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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经信局)11号附件1:攀枝花市东区政府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时间:2017-09-01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阅读次数:

附件1: 攀枝花市东区政府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填表单位:东区政府                                                                (截至2017年 9 月 1 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
830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20170829032

 “攀枝花市东区烂园子(秘定大桥旁)瑞尔鑫选钛厂生产时有刺鼻气体污染空气”

攀枝花

大气


2017
830日凌晨00:20,东区区委书记罗军、东区区委常委包小强、东区区政府副区长陈康、东区园区管委会主任冯阳等区级领导率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到瑞尔鑫公司进行现场调查,针对群众环保举报问题与企业负责人及时进行了核实、沟通。2017830日上午10:00,东区经信局会同东区纪委、银江镇相关工作人员及东区环保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刘国栋,执法编号:川D01230018)到瑞尔鑫公司进行现场调查,调查过程中,企业负责人配合调查。

经过现场调查:一是瑞尔鑫公司已于2017628日停产;二是瑞尔鑫公司厂区主要分为3个平台,其中1平台的磁选生产线(磁选设备1套),以及3平台的原料烘干、降温生产线(烘干设备2套、降温设备1套)设备已于822日开始拆除,并于828日拆除完毕,2平台为封闭式产品堆放车间,其余空地堆放部分原料,已用抑尘布覆盖。


因企业已停产,且相关主体设备已拆除完毕,不再具备生产能力,故作出如下处理:

(一)责成银江镇、东区经信局、东区环保局严格履行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并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协作、形成联动,做到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坚决防止企业复产,确保环境污染问题不反弹。

(二)责成区级相关部门按照自身工作职能支持企业严格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积极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总体原则尽快实施搬迁,从而引导企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逐步建立现代化工业企业生产管理制度,营造绿色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确保新项目于2018 1231日前建成投产。

(三)企业搬迁后新项目建设必须采用先进工艺,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废气、烟(粉)尘、噪声等污染产生,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问题。钛中矿烘干过程中使用煤气或天然气代替柴煤,避免烘干过程中由于燃料燃烧而导致的刺激性废气排放;磁选过程中使用较为先进的脉冲式布袋除尘器代替人工布袋除尘器,有效收集磁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切实降低生产中的粉尘排放量。同时,加强职工培训,规范装卸、运输以及生产现场的管理,杜绝环保污染问题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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