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12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四川省工业盐运销管理暂行办法》等盐业政策法规精神,认真履行盐业行业监管职责,规范和加强工业盐用盐管理,打击工业盐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19 年 9月 25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赴攀枝花市玖宇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攀枝花市柱宇钒钛有限公司、攀枝花市锦利钒钛有限公司、攀枝花市红杉钒制品有限公司、攀枝花市金江冶金化工厂开展工业盐安全专项检查。检查组实地查看了相关企业工业副产物工业盐生产运行、使用、仓储存放等 情况,听取了企业负责人对工业盐生产、销售、存储、使用等情况汇报,翻阅查看了相关的工作记录和出入库台账。
检查组要求:一是工业盐包装必须显著区别于食用盐,玖宇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要立即按要求改进工业盐包装。二是各工业盐生产与使用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工业盐生产、销售、库存台账管理,严格出入库管理,定期开展盘点,确保账、物相符,严禁工业盐流入食用市场。三是要全面履行进货查验责任和索票义务,认真履行查验、交接、审批、签字等程序,必须建立健全工业盐购进、使用、库存等台账资料并完整保存2年以上。各企业要严格按照《食盐专营办法》、《四川省工业盐运销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就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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