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6-01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经信局 阅读次数:
专项宣传活动 提升群众防火意识
2021年3月12 日,是《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规定的第一个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日,为切实做好防火宣传工作,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知晓的局面,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当天,区经信局、东区供电公司联合开展项开展东区林区输配电设施森林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宣传活动。
“攀枝花的森林草原防火期是每年12 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其中2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森林草原防火期内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吸烟、烧纸、烧香、点烛、烧蜂、烧荒、烧炭、烤火、野炊、点篝火、使用火把照明、使用枪械狩猎、烧灰积肥、烧秸秆、烧火狩猎、生火取暖、焚烧垃圾、点放孔明灯、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田埂地坡野草,以及使用烟熏、火攻、电击等方式驱虫驱兽等一切野外用火。”……宣传现场,发放《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相关宣传资料,同时对林区防火、林区输配电相关知识进行讲解、宣传。
本次活动,累计现场发放《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200余份,发放电力防火相关资料100余分,有效提高了辖区群众防火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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