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2-02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阅读次数:
2018年,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淘汰一段式煤气发生炉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攀办发〔2017〕90号)精神,通过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东区质监局、东区环保局的共同努力,于12月底前全面完成了淘汰一段式煤气发生炉工作任务,为打好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切实提升大气质量做出了贡献。
按原计划,东区8户企业、共12台一段式煤气发生炉淘汰工作分三步进行,攀阳公司1台于2017年底前淘汰、拆除;金勇公司、锦利公司、创盛公司、鼎星钛业4户8台一段式煤气发生炉于2018年8月底前拆除,获得市级奖补资金160万元;柱宇钒钛、金江化工、红杉钒业3台一段式煤气发生炉于12月底前淘汰、拆除,并通过2019年1月9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等单位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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