占用河道、河堤通道设施(包括临时设施)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扶贫开发、移民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等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负责制定财政扶贫、移民安置资金使用分配计划方案;负责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政策宣传工作;组织贫困、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就业培训;配合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对扶贫移民资金的审计、监督和有关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二十二)统筹协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全区新农村建设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农村经济 体制改革、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劳务产业经济发展、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工作;牵头推进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建设全面小康工作;牵头负责全区新农村建设示范片推进工作。
(二十三)承担区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抢险及抗旱工作。
(二十四)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交通运输和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参与实施交通运输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交通运输和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
(二十五)负责交通运输、农业、水务等行业基础数据搜集、整理和分析。
(二十六)承担权限内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二十七)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交通和农业水务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机关后勤事业编制)1名,参公编制14人,事业20人,实有人数行政人员6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1人,参公人员13人,事业14人,退休人员19人;内设科室6个;保留公务用车编制2台。
三、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1.乌东德水电站移民安置工程。1月底前完成项目立项,3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前期准备工作,4月开始工程正式进入施工阶段。
2.文阳冷链物流项目。3月底前完成项目用地范围内银江镇村民的补偿工作,协调涉及攀矿和丽攀公司土地,达到挂牌出让条件。5月底前项目业主成都文阳实业公司通过招拍挂或协议出让等方式取得项目用地。7月底前项目业主进场,开展三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12月底前项目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并开展主体工程施工。
3.奶油果良繁基地及示范园建设项目。2019年计划投资600万元,购买奶油果种子,建设奶油果催芽沙床、引种资源圃、采穗圃、良繁苗圃,建设奶油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1个,配套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设施等。
4.华兴葡萄庄园建设项目。2019年计划投资800万元,建设葡萄标准化种植园,硬化机耕道路,修建采摘步道,修建葡萄观光长廊,修建蓄水池,改造日间照料中心,开展环境美化绿化等。
5.沙坝太阳能泵站建设项目。2019年计划投资600万元,沙坝太阳能提灌站扩能提容,增加光伏矩阵和容积泵,建设智慧灌溉和节水灌溉示范项目。
6.攀枝花市东区大河防洪治理工程。指导、督促区城投公司开展攀枝花市东区大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确保年底前主体工程完工。
7.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龙岗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实施工作;完成双龙水库和仙人湖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除险加固实施方案编制和除险加固项目实施工作;完成凹乌林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除险加固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取得批复。
8.积极申报并争取2019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硫磺沟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区交通和农业水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东区交通和农业水务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1064.53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0.6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较18年有所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东区交通和农业水务局2019年收入预算1064.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4.5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东区交通和农业水务局2019年支出预算106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9.53万元,占78%;项目支出235万元,占22%。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东区交通和农业水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64.53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80.6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较18年有所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4.5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01万元,农林水支出883.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1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区交通和农业水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64.5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减80.63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预算较18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29万元,占7%;卫生健康支出35.01万元,占3%;农林水支出883.1万元,占83%,交通运输支出20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50.13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494.6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行政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73.4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2019年预算数为13万元,用于2019年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备、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19年预算数为3万元,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的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2019年预算数为2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补助;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2019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衔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公益事业(项),2019年预算数为1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垦区公益设施建设及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2019年预算数4万元,主要用于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19年预算数2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2019年预算数20万元,主要用于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中小河流治理、江河湖库水系连通等;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土地治理(项),2019年预算数4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安排的土地治理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10万元,主要用农村税务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2019年预算数50万元,主要用于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2.交通运输支出 (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019年预算数20万元,主要用公路养护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24.22万元,主要用于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52.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19.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1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4.1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50.1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交通和农业水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56.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8.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317.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东区交通和农业水务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没有安排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2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7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8%,主要原因是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一般性公用支出较2018年压减10%。主要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2019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不含城市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2辆。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交通和农业水务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交通和农业水务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东区交通和农业水务局以及下属东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等5家事业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2.8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94万元,主要原因是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一般性公用支出较2018年压减1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东区交通和农业水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电脑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东区交通和农业水务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东区交通和农业水务局整体支出、部门通用项目和专业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预算绩效目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指标、其他绩效指标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其中涉及当年财政拨款1064.53万元。
1:攀枝花市东区交通和农业水务局预算公开报表(2019).xls 2:攀枝花市东区交通和农业水务局政府采购预算表(2019).xls 3:攀枝花市东区交通和农业水务局预算绩效目标(2019).xls 附件4部门预算名词解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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