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19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阅读次数:
区群工局:
关于市长信箱【020180227120013】号的信件,按照区领导的批示,根据信件反映的情况,我局及时与区住建局联系,咨询了棚改工作相关政策,于2018年3月6日下午,会同区环保局、长寿路街道及健康路社区等单位到长寿路街道健康社区木棉苑小区现场了解情况,针对反映的问题,随后到攀钢集团攀枝花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攀钢冶金材料有限公司、渡口铁路货运站等单位,查了单位相关环保手续和噪音检测记录,并到企业生产车间查看了环保设施使用情况等,现将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能不能把我们这里优先纳入棚改范围之内”的问题。长寿路街道健康路社区木棉苑小区共有住房四栋,居民182户,大部分是攀钢医院职工家属,该房屋是九十年代修建。信访人反映的“能不能把我们这里优先纳入棚改范围之内”的问题,因该房屋属攀钢家属楼,产权属于攀钢,由攀钢自行管理,建议信访人向攀钢相关部门反映相关情况。
二、关于“我们的房屋离铁路不超过20米,一天火车要经过无数次,严重影响了我们生活和工作”问题。渡口铁路货运站负责人表示:一是加强火车司机防鸣笛扰民意识,要求作业人员换位思考,特别是夜间作业时,严格执行铁路局、车务段相关限制鸣笛措施;二是督促机车乘务员严格执行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关于听觉信号之相关规定,“长声为3 s,短声为1 s,音响间隔为1 s。重复鸣示时,须间隔5 s以上”。遇夜间值乘尽量减少不必要鸣笛,尽可能避免鸣笛扰民;三是已对机车加装限鸣装置,将一定程度降低预防性警示鸣笛对无关人员的干扰;四是强化从严管理,加大考核力度,发现恶意鸣笛制造噪音等问题,及时进行纠正、考核。
三、关于“白灰厂和线材厂24小时噪音不断”问题。经现场调查,投诉人反映的“白灰厂”和“线材厂”分别为攀钢集团冶金材料有限公司和攀钢集团攀枝花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其中攀钢集团冶金材料分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委托四川劳研科技有限公司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Ⅲ类要求。攀钢集团攀枝花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通过在厂房北侧增设隔声板、对棒材加热炉2台鼓风机增设隔声罩、主厂房北侧增设隔声屏(长155米,高15米)、高速线材机组风冷辊道1-5#鼓风机增设吸音隔声板、棒材冷剪机后输送辊道增设吸音板等方式进行隔音降噪,并于2017年8月21日委托四川劳研科技有限公司对对攀钢枣子坪厂界(金属制品公司段)环境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Ⅲ类要求。东区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攀钢集团冶金材料分公司和攀钢集团攀枝花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两家企业负责人提出如下要求:一是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隔音降噪设施正常运行;二是定期委托具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同时进一步加强降噪力度,有效减少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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