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1-09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阅读次数:
为顺利推进东区一段式煤气发生炉淘汰工作,东区经信局组织区质监分局、区环保局、银江镇、园管会于2018年7月10日下午在东区经信局二楼会议室召开一段式煤气发生炉淘汰工作推进会议,并邀请攀枝花市红杉钒制品有限公司、攀枝花市柱宇钒钛有限公司、攀枝花市鼎星钛业有限公司、攀枝花市锦利钒钛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参加。
会上,区经信局对《全市一段式煤气发生炉淘汰专项资金以奖代补方案》(攀淘汰办〔2018〕9号)和《攀枝花市东区一段式煤气发生炉淘汰工作实施方案》(攀东府办〔2017〕62号)的相关内容向各企业做了宣传解释,明确了企业淘汰拆除一段式煤气发生炉的时间节点,参会部门根据工作职责给企业淘汰工作进行了指导,明确了注意事项,也对企业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最后,会议强调:各企业在拆除一段式煤气发生炉和安装新设备时,要找有资质的单位实施,确保施工安全;企业要提前谋划,在2018年11月31日前完成淘汰任务的企业,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支持,在2018年12月31日后未完成一段式煤气发生炉的企业,予以强制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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